1、疫情防控协议书甲 方: 乙 方: 为积极响应省、市各级政府号召,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在岗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疫情在本项目出现和传播,特签订此协议.一、 责任目标杜绝由于未能落实履行政府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而导致出现确诊病例的情形.二、 责任期限自本疫情防控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为止.三、 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严格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粤交质函202098号)中“五个一”等工作要求。2、严格落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发的中山市交通
2、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后我市交通建设工程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各项要求,以及广中江管理处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要求,积极落实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制度、防控物资储备等工作。3、严格做好项目返岗人员的防疫检查工作,一人一档建立实名制台账资料,不安排重点疫情地区(具体按市、区指挥部更新通知)人员返回项目,并对乘坐交通工具的返岗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切实落实好防控责任,加强在岗人员健康检查,完善相应设备设施,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并组织好其他各项防疫工作.(二)乙方责任:1、 复工后将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康责任人和健康联络员制度,专人负责复工后的员工健康监测工作。2、 按照相关防控指引要求,
3、准备口罩、消毒液、红外式体温枪等必需的防控物资。3、 加强员工食堂、工作和住宿场地环境卫生管理,每天早晚消毒3次.4、 对春节假期有疫情重点地区旅游、生活、逗留经历或者近14天内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含新招录员工)登记造册,将信息报送至项目部。5、 提供隔离观察场所,要求上述疫情重点地区相关员工自抵达后居家自我隔离或在工地项目安排的隔离场所隔离观察14天,每天早晚3次监测体温并登记;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同时,将按要求定时报送疫情防控情况,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违反以上责任导致出现新型冠状肺炎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责任.五、 附 则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以下无正文。甲 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 方 : (盖章)乙方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