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 狂犬病定点免疫注射明示l、我市对犬的狂犬病实行强制免疫,对其它主要疫病实行推荐免疫。 2、重点管理区内的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狂犬病免疫证”和“免疫牌”。 3、对犬在实施疫苗注射之前,应进行犬的呼吸、体温、心跳、皮肤、体重、可视粘膜等一般健康检查.对临床异常、长途运输的犬,应延期715天后再免疫. 4、对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后,要按要求填写免疫证,发放免疫牌,且牌证号码相一致。同时填写犬类健康免疫登记表。一式三份,县、乡、点各存一份.5、注射疫苗后,养犬人要携犬到指定区域观察20分钟左右。如有过敏等
2、异常反应,请迅速通知兽医抢救。 6、3个月龄以上的犬方可以进行狂犬病免疫注射.每年定期免疫注射一至二次。 7、建议对犬进行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传染性肝炎、副流感等疫病的预防免疫.3附件2 犬类健康免疫登记表 县(市区) 定点免疫门诊犬主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犬名品种性别毛色犬龄免疫日期免疫证/牌号码下次预免时间附件3狂犬病疫苗注射定点单位申请表申请单位章:江津区几江迈康动物诊所 2010年10月 20日申请单位名称江津区几江迈康动物诊所申请日期2010年10月 20日动物诊疗许可证编号渝津动诊证第(001)号单位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鼎山大道鼎苑小区A幢8、10号门市邮编402260电话15123056066法定代表人姓名肖晖学历专科职称执业兽医师资格证编号A022009220158诊疗场所面积120平方米职工情况总数姓名性别年龄执业兽医师资格证编号学历职称2胡正鹏男32A012009220060大学本科肖晖女32A022009220158大学专科区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