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五保对象入乡镇敬老院审批流程图 提供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寸免冠照片4张; 3、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出具的 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 养义务人的证明,村委会出具 的收入证明或县级医疗机构 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个人书面申请由村民本人或由村民小组、其他村民代 为提出申请(填写五保申请表) 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的在本村范围内公示;无重大异议后,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2、 县级民政部门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调整的审批 申请人申请 送达申请人 准予许可的进行公示 制作许可决定书 或不许可决定书 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 调查 审查 受理 乡镇政府审核 申请材料不全,告知一次补齐 不予许可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农村土地的审批流程 单位(个人)提出申请 不符合条件退回
3、 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形成审查意见 主管领导审批 批准决定书面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类工作流程图 1、平时发现 2、工作检查 3、群众举报 4、上级交办 立案审批 (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 调查取证 (2名或2名以上执法人员) 告知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传达当事人) 送达行政处罚决书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传达当事人 执行决定 结案归档 制作《结案报告》,整理归档 告知听证 (制作《听证告知书》并传达当事人) 组织听证 组织听证并制作《听证会报告书》 强制执行 当事
4、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集体议决 集体讨论决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处理建议 根据违法所得数额处以罚款。 社会抚养费征收(受委托)程序流程图 立 案 乡 镇 人 口 计 生 部 发 违 法 生 育 嫌 疑 的,应 在 七日 之 内 填 写 《计 划 生 育 案 件 立 案 登 记 表》 由两人以上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 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在作出决定后7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当场宣告 当事人在征收决定书送达后30日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 调查取证结束后,用书面形式向当事人
5、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告知权利 经查确有违法生育行为的,由征收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作出决定 送达决定书 执行决定书 社 会 抚 养 费 征 缴 工 作 结 束 后,填 写《计 划 生 育 案件 结 案 报 告 单》,一 案 一 卷,连 同 案 卷 目 录《计 划生 育 案 件 卷 宗》,做 好 卷 宗 的 归 卷 和 存 档 工 作 结 案 《生育证》审核流程图 申请人 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申请; 2、再生育审批表; 3、结婚证; 4、双方户口簿; 5、双方身份证; 6、
6、《安徽省办理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所要求的材料; 7、夫妻近期免冠照片3张; 村、乡镇计生部门初步审查 不符合条件退回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受理、审查时限:20个工作日(需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 发放《生育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事后书面告知申请人 发证名单在村公布 《安徽省办理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所要求的材料: 1、农村夫妇第一孩为女孩的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2、一方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证明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招亲对象需提供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女方属有女无儿
7、户证明; 4、再婚夫妻需提供以前婚姻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5、病残儿鉴定的特批对象需提供市做出鉴定的原始鉴定文书。 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村民委员会审核 乡镇计生办审核 申请表 签署意见 发 证 行政强制类流程图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行政处理(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 审批通过 申请强制执行 催告 执行登记归档 执行终结 执行完毕 执行阶段 不予执行 行政裁定 准予执行 行政裁决类流程图 申诉人提出书面申诉。如口头提出申
8、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当场作好申诉笔录 受理 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 对符合申诉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对属于其他管辖单位的申诉事项,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并及时告知申诉人 受理申诉机关一般在30日内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经受理申诉的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决定后,制作申诉处理决定书 送达处理决定书,填制送达回证 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向原受理申诉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核,由同级人民政府依法复核 结案存档 特困人员供养审核流程图 提出申请及资料
9、 资料不齐 通知一次性补正 村委会审核 资料齐全 不符合规定 不予核准并发通知 乡镇有关部门受理并出据受理通知 符合条件 通过审核并完善手续 相关资料归档 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18~49周岁育龄对象) 村委会审核 乡镇计生办签办 一张1寸照片 户口本、身份证 申请表 签署意见 发 证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初审 符合铜陵县城市低保申请条件的困难居民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 不予核准并发通知 不合格 镇民政办会同社区组织听证及公示 合格 镇政
10、府审核 不合格 合格 县民政局审批 镇政府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安徽省铜陵市(县)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发放《生殖保健服务证》流程图 初次生育的夫妻,应当在孕期内办理妊娠登记,免费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并在生育后45天内办理生育登记 材料不齐安全的,告之申请人所缺材料,待材料齐全方可办理 材料齐全的,受理之日即可办理 夫妻双方到乡镇计生办办理 村委会初审,并填写《生殖保健服务证》申请表 夫妻双方
11、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孕检单及两寸合影照一张;夫妻一方户籍外地的还需要有户籍所在地或街道办一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初审流程图 提出申请及资料 资料不齐 通知一次性补正 村委会审核 资料齐全 不符合规定 不予核准并发通知 乡镇民政办受理并出据受理通知 符合条件 通过审核并完善手续 相关资料归档 小额临时救助流程图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低保、五保和低收入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突发性、临时生活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委托村民委员会代理提交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
12、困难群众申请小额临时救助填写《乡镇临时救助申请表》 实行现金救助的临时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县财政部门在收到同级民政部门现金发放清单2个工作日内,经复核后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发放。实行实物和服务救助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实施,实行动态管理。 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对乡镇人申报的临时救助材料进行抽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审批工作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批准 乡镇政府受理申请当天起2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核查。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在其所在村委会或居住地公示2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乡镇政府受理审核 组织实施动物强制免疫 确定为免疫区 调查免疫区对象 自愿 免疫 书面通知免疫 拒绝 组织兽医强制免疫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办申请审批流程 困难居民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 村(社区)委会审查、评议及公示 不予核准并发通知 不合格 合格 镇政府审核 不合格 合格 县民政局审批 镇民政办发放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 -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