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电力生产方针,结合教育培训中心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领导。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张秀萍负责安全管理的常务工作。二、安全管理专责人应结合教育培训中心的人员、设备、中心工作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和组织学习和宣传安规有关部分,做好事故预想,防患于未然。三、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在从事参加生产现场劳动、超高卫生作业、带队参观等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安规要求进行着装,戴好安全帽,并做好其他安全措施。四、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对自己的日常办公场所、授课课堂等临时工作场所,是自然的安全负责人
2、。对这些场所的防盗、防火、用电以及人员安全问题负有安全责任。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五、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的设备、人身安全隐患有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或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的义务。六、外来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是教育培训中心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应从以下环节加强管理。1、外来实习人员入厂前,应组织学习安规,并向他们介绍周边不安全的自然环境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学习安规后,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2、外来实习人员来厂参观,应指定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较强的同志带队.每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带队人员进入现场前要核实人数,结束参观后要清点人数。实习人员一经进入厂区,带队人员即发生职责;实
3、习人员被带出厂区后,带队人员方可结束职责。3、带队人员进入现场前,应检查所属人员的着装是否符合安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者,应帮助其改正。4、带队人员要避开不安全因素,循着安全路线行走、参观。对已经停止运转的设备(如停下的火车、转机、马达等),也不要靠近,以避免设备突然起动造成危险。对高温、高压及带电区域不可久留,以避免突发事件伤人。5、任何人都不应向所属人员发出不符合安规的指令,任何人都有权对不符合安规的指令拒绝执行。6、参观时,如现场发生事故,带队人员应组织避开事故现场;对围观的外来人员,带队人员应予以制止。7、带队人员应教育所属外来人员,不要移动和触摸现场的各种设备,以免发生人身和设备安全问题.8、每个工作人员都应及时发现、解决和报告外来人员中的不安全因素.七、带队赴外阜学习、培训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组织临行前安全教育,全过程管理,回厂进行安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