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坝镇中心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公示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对园务公开和禁止乱收支的有关规定,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领导小组组长:周丽玲、副组长:吴丽华、徐敏组员:卓卫国、刘天舒、罗伍斌、肖建纯、李 科 肖 健二、公示项目及要求1、办公室开学报名时在幼儿园内醒目处公示区物价局核定的幼儿园收费标准,以及我园实际收费情况.2、总务处每月按时向家长公示幼儿生活费收支情况,向家长明确说明各种日常代收费的用途、去向和具体收支情况。3、财务专干每期对幼儿园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进行通报或说明,并在园务公开栏中张贴。4、教代会每期对食堂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并予以公示,接受民主监督。5、幼儿园的公示都必须注明公示时间(7天).教师在公示规定时间内发现公示对象存在问题的,可以向学校班子反映真实情况或提出质询,公开领导小组要向对方作出书面答复.对于公示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纠正,不得敷衍了事。6、学期末以通知书的形式向家长告知下期收费事项。7、公布我园对于乱收费现象的处理办法和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