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8 ,大小:33.54KB ,
资源ID:3950052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95005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解读.doc)为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解读.doc

1、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6日 信息来源: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 字 体:【大 中 小】   访问次数: 32   我市上市公司伴随着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日益增多,为提升企业效益,回报广大股东,树立企业形象,不少企业推出了对经营层的股权激励计划,总局也适时制定了相关涉税政策,但纳税人及税务人员对此不甚了解,有必要对此进行梳理与解读.   一、 主要体现形式   (一)按表现形式分类   股权激励按表现形式,有员工持股,经理层股票期权和管理层收购(MBO)。涉及期权的是经理层股票期权,它是指有条件地授予企业高层经理人员和部分有突出贡献的员

2、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一定的价格购买本企业股票的权利的一种企业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其一,主要的激励对象是企业内部高级经理层和部分特殊员工,其二,它是一种权利,并无义务的成份;其三,股票期权一般行权期较长,采取分期行权的做法。   (二)按权利义务分类   股权激励按基本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分为现股激励、期股激励和期权激励模式,涉及以后期间取得的主要是后两种.期权激励从授予条件和获取是否支付对价可引申出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   期股激励是指公司和经理人约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权,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员工在没

3、有真正取得股权以前,仅享有股票的增值收益权,并没有表决权。同时也无需资金的现时注入,机会成本降低。不过因购股价格已在事先约定,所以员工在接受期权激励之后也需要承担股价下跌的风险。   期权激励是指公司给予经理人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经理人到期可以行使或放弃这个权利,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期权激励模式中,企业是赋予员工在未来某一时期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企业股权的权利,员工到期可以选择是否使用该权利。与期股激励相似,期权激励模式中员工仅享有股权的增值收益权,而不能行使表决权,资金也无需即时付出。然而,

4、与期股激励不同的是,员工在接受期权激励后,仅仅表示他们拥有在未来以一定条件购得股权的权利,并且在预期损失的情况下,员工可以放弃这种权利,因而他们承担的风险很小。   股票增值权,是指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   限制性股票,是指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条件,授予公司员工一定数量本公司的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扭亏为盈)后,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二、

5、  相关涉税概念   (一)   行权   “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   (二)   授予日   “授予日",也称“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权利的日期.   (三)   行权日   员工行使选择购买股票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可以购买股票的价格,一般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该价格的折扣价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设定的计算方法约定的价格.   三、  涉税政策应用   (一)主要涉税政策   目前股票期权涉税政策主要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

6、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财政部对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税》(财税[200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   (二)涉税环节及计算   对股票期权涉税政策进行简单梳理,从授予日至行权后再转让等环节涉税政策可归纳为下表。 行 为 计税方法 接受股票期权时 (授予日)   一般

7、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另有规定除外) 行权日之前   股票期权一般不得转让;因特殊情况转让,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行权时 (行权日)   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行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行权之后股票再转让   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注) 参与企业税后 利润分配   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

8、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若该员工属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则其转让境外上市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不用在中国境内纳税)。   1、授权日:员工被授予股票期权时,因为此时员工并未获得与股票期权有关的收益,且这种授权是被授权员工的一项特权,而非强加的义务,被授权员工将来有可能选择行权,也有可能选择放弃。因此这种收益的实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此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在我国现行法规中,还不存在这种“另有规定”的情形。   2、行权日前:在规定的行权日前,员工将股票期权转让的,应“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

9、征收个人所得税”。   3、行权日:被授权员工在行权日选择行权,应将其购买股票实际支付的买价低于行权日该股票收盘价的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由于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税时已扣除了费用,因此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得扣除任何费用,应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

10、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   例1:某境内上市公司于2004年5月1日授予某高管人员王某1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为一年,约定价格为5元/股。2005年9月1日,公司股票价格收盘价10元/股,王某按5元/股购进10万股股票。王某月工资收入4000元。   解析:王某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50/12×30%-0。3375)×12= 109500元.   当月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 000-2 000)×10%-

11、25=175(元)   则王某9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09500+175=109675元。   如果被授权的员工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则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以有价证券形式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确定纳税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1990号)的规定执行,即该员工据以取得上述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按其境内、外工作期间月份数比例计算划分。   (四)特殊涉税规定(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与一般股票期权计税方法不完全一致,股票增值权被授权人获取的收益,是由上市公司根据授权日与行权日股票差价乘以被授权股数,直接向被授权人支付的现金。上市公司应于向股票增值权

12、被授权人兑现时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例2:某上市公司实行股票增值权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该公司给予总经理王某5万份的股票增值权,授予日为2006年10月15日,授权价格为10元/股。行权限制期为2006年10月15日至2008年1月14日。同时,计划规定该股票增值权必须在2008年1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权,过期作废。王某在行权日,如果股票当日收盘价高于授权日价格,公司直接将价差收益作为股票增值权所得给予王某。2008年1月15日,王某行使1万份股票增值权,当时股票的收盘价为24元/股。2008年5月31日,王某行使了剩余的4万份股票增值权,当时的股票收盘价为32元/股。

13、   解析:授予日是2006年10月15日,可行权日为2008年1月14日。行权有效期为2008年1月15日——2008年12月31日.   1、2008年1月15日行权1万份,王某部分行权,该日为该部分股权增值所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股票增值权所得=(24—10)×10000=140000   规定月份数=12(因为授予日到可行权日超过了12个月)   应纳税额=(140000÷12×20%—375)×12=30500   2、2008年5月31日行权4万份,第2次行权,股票增值权所得=(32-10)×40000=880000元。   由于该纳税人是在一个纳税年度

14、内分次行权,根据国税函[2009]461号的规定,合并计算:   规定月份数=∑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与该次或该项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乘积/∑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这两次行权时,计算的归属该项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的月份数都是大于12个月的(因为从授予日到可行权日的日期就大于12个月了).因此,加权平均计算的规定月份数肯定也是大于12个,但由于最长不超过12个月。因此,这里规定月份数=12   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

15、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   应纳税额=[(880000+140000)÷12×40%—10375]×12   —30500=253000元   (四)适用对象   有关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适用于上市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和上市公司控股企业的员工,其中上市公司占控股企业股份比例最低为30%(间接控股限于上市公司对二级子公司的持股).间接持股比例,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上市公司对一级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的,按100%计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权激励所得,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计税方法,直接计入个人当期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除本条第(一)项规定之外的集团公司、非上市公司员工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   2、公司上市之前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待公司上市后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   3、上市公司未按照国税函[2009]461号第五条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备有关资料的。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