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分配方案一、目的意义:为了科学合理分配好教职工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奖勤罚懒,有效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学年工作任务.二、分配原则多劳多得的原则:做好过程记载,每年末汇总,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绩效优先的原则:各类补助、津贴、奖金均严格考核工作业绩和效益,杜绝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分类考核的原则:把学校被考核人员分为后勤服务人员、一般教师、班主任和一般管理人员,分别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同志倾斜的原则:超工作量补助、教育科研奖励、艺体工作奖励等更多指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突
2、出贡献的同志。三、具体实施细则: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分为五部分:基本工作奖;岗位工作奖;超工作补助;教育科研奖;年度考核奖.(1)基本工作量奖(由校长办牵头考核):所有在职在岗教学人员,完成或超过学年初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按照每月100元标准发放基本工作奖;正式在册工勤人员按照每月150元标准发放基本工作奖,安全保卫人员每月另按50元标准计发;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未达到规定基本工作量者,不计发该项奖。永川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人员基本工作量计算标准职务岗位工作量%教学工作量%备注校长(支部书记)9010副校长8020工会主席7030中层干部6040内设机构人员5050班主任3070一般教师0100照
3、顾老同志1090采购验收人员2080备注:1.享受正副校级待遇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即为工作量达标;2.中层干部指的是教委下文的主任级人员;3.内设机构人员包括以下人员:捐赠办主任、教科室主任、少先队总辅导员、团支部书记、伙食团长、出纳员、财务管理人员;4。完成捐赠任务者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5。远程教育人员每周按四节课计算;6.图书教学仪器管理人员每周按照2节课计算;7。档案管理人员每周按照2节课计算;8.老同志指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人员;9。后勤服务人员以学校安排的工作量为准;10.支部委员、工会委员、教代会委员每周按一节课计算;11.一般管理人员除后勤人员外,教学工作量原则上要首先满
4、足基本规定量;12.兼职人员合并计算工作量,但不计入超工作量。(2)岗位工作奖(由校长办牵头考核):在全校绩效工资奖励部分总额中,以人均数为标准,每学年按照以下比例作为各类人员人均岗位补助:后勤服务人员10%、一般教师20%、班主任40、内设机构人员40%、中层干部50%。严格按照各类人员考核办法执行.后勤服务人员由副校长牵头,总务处负责考核;一般教师由副校长牵头,教务处考核;班主任由副校长牵头,德育处考核;内设机构人员、中层干部由校级领导集体负责考核;校级领导不参与以上考核;校长书记由教委考核;享受校级待遇人员享受校长同等待遇,副校长及享受副校级待遇人员享受校长95的待遇.(3)超工作补助:
5、各项超工作补助按照以下标准执行。*超课时补助(由教务处牵头考核):该项补助仅限于一般教师和班主任,内设机构以上人员不享受此项补助。在教务处核算的教学工作量平均数的基础上,每超一节课补助5元。*代课补助(由教务处牵头考核):教师因公、因病、因事等履行了请假手续后,在考勤制度的在校长办或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产生的代课,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补助。白天值班补助(由校长办牵头考核):认真执行学校值日制度,无工作失误,每班补助20元。*夜间值班补助(由校长办牵头考核):认真执行学校夜间值班制度,无工作失误,每班补助40元.*假期加班(由校长办牵头考核):放假时间内,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参与本职工作以外的活动
6、、节目演出(排练)、会议参加、安全值班及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等,按照每天40元的标准补助;夜间加班按照每班40元的标准补助.班主任工作学生数超额补助:各班学生人数若超过12人,则按照每多一个学生每年100元的标准补助给班主任。(4)教育教学科研奖(由教科室、德育处、校长办牵头考核):见学校教育科研奖励办法、艺体工作奖励办法、骨干教师奖励办法、各类获奖奖励办法.(5)年度考核奖(由校长办牵头考核):学校所有绩效奖励性工资总额扣除以上四项奖后,剩余部分经费,作为全体教职工的年终考核奖(详见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具体按照以下办法执行:根据年度考核记分情况,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每个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奖:G=J/F
7、*f*X(G代表个人应得年终考核奖金额,J代表年度考核奖总额,F代表全体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总分,f代表年度考核个人得分,X代表专业技术级别系数,系数标准为:十级为1,九级为1。1,八级为1.2,七级为1。3,十一级为0.9,十二级别为0。8,工勤四级0.9,工勤五级0。7)附:重庆市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人员岗位工作奖励实施意见对各类人员均实行量化考核加减分制度,以100分为基本分,按照相应类别考核意见加减分,100分以上为优秀奖,按全额岗位工作奖计发;90分以上为一等奖,按90的岗位工作奖计发;80分以上为二等奖,按80的岗位工作奖计发;60分79分,为三等奖,按50%的岗位工作奖计发;60分以下不发岗位工作奖。每月由相关考核部门通报一次,并由校长办汇总公示一次.每学期汇总一次,每学年执行一次。考核依据为:重庆市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人员岗位工作奖考核细则、重庆市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一般教师岗位工作奖考核细则、重庆市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班主任岗位工作奖考核细则、重庆市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一般管理人员岗位工作奖考核细则考核办法.重庆市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二O一O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