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房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确保机房设备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2.范围 适用于机房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3.工作程序3。1动火类别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等.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3。2机房区域划分3。2.1非生产禁火区:办公室、休息室及走道等。3.2。2生产禁火区:高低压室、UPS机房、电池室、中央控制室、数据机房.3。3动火原则3.3。1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3。3。2必须要在现场动
2、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3。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3。4。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的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到机房负责人审批,再由机房负责人送公司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3.4。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3。4。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机房存档。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示专人作监护人在现
3、场监护工作,机房也必须派人在现场监护工作。3.4。4动火人员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动火,若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动火: 没有办妥动火作业审批表、安全措施不落实、没有监护人在现场。3。5动火注意事项3.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动火工作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3.5。2事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及向他们介绍所采取安全措施,将对顺利执行任务很有利。3。5.3如有违反本制度,机房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并对违者进行批评.3。6动火安全措施3.6。1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或者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3。6。2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
4、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予暂时封闭.3.6。3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3.6。4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另件。 3。6。5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3。6.6下水道、电缆沟等动火,要清除可燃物并将沟两端隔开(封闭)。3。6。7动火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动火后检查有无留下火种。3.7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3。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3。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立即停止工作。3.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
5、,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3。7。4若因某些原因,消防水源中断或突接停水通知,应考虑暂停工作。3.7。5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4.相关记录4.1动火作业审批表机房动火作业审批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机房动火审字第 号 申请单位单位负责人 动火作业原因联系电话动火区域动火方式预计动火持续时间自 日 时 分至 日 时 分操作人管理人动火作业单位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承诺1。动火作业单位已采取了以下安全措施,保证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a。清理四周易燃杂物;b.动火配备灭火器;c
6、。 进行安全教育;d。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2。动火作业单位承担因动火作业造成损失的责任。 申请人签字: 机房审批意见 批准人:公司审批意见 批准人: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未落实不动火;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态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5.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动火;6。存储易燃易爆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消除不动火;7。未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数量不足不动火;8。现场安全负责(看护)人未到位不动火。动火中“四要 :1。现场安全负责人(看护人)要坚守岗位;2.现场看护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看护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