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一、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 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三、 做好检验登记工作,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验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等.四、 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者超过国家标准或正常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验结果必须要有专人保管。五、 检验科应建立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结果反馈机制.发现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结果要进行登记,派专人分送至开具化验单的科室或医生,并让其签收.六、 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