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司机劳务承包合同甲方:乙方: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不受侵害,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述内容。一、 劳务期限:从年 月 日开始算起,至塔吊作业完成时止。二、工作内容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自愿承包该工地塔式起重机所有起重操作。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劳务规章制度和现场项目部管理,乙方所有塔司人员必须随时通知(叫)随时到,保证塔机正常使用及各施工班组服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负责搞好塔机的驾驶,并负责检查含紧固螺丝、打油、故障检查等工作.(除机械保养、钢丝绳更换,黄油由塔机安装公司负责)。3、因项目特殊乙方塔吊操作工,必须满足现场各工种需用材
2、料、物品、工具正常吊装运行。4、乙方保证每台塔吊配备经验丰富的持证操作工,所有人员证件交甲方报送赤峰市安监站押证备案上岗。乙方必须保证人员长期稳定,不准随意调换或无故辞职.5、乙方人员上岗后有三天实习期,实习期通过才能正式上岗。三、劳务报酬本合同采用承包制,主体施工阶段时塔吊承包价为9500元/月,装修施工阶段塔吊承包价为6500元/月。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及项目部双方合同约定内容对乙方进行管理。2、甲方人员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评,甲方不提供乙方住宿。3、甲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工资。4、根据乙方检查发现的问题,报经甲方核查后及
3、时通知塔吊安装公司维修、更换零部件。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甲方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利益.2、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讲条件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各项本职工作任务.3、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严格执行塔吊操作及指挥规程,遵守区安监局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搞好本职工作。4、爱护塔机。保持塔机清洁,每日开启前必须做到先检查后启动,先试运行后工作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保证塔机安全、可靠运行.每班下班后不得将对讲机处于充电状态。每周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决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5、乙方若发
4、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停止作业。下到安全障碍排除。6、每日做好塔机运行工作记录。7、保证施工期间塔机正常运转,除机械修理及停电,大风不能操作以外,根据施工需要保证随时运转。8、禁止大风天气和塔机带病工作。9、乙方必须与班组同时上下班;如有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甲方管理人员通知时间到岗.六、劳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期满或双方达成一致本合同终止。七、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所述内容,不得违约擅自解除合同,不得随意离职。若因乙方原因未经甲方同意而中途不干违约退场,应违约赔偿甲方2000元一台。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签字日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