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意向书甲方(公 司): 乙方(投资人): 鉴于:一、甲方拟设立一叶舟 子公司,与乙方共同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以该有限合伙企业为主体对 一叶舟国际连锁直营店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享受项目的收益回报。二、乙方为具有一定资产及风险识别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详细了解项目的投资方案后,有意向投资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兹共守:第一条 乙方同意对项目进行投资,预计总投资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 乙方为表明投资意向,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即¥ 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乙方在本意向书生效后 日内将诚意金汇入以下甲方指定账户:第四条 甲方应在本意向书
2、生效后 日内完成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前期筹备工作,并于筹备工作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签订合伙协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 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订合伙协议。第五条 乙方应在合伙协议生效后 日内足额交纳投资款,此时乙方支付的诚意金自动转为投资款.第六条 若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有限合伙企业的前期筹备工作的,乙方有权放弃本次投资,并要求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诚意金。第七条 若乙方已支付诚意金并在甲方书面通知签订合伙协议前放弃本次投资的,甲方同意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诚意金;若乙方未在意向书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诚意金或足额交纳投资款的,视为乙方放弃本次投资.第八条 本意向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九条 在履行意向书过程中双方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本意向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