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砖厂承包合同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为提高砖厂生产质量,以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在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一、甲方责任:1、甲方将能正常运转的砖厂成套设备及场地设施(详见财产清单)租赁给乙方,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交予乙方。2、生产线管理,甲方有权监督,但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生产及管理工作。3、厂外一切事务均由甲方负责处理承担.4、甲方负责成品砖销售,不得耽误乙方生产,否则损失由甲方承担.5、甲方负责垫付乙方生产期间所需费用煤电、油料、人工工资及其它材料费,需按时到位。6、甲方每月收清乙方所生产的合格成品砖,并算清付给乙方砖款,不得拖欠。7、工人保险费由甲方
2、负责承担。8、若有自然灾害造成土坯损失,乙方承担50万块以内,超出50万块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9、取土后土地平整由甲方承担。二、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生产线管理,保质保量生产,所生产砖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出现质量缺陷不能出售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2、乙方负责招收生产线所需技术工和普通职工,并确保正常生产.3、乙方负责生产质量和技术管理,确保国家技术要求。4、乙方在确保质量和技术基础上完成甲方所定的年产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生产 万成品砖,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生产 万成品砖.5、在甲方正常提供场地及原材料所需款项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停产,如果擅自停工、停产一切损失
3、由乙方承担。三、承包方式:1、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砖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交于乙方生产使用、管理。2、甲、乙双方协商承包合同价格为乙方交予甲方每块成品砖付给乙方0。16元(壹角陆分),价格在合同期间不能变动,甲方所付给乙方的每块成品砖0.16元(壹角陆分)包括生产所需的煤电、油料、人工工资及其它材料费。3、甲方在当年12月30日前算清当年的盈亏明细账,并现金付给乙方有盈利部分,不得拖欠。4、甲乙双方协商订此劳务合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5、乙方必须爱护设备,在合同期满交还给甲方的设备必须能正常运转,损坏的设备必须维修好交予甲方。四、安全生产责任1、乙方确保安全用电、
4、依法用电,安全生产。2、乙方应积极实施本砖厂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厂内职工日常事务由乙方负责人处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甲、乙双方出面协调处理,不得互相推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推托方承担(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工人厂外发生事故,由工人自己承担)。4、甲、乙双方应协调搞好民族团结.五、法定保障1、本砖厂劳务承包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2、乙方交押金10000元(壹万元整),合同期满,甲方退给乙方,每年开工押15天工人工资,合同期满甲方退给乙方15天工人工资。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违约金100000元(壹拾万元整)。4、甲方负责付找工人费用伍万元,在当年年底结算时付清。六、如果乙方红砖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