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洗车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用工形式: 劳务雇佣
甲方因工作需求,经考核、录用乙方 洗车工。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用乙方从事 行业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至 年 月 日止。
二、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洗车工作需要和本店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目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条件;
乙方:
1、员工之间必须团结互助.
2、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工具,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对本店顾客造成损失的自己负完全责任,本店概不负责。
3、乙方在下班时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任.
4、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开顾客的车,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5、有事做到请假,准假后方可休息,无故旷工者双倍扣罚工资,以确保洗车正常工作,如在外出现其它问题本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6、如果乙方有事或想提职者,需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直到甲方找到合适的人员后,方可此致。
三、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月薪制每月保底工资1500元整提成:每辆车2元提成.
2、劳动保险及福利: 。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手印): 乙 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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