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 修 合 同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_ 2。居室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_平方米。3。工程开工日期:_年_月_日4。工程竣工日期:_年_月_日工程总天数:_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 元.第三条:质量要求1。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第四条:付款方式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元工程款,电工和瓦
2、工结束后甲方应支付 元,木工结束后甲方应支付 元,油漆工结束后甲方应支付 元,其他 ,工程结束以后余款甲方应全部付清.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第六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第八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