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尔街观后感精品文档华尔街观后感 2008年一场金融海啸席卷全球,华尔街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人们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向华尔街,认为是华尔街的贪婪和狡诈,酿造了这场全球性的灾难。在这样的背景下,华尔街作为在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过程中,寻找他山之石的重要作品问世。十集的纪录片中至少有七集的重点都是在讲监管。其中,第七集阳光交易尤为典型。 这一集的名字出处是一百多年前联邦大法官的名言“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灯光是最有效的警察”。而这句话,也是华尔街沿用至今的监管原则。我相信这句话的本意类似于我们常说的“革命靠自觉”,是一种君子之约,是对自己的约束,而约束的力量来自于道德和良心。所以,这句话也缺乏强制性和明确的
2、约束力。我们知道,所谓阳光交易就是信息的公开透明。信息的公开可以避免内幕交易,而信息的透明可以保证市场还是市场,让投资者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保护自己利益。 但是,“阳光交易”说来只是轻飘飘的一句话,但是要落到实处却是难上加难。一百年前,华尔街塑造了美国的崛起。今天,它是一张撒向世界的金融之网,这张网强大又脆弱,既能让经济加速,又能让经济窒息。华尔街无疑是贪婪的,他永远在追求更大的利益和更多的财富,这巨大的诱惑,使道德和良心都承受着严重的挑战。更何况,在华尔街的历史上,创造了那么多一夜暴富的奇迹,似乎没有人在意和追究他们成功的手段。于是,有很多人选择了铤而走险。 交易是双方的,华尔街的投资者们都
3、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看起来在蛋糕既定的情况下,华尔街们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能分得更多的利益。但事实上,华尔街离开了投资者也是自损其身的。这有点像石油交易的欧佩克组织,这个组织的特点是,组织成员谁违背了组织的交易规则,谁就能获得更多的利益;但这样的行为对整个组织内的成员利益都形成了伤害和破坏。所以华尔街的发展过程一直贯穿着一个主题监管。由谁来监管,如何监管,又如何应对监管的结果。每一步进程都是艰难的,都是建立在无数丑闻和倾家荡产的血泪上。 监管其实是一种风险锁定。18世纪60年代,刚形成的华尔街基本没什么法律法规,交易是疯狂的,充斥着内幕交易和虚假信息。今天虽然已
4、经有了日趋完善的监管体系和相应的法律体系,但仍然存在着不少的内幕交易和虚假信息。进步就在于既得利益者并不是高枕无忧,而利益受损方也不再是坐以待毙。 其一,证券市场发展到今天,学习和研究它的人不再局限于华尔街,在投资者和第三方中不乏个中高手。交易的天平两侧趋向平衡,华尔街的伎俩很难再瞒骗世人。于是,投资者也能分辨出一些虚假信息,并对之提出质疑。同时,投资者就其关心的问题也开始向上市公司要求批露,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上市公司愿意披露的那部分信息。 其二,日趋完善的法律法规给华尔街的交易和操作定下了很多硬性的规定,漏洞越来越少。这使得“阳光交易”变得有可能实现,因为内幕交易代价太大,这个机会成本的计算
5、显然是华尔街们擅长的,于是他们也开始变的收敛,在交易中越来越规范。 其三,政府相关的立法毕竟是滞后的,可以说只能针对华尔街已经玩腻的手段,或者说把华尔街钻过的空子都补上。而媒体的存在则像是实时监控。它不能对华尔街提起诉讼,也不能对其形成制裁,但它可以放大某一事件,使它获得最广泛的关注,从而使华尔街的瞒天过海变得无处遁形。 其四,过去那些在华尔街倾家荡产的人无处诉冤,没有相应的法律,也不知道如何诉讼和索取赔偿。但今天,律师行可以通过集体诉讼,为市场体制寻找蛀虫,保障交易秩序,也略微弥补财产上的损失。 如此种种,使得华尔街这张强大又脆弱的金融网不至于鱼死网破。相较于华尔街,我国的金融市场还只是个小
6、学生,要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很多。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监管。作为持续发展的全球金融中心,美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制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而经历了复杂的历史变革进程,具有典型的危机驱动特征。而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的发展历程属于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与危机驱动模式下诱致性生成的美国监管体系相比,具有制度变革上的一些优势。汲取次贷危机的教训,考察危机下的变革措施,可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一些有益的反思。 一、要正确认识职能监管机构的利益主体性和竞争性,平衡安全与效率考量。在分业经营的情境下,各职能监管机构的治理目标带有明确的部门性,利益难以协调,甚至可能相互冲突。一种流行的看法是,这种监管竞争可以带来政策优化的
7、效率。但是,在市场综合化的情况下,监管竞争可能诱使一些监管机构纵容本部门的越界行为,并造成各金融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甚至只考虑本监管主体的责任而回避所产生的外部效应,从而为金融危机埋下隐患。事实上,各监管机构的割据化治理模式是次贷危机爆发的重要肇因。而次贷危机爆发后,现行体制缺乏有效控制风险扩散的监管手段。主要的监管政策手段和中央银行流动性工具是专门用来应对传统银行危机的,对日益增加的源于银行体系以外的金融市场危机束手无策。因此,在分业监管的现有体制下,尤其要重视对监管政策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考量。 二、在既有的协调监管安排的基础上,我国金融监管当局有必要进一步理清权责关系,有效适应综合化转型的
8、市场格局。在我国金融市场混业经营的进行阶段,应当同步进行监管体系的资源整合与架构改造。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明确责任主体,控制全面市场风险,落实市场稳定性监管。值得吸取的教训是,次贷危机表明,由于规则的模糊化和原则性,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出台并未改善金融市场的监管状况。 三、从长期的监管体制改革图景来看,美国监管改革蓝皮书提出的目标性监管是可供参考的改革路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牵涉面广,难度大,应该立足现有体制循序渐进。美国监管改革蓝皮书提出了三步走的计划,正是考虑到了美国长期的历史传统和利益格局。与其类似,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监管体制,要实现统一监管需要付出较大的改革成本。而且,我国的金融市场综合化
9、还处于初级阶段,金融企业的主业特征比较明显,统一监管的必要性并不充分。因此,可以在协调现有机构实施功能性监管的基础上,明确主要监管目标的负责主体。近期可以由人民银行牵头内部建立专门的综合监管局,具体负责协调、整合各职能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与行动,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整体稳定。随着市场综合化转型的成熟,综合监管局可以相机独立,并逐渐吸纳现有监管机构的组织与职能,与人民银行并行承担金融监管职责。 四、就监管对象而言,要尽快启动对金融控股集团的全面监管,防止次贷危机中花旗现象在我国的重演。1999年巴塞尔委员会、证监会国际组织和国际保险监管协会联合公布的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的最终文件,第一次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提出国际性指导原则。目前,我国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既无明确的法律规范,也无具体的监管组织和程序,值得反思。就次贷危机的教训而言,尤其要注意银行系金融控股集团的全面监管。在节约部分交易成本的同时,综合化经营会给银行带来多方面的风险,包括组织结构复杂化和文化多元性带来的利益冲突、金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风险、会计制度和行业适用监管制度差异带来的信息披露风险、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风险传递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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