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公馆”杯羽毛球大赛冠名赞助合同甲方:蓬莱瑞康健身俱乐部乙方:烟台健龙置业有限公司 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健身意识,进一步推动体育健身活动深入开展,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赛事冠名赞助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运作机构,乙方是赞助赛事的企业单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赛事冠名”是指甲方在确定标准赛事名称和标志时,须将乙方公司的名称冠于赛名之前。赛事名称可能出现的地方应在显要位置显示甲方名称或其赞助商身份信息。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的有效期为2014年 月 日
2、至2014年 月 日。在此期间,乙方可以使用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权利.第三条赞助方式 31乙方对体育赛事的赞助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货币、提供产品、提供服务等方式。 32乙方向甲方赞助比赛奖金 元,提供赞助金的时间为2014年 月 日,赞助的方式为现金。 33乙方向甲方提供活动礼品若干(具体礼品待定),市场价值不低于500元,提供货物的时间为2014年 月 日。 34乙方向甲方购买瑞康羽毛球卡300张,单价10元/张,小计3000元。内含10元羽毛球场地费,该卡持有人可凭借该羽毛球卡在瑞康健身8:0017:00使用单个羽毛球场地1小时,无使用期限限制,使用结束后,卡片持有人可对该羽毛球卡进行
3、充值继续使用。该羽毛球卡由乙方制作,乙方设计该卡片内容,标示乙方信息,并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乙方出资印制。该羽毛球卡同时作为报名礼品对参赛者进行选择性发放。35整个活动,由乙方进行整体宣传并出资宣传费用. 第四条赞助商的权益 41乙方为“赛事冠名赞助商”,此冠名权具有排他性,乙方同类行业的厂商不能进行任何与比赛相关联的活动。 42乙方可以用赛事相关的广告、促销、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活动来进行品牌宣传与产品促销。42 乙方在甲方的比赛场地内,有权摆放条幅、展架等形式的广告对该赛事进行宣传。第五条甲方的权利 51甲方有权确定赛事名称,可以通知乙方提出参考意见. 5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
4、按时支付赞助费用。 53甲方在实现乙方的赞助回报过程中,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比赛风格内容合适的资料。 54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制作的印有赛事名称标志的各类物品,在质量、设计、适当性、使用途径等方面都应得到甲方审查合格后才能生产和发售.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61甲方保证比赛当天比赛场地可以使用。62甲方有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护乙方形象。保守双方的秘密。63甲方制定比赛规则并告知参赛人员,同时负责参赛者的报名工作。第七条乙方的权利 71乙方有权维护独家赞助商的权益,在甲方不配合的情况下,乙方有亲自维权的权利. 72乙方使用赛事名称、标志等对比赛进行宣传。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81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给
5、付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收赞助费一概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82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使用合同中的各项权利时,有义务维护赛事的形象。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的赞助权益不具有可分解性,甲方在履行合同时,一部分赞助权益无法实现,可以就整个合同提出相关的索赔要求,乙方需大力配合。92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延迟支付赞助费用,以每天支付到期应付款项5的违约金。延迟7天后,视为乙方放弃履行合同,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赞助金总额50的违约金。 94如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战争或其他在赛事行业领域被公认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一方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
6、本协议,协议双方获益方可按照行业通行的惯例提出延期执行或终止本协议.在此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或者接待的款额甲方有义务归还乙方。对于不可抗力下问题解决,协议双方可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商定更详细的协议条款. 第十条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01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十一条有效期和终止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甲方_(签章) 乙方_(签章)代表_(签字) 代表_(签字)电话:_ 电话: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