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丰颐和郡府编外经纪人居 间 协 议甲方名称: 甲方代表: 电 话: 乙 方: 电 话: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编外经纪人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第一条、 聘任岗位与工作目标一、颐和郡府编外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享受的权利1. 可以销售颐和郡府项目所有正在公开销售的项目房源。2. 全民经纪人在完成约定义务时按照约定提取所得佣金。应尽的义务1有为颐和郡府项目推荐客户,并协助成交的义务.2。 保守颐和郡府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义务。3。 严格遵守销售案场优惠
2、及经纪人各项制度的义务。4. 不得虚假、扩大宣传,不得给颐和郡府项目造成任何损失。第二条、全民经纪人奖励办法全民经纪人仅把客户带领至售楼部,交给特定的置业顾问,并协助完成整个销售流程,按照公司推荐奖励制度执行.1) 单户成交,奖励为 /套;2) 奖励在客户成交后完成签约并首付款全部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第三条、岗位聘用期限1、订立有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第四条、保密责任本补充协议及相关内容和信息属商业机密,甲乙双方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均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否则视为违约。第五条、其它本协议为打印文件,涂改、添加内容无效,除双方人员签字及签字日期外,其他任何内容不得手写,否则均视为无效内容。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年月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