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0 ,大小:28.54KB ,
资源ID:3905283      下载积分:8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90528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人****来】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doc

1、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安市规划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管理,提高控规审查审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西安市规划局审查、审批(报批)应由本局审查审批(报批)的中心城和规划区范围内重要地区控规或其局部调整,适用本规定。市域其他地区的控规审查审批,由区(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此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控规审批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控规(含大纲图则和详细图则两种形式,下同)的审查和审

2、批(或报批),控规局部调整的审查和审批(或报批),以及控规编制、调整成果的管理和维护。 “大纲图则”是指按《西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有关要求编制,并经审批的大纲性控规图则, “详细图则"是指按《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有关要求和“大纲图则”编制,不经公示、但经过审批的控规详细图则。我局现已编制、未经公示但审批完成的控规全部属于“详细图则". 第四条 控规方案审查审批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

3、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等国家、省、市规范、标准、文件; 3、编制项目的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 4、项目范围内及相关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 第二章 控规的审批(报批) 第五条 西安市规划局对控规成果的审批程序,包括初审、会审和审批(报批)三个阶段。 第六条 初审程序 初审程序包括规划局内各部门审查和专家技术审查(对控规“大纲图则”进行审查,原则上应邀请专家参与初审)。必要时可邀请市民代表参加初审。 一、接收申请 由总工办负责统一接收控规编制单位的6套报审资料。 报审资料包括: 1、《控规方案初审申请

4、表》(1号表); 2、符合要求的控规图说文件。图说文件除包含有关资质证件外,还应明确注明有关责任人员(下同)。 对符合报审要求的,由总工办在1日(本规定所称“日”,均指法定工作日.下同)内,将报审资料分送局相关处室(用地处、建管处、市政处、信息中心。下同)和有关分局,城改办规划处。 对不符合报审要求的,由总工办退回规划编制单位. 二、初审 1、初审及初审会议:接件6日内,相关处室和分局应安排专门人员对上报成果进行初审,并在初审后上处业务办公会,形成处审书面意见(2号表《控规初审审查意见表》),反馈到总工办。逾期未填写并送出《控规初审审查意见表》(2号表)的,视为无条件同意. 2、各

5、相关处室、分局根据业务分工,其初审的重点内容为:区分局负责审查规划范围内各类基础资料收集的准确性(含已发、在办用地手续和建管手续),与本行政区发展或建设规划的协调情况,控规编制的合理性等; 总工办负责审查与已批准的上层次有关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的协调情况,控规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标准的遵守情况等; 用地处负责审查规划范围内涉及本处负责的已批用地许可及相关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情况,控规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标准的遵守情况等; 建管处负责审查在办建筑方案,有关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规的,控规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标准的遵守情况等; 市政处负责审查规划范围内各类已发或在办市政工程手续的准确性,与相关市政

6、系统规划的协调情况,控规编制的合理性等; 城改办规划处负责审查,已办或正在办理城改项目,用地、建审等手续情况,控规编制的合理性等; 信息中心负责审查规划成果的电子文件格式的符合情况,以及与相邻控规的信息数据吻合情况。 3、专家技术审查 专家技术审查与各相关处室和分局的初审同时进行。 由总工办组织专家,对控规成果的有关具体内容提出详细的技术审查意见。审查重点为技术规范、标准等的执行情况,控规分析论证的合理性,控规技术结论的合理性等。 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由有关专家填写《控规初审审查意见表》(2号表),专家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总工办。参与初审的市民代表(如果有)也应填写《控规初审审查意见表

7、》(2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送总工办,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无条件同意。 4、现场踏勘:各相关处室接收报审资料后,可根据需要分别组织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工作的安排,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初审程序合并进行。 5.总工办收集汇总书面意见后,认为初审不合格的,发回编制单位,要求其按《控规初审意见通知书》修改后,重新申请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会审. 第七条 会审程序 会审程序是指市规划局对控规成果进行行政审查。会议类别为局总工办程师办公会。 1.会审会议:由总工办在收到初审书面意见反馈后,对初审合格的在7日内,安排局总工程师办公会,在必要时负责通知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参会。会议应采取

8、票决或议决的方式对规划成果是否通过会审作出决策,并提出书面会审意见。 2、会审意见:会审会后2日内,由总工办根据会审意见(纪要),形成《控规会审意见通知书》,分发各与会单位及编制单位。规划编制单位应根据《控规会审意见通知书》修改完善规划方案,填写《控规会审修改情况汇总表》(4号表)。完善后的规划成果转入报批程序。 3、会审不合格的,应在按通知书修改后重新申请会审。 第八条 审批(或报批) 审批(或报批)程序指市规划局局长办公会审批控规成果(或向市人民政府报批重要控规成果) 一、接收申请 由总工办负责统一接收控规编制单位的8套报批资料: 报批资料包括: 1、《控规报批申请表》(

9、5号表); 2、《控规会审修改情况汇总表》(4号表); 3、有关职能部门的书面意见(必要时); 4、会审后修改的控规图说文件(含包括全部规划成果的2套光盘)。 对符合报批要求的,由总工办组织相关处室成果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由总工办退回规划编制单位。 二、成果验收 接收报批资料后3日内,由总工办组织完成报批资料的审核验收(应有相关处室和分局参与并出具意见)。必要时,委托专业规划机构进行技术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含电子文档),转入审批(或报批)阶段;不合格的,由总工办退回编制单位继续修改。 三、审批(或报批) 报批资料经审核验收后,由总工办拟稿,报局长办公会审批(或转报).转报的

10、公文和控规成果由局办公室发出或报送. 第三章 控规局部调整的审批 第九条 控规局部调整审批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及受理,方案审查和审批(或报批)两个阶段。 第十条 控规局部调整的经办处室为用地处(长安、阎良、临潼)规划分局、城改办规划处。其余调整的牵头处室为总工办,分局、相关处室参与。 第十一条 申请、审核及受理 一、申请 由窗口负责接收申请单位的控规调整申请资料,转用地处(或分局、城改办规划处)受理。 申请资料包括: 1、控规局部调整申请报告,要求详细列明局部调整的内容和理由; 2、《控规局部调整申请审核表》(6号表。此表由窗口协助申请单位填写)。 二、审核及受理

11、用地处(或分局、城改办规划处)接收申请资料后,按调规技术规定5日内确定是否受理,确定不予受理的,告知不予受理的依据和理由;确定受理的,一次性告知自主论证的有关要求,由申请单位按要求自主组织调规论证。 第十二条 控规调整方案的审查审批 一、接收调规论证材料 由窗口负责接收控规局部调整申请单位的6套论证报审资料。 报审资料包括: 1、《控规局部调整方案审查审批表》(7号表.此表由窗口协助申请单位填写相关内容); 2、控规局部调整的专题论证报告(图说文件)。 二、分类审批 1、对符合报审要求的,由用地处(或分局、城改办规划处)进行分类。按调规技术规定属技术性调整的,用地处(或分局、

12、城改办规划处)5日内提出书面调规意见并审批,3日内交相关处室完成备案。备案完成后有必要单独出图的由总工办安排调规出图,分发各相关部门存档; 2、不属于技术性调整的,由用地处(或分局、城改办规划处)在3日内将报审材料送总工办办理,并同时出具书面初审处理意见。 不符合要求的,由用地处(或分局、城改办规划处)转窗口将资料退回规划调整申请单位。 3、总工办在接收转报材料后l日内分发相关处室,各相关处室2日内应将处室初审书面意见(2号表)交总工办,总工办6日内安排局总工程师办公会。编制单位应参会,会议对调整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审批。审批采取票决制. 4、若规划调整涉及市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管理领域的,

13、必要时由经办处室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审查会.如需要,可由经办处室事先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并由专家组出具技术审查书面意见。 审批通过调整论证方案的,由控规调整的编制单位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控规调整成果,报总工办验收。不同意调整方案的,由控规调整的编制单位根据会议审查意见继续修改,完善后重新报窗口申请审查审批。 三、审核验收 由总工办负责在接收已审批通过的控规调整修改成果后2日内完成审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由总工办分发、归档并执行. 验收不合格的,由总工办退回规划调整申请单位继续修改完善。完成后,重新报总工办审核验收。 四、如属原控规中规划的公共绿地和独立占地的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指标

14、减少1/2以上的,以及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的建设控制指标调整的,属于重大调整。由总工办在审核验收后上报局长办公会审批。审批后由总工办2日内将批文和成果转发相关处室、分局. 五、分局、相关处室在控规使用、执行中发现有规划调整需要,属技术性调整的,由分局、相关处室自行调整审批,并报相关处室备案;不属技术性调整的,出具书面调整意见,报总工办组织论证和调整。 第十三条 对于时间紧迫的政府重大项目相关新编控规或其调整,按照“绿色通道"的思路,采取分局和部门联动的办法,召集紧急会审会议研究审批内容后,可一边组织论证和审查、修改,一边执行审批内容。其图文成果的审查、审批(报

15、批)、分发的程序和责任主体不变. 第四章 控规编制及调整成果的管理 第十四条 控规成果管理 一、经批准的新编控规成果,由总工办在3日内将控规成果(加盖“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专用章”)和批文分发各业务处室、分局、信息中心。控规维护单位(编研中心)启动控规维护. 其中:总工办(含1套光盘)、用地处、建管处、市政处、有关分局、信息中心(含1套光盘)各存一套图说文件(涉及城改办规划处的,报批时应请编制单位多报一套)。 二、信息中心在接收规划成果(含电子文档)和批文后,在5日内将其电子文档录入控规成果公布查询系统。 第十五条 控规局部调整的成果管理 经审批、并经验收(或经公示、批复)的控规局部调整成果,由总工办在2日内将调规成果(加盖“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专用章”)和批文分发各业务处室、分局、信息中心.控规维护单位(编研中心)启动控规维护. 其中:总工办(含1套光盘)、用地处、建管处、市政处、有关分局、信息中心(含1套光盘)各存一套图说文件(涉及城改办规划处的,报批时应请编制单位多报一套). 二、信息中心收到局部调整的批复和图说文件后5日内,将调整成果的电子文档录入控规成果公布查询系统。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