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文明客运班线创建活动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道路客运综合服务水平,规范全省文明客运班线创建活动,根据交通部有关规定和《浙江省交通行业“十一五”时期文明创建工作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明客运班线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把“为乘客服务、向乘客承诺、请乘客监督、让乘客满意”贯穿于整个创建活动。增强客运企业优质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优化运力结构,提高运力档次,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客运营运线路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积极扶持、引导全省客运朝着经营规模化、服务优质化、管理规范化、运能高档化方向发展,打造客运企业服务品牌,树立客运企业新形象。 第三
2、条 厅级文明客运班线创建活动首先在高速客运班线、快客客运班线、城乡公交客运线路中开展,各市可参照本办法组织有条件的普通线路和农村班线开展创建活动。 第四条 省交通厅统一领导文明客运班线的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创建规划、实施办法、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制定创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所辖地区的创建工作;各市、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文明客运班线的创建主体为道路客运企业。广大旅客共同参与和监督创建工作。 第六条 文明客运班线创建活动含站(汽车客运站、城乡公交客运停车站)和车(高速客车、快客客车、城乡
3、公交客运班车)等二方面的创建工作。高速(快客)客运班线、城乡公交客运线路的具体创建标准见附件1、2。 第七条 文明客运班线的基本条件: (一)开业营运二年以上; (二)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保证、创建标准、社会监督评价等机制,建立了创建工作台帐; (三)高速、快客班线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达到AA级以上,并获得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其起讫点客运站均为三星级汽车客运站; (四)城乡公交客运班线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达到AA级以上; (五)高速(快客)客运班线和城乡公交客运线路的考核均在90分以上。 第八条 文明客运班线创建工作实行申报制。每两年进行一次,逢奇数年进行。申报程序
4、为:9月底前,由创建主体(该线路上营运车辆最多的企业为龙头)向所在市交通局(委)提出申报申请,市交通局(委)组织同级运管部门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向省厅提出验收申请。 第九条 文明客运班线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浙江省文明客运班线申报表(表式见附件3); (二)创建工作总结报告; (三)创建工作实施计划或实施方案; (四)旅客满意度测评结果。 第十条 近两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和命名为文明客运班线: (一)发生有责重大交通事故; (二)发生有责服务质量投诉3次以上,并经调查属实; (三)发生违规营运3次以上,并经调查属实; (四)因违法违规被交通主管部门
5、通报或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属实; 第十一条 文明客运班线创建工作,按照“发挥整体合力,提高整体效率,展示整体形象”的原则,由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组织协调,文明创建职能部门负责牵头,各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涉及两市以上的客运班线,由线路起讫地龙头企业分别负责组织,联合起草和签订创建道路文明客运班线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创建工作目标与责任,组织开展有社会影响力的主题活动,定期召开有关创建工作例会。各级运管部门应积极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厅每年将组织不定期督查(含明查暗访),并在申报年的年底按照标准组织考核验收,通过综合评定和公示无异议,对创建主体进行命名和表彰。
6、第十二条 文明客运班线的奖励措施: (一)对命名的文明客运班线颁发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被命名为文明客运班线的营运车辆,线路年审予以免检。 (三)道路客运企业有5条客运班线被命名为文明客运班线的,在新增客运线路资源配置上优先安排;在线路加密时优先考虑。 第十三条 文明客运班线实行动态管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每年应对已命名的文明客运班线进行不定期检查,尤其要加强暗查暗访的工作力度。文明客运班线每2年复审一次,逢奇数年进行。复审合格的予以保留荣誉称号,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文明航道称号。在非复审年份发生第十条所列情况之一的,省厅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
7、直至撤销荣誉称号。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 高速(快客)客运班线创建标准 单位:(盖章) 线路: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线路性质 5 1.高速、快客班线,且使用“浙江快客”品牌或企业自有统一品牌的,得5分; 2.高速、快客班线,未使用“浙江快客”品牌或企业无自有品牌的,得3分; 3.浙江快客班线不行径高速公路的,不得分。 2 经营方式 10 1.车辆全部是公车公营的(不包括省际对营车
8、辆) 得10分; 2.车辆公营率达80%以上的,得8分; 3.车辆公营率80%以下的,得4分; 4.车辆公营率达50%以下,不得分。 3 车辆档次及技术标准 10 1.车辆档次高一级以上占90%以上,且车辆购置3 年以内的占80%以上的,得10分; 2.车辆档次高一级以上占75%以上,且车辆购置3 年以内的占50%以上的,得8分; 3.车辆档次高一级以上不到75%,或车辆购置3年以内的不足50%,得4分。 4 车内配备 10 1.车内配备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视听设备,且提供报纸杂志、矿泉水或食品等的,得10分; 2.车内配备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视听设备,不
9、提供报纸杂志、矿泉水或食品等的,得6分; 3.车内未配备视听设备和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得2分。 5 班次安排 10 1.发班时刻安排合理,能保证旅客乘车及时方便的,且节假日有班车加密计划的,得10分; 2.发班时刻安排合理,能保证旅客乘车及时方便的,但节假日无班车加密计划的,得6分; 3.发班时刻不合理,有投诉现象的,每次扣2分。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6 司乘人员素质 10 1.驾驶员连续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人数按规定配备,且配有专职导乘员或乘务员的,统一着装、文明用语的,得10分; 2.驾驶员连续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人数按规定配备
10、且配备兼职导乘员或乘务员的,统一着装、文明用语的,得8分; 3.驾驶员连续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人数按规定配备,未配备导乘员或乘务员的,得6分,未统一着装、文明用语的,每次扣2分。 7 安全状况 10 1.本年度内此班线未发生有责重大事故,且一般有责事故率百万公里小于1次的,得10分; 2.本年度内此班线未发生有责重大事故,且一般有责事故率百万公里小于1.5次的,得7分; 3.本年度内此班线发生有责重大事故,不得分。 8 创建运作 20 1.创建组织健全、人员落实的,得4分; 2.设立创建工作台帐的,得4分; 3.按时进行文明线检查考核的,得4分; 4.按时
11、召开创建活动例会的,得4分; 5.开展创建活动宣传报道有力的,得4分。 9 卫生状况 5 1.头套每二天更换一次的车辆数占85%以上的,得5分; 2.头套每二天更换一次的车辆数占60%以上的,得3分; 3.头套每二天更换一次的车辆数不到60%的,得1 分; 4.无头套,不得分。 5.车容车貌不整洁,一次扣1分。 10 服务承诺及公开信息 10 1.公开运行线路、站点、班时、票价和服务承诺、违诺赔偿的,得10分; 2.公开运行线路、站点、班时、票价,但没有服务承诺及违诺赔偿项目的,得8分; 3.不公开运行线路、站点、班时、票价的,不得分。 11 附加
12、分 5 该线所有班车采用循环发班的,加5分。 附件2 城乡公交客运线路创建标准 单位:(盖章) 线路: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经营方式 10 1.文明线车辆全部是公司化经营的(不包括 省际对营车辆),得10分; 2.文明线车辆公司化经营率达80%以上的,得8分; 3.文明线车辆公司化经营率80%以下的,得4分。 2 车辆档次及 技术标准 10 1.车辆档次中级以上占90%以上,且车辆购置3年以内的占85%以上的,
13、得10分; 2.车辆档次中级以上占75%以上,且车辆购置3年以内的占50%以上的,得8分; 3.车辆档次中级以上不到75%,或车辆购置3年以内的不足50%,得4分。 3 车内配备 10 1.车辆配套设施齐全有效,得2分; 2.线路显示牌清晰、有效,得2分; 3.空调设施应按季节需要及时开放,得2分; 4.行车记录仪完整并能正常使用,得2分; 5.座椅装置牢固,座垫和靠背齐全完好,座椅干净无污渍,得2分. 4 班次安排 10 1.发班时刻安排合理,能保证旅客乘车及时方便的,且节假日有班车加密计划的,得10分; 2.发班时刻安排合理,能保证旅客乘车及时方便的,
14、但节假日无班车加密计划的,得6分; 3.发班时刻不合理,有投诉现象的,每次扣2 分。 5 司乘人员 素质 10 1.司乘人员统一着装,佩带统一的上岗证件, 适时用语,得2分; 2.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等有关规定,得2分; 3.按规定班次、时间、线路运行,不越站漏乘,得2分; 4.讲究职业道德,服务热情礼貌,得2分,发 现途中甩客、敲诈旅客,每次扣2分; 5.司乘人员途中应及时、准确通报站名,不开带病车、赌气车,保证旅客安全到达目的地,做到车未停稳不开门,车门未关妥不开车,得2分。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6 安全状况
15、 10 1.本年度内此班线未发生有责重大事故,且一般有责事故率百万公里小于1次的,得10分; 2.本年度内此班线未发生有责重大事故,且一般有责事故率百万公里小于1.5次的,得7分; 3.本年度内此班线未发生有责重大事故,且一般有责事故率百万公里小于2次的,得5分; 4.本年度内此班线发生有责重大事故,不得分。 7 创建运作 20 1.创建组织健全、人员落实的,得4分; 2.设立创建工作台帐的,得4分; 3.按时进行文明线检查考核的,得4分; 4.按时召开创建活动例会的,得4分; 5.展创建活动宣传报道有力的,得4分。 8 服务质量 10 1.严格执行客运
16、票价标准,车内贴有价目表, 有禁烟标志,车厢内有旅客投诉电话号码, 挂有旅客意见簿,得2分; 2.质量指标应达到下列标准,原始资料完备: 正班率99.9%以上、正点率98%以上、旅客意 见处理率98%以上,得2分; 3.基础工作健全,合同、员工、车辆、车站、 调度、安全等方面的经营管理技术资料、 原始资料、台帐、档案齐全完备,得2分; 4.站牌(港湾式停靠站、回头站、招呼站) 清洁、整齐,得2分; 5.站容、室容、库容整洁、环境优美、车辆 停放有序,得2分。 9 服务承诺及公开信息 10 1.公开运行线路、站点、班时、票价和服务 承诺、违诺赔偿的,得10分
17、 2.公开运行线路、站点、班时、票价,但没 有服务承诺及违诺赔偿项目的,得8分; 3.不公开运行线路、站点、班时、票价的,不得分。 附件3 浙江省文明客运班线申报表 企业名称 (盖章)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线路 车辆数 考核结果 主要荣誉称号 市交通局(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交通厅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线路指的是申请文明客运班线的名称;车辆数指的是该线路的单向车辆总数。如杭州至宁波高速快客班线,申报线路名称为杭州至宁波,车辆数为杭州方的车辆总数;反之申报宁波至杭州高速快客班线也然。 2、代表企业应附企业的简要情况说明(车辆情况、线路情况、获得的荣誉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