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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及主要表格.doc

1、2023-8-26目 录一、办理要素(一)事项名称和编码1(二)实行机构1(三)申请主体1(四)受理地点1(五)办理依据1(六)办理条件1(七)申请材料2(八)办理时限4(九)收费标准4(十)征询服务4二、办理流程(一)申请51.提交方式62.获取收件凭证6(二)受理61.材料补正6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7(三)办理进程查询7(四)获取审批决定书8(五)流程图8三、救济途径8(一)投诉8(二)行政复议9(三)行政诉讼9四、表单填写10(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10(二)变更申请表10(三)撤回行政审批申请表10(四)行政许可代为申请委托书10五、有关说明10 附件1、流程图 附件2、食品生

2、产许可证申请表 附件3、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附件4、材料撤回申请书 附件5、授权委托书 附件6、一次性告知书 附件7、受理告知书附件8、延长行政许可告知书 附件9、告知书附件10、承诺书一、办理要素办理要素涉及:事项名称和编码、实行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征询服务等。(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食品生产许可编码:37(二)实行机构: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负责许可受理、审批发证环节)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审查环节)(三)申请主体: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的公司。(四)受理

3、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5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五)办理依据: 1.食品安全法(2023年2月通过,2023年4月修订)第三十五条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告知(2023年12月鲁政字2023256号)将“食品生产许可”逐步下放至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六)办理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解决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合,保持该场合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合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

4、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解决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4、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查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

5、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规定的,应当符合该规定。(七)申请材料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第九条拟设立食品生产公司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1.拟设立食品生产公司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1.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1.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3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4食品生产加工场合及其周边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1.5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1.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1.7食品安全专业技术

6、人员、管理人员名单;1.8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1.9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公司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公司标准;1.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 2. 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第二十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2.1公司名称发生变化的;2.2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2.3生产场合迁址的;2.4生产场合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的;2.5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2.6生

7、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2.7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申请变更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2.3)项至第(2.6)项情形之一的,原许可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进行核查和检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变更手续。3. 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第二十一条 公司提出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3.1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3.2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3.3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在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对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8、4. 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第二十四条 公司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4.1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4.2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4.3与注销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注:申报公司在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后,应到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管局窗口提供三份纸质材料,同时需提交两份管理制度,并以受理纸质材料的时间为行政许可开始受理计算时间。(八)办理时限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二十四条 自受理公司申请之日起60日内,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作出是否准予

9、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证书);作出不准予许可决定的,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公司,并说明理由。检查机构进行产品检查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承诺时限:42个工作日(不含发证检查时间)。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十)征询服务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设立征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征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征询人。电话征询号码:05398310156电子

10、邮箱:二、办理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接受。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5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2)信函或传真接受。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5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邮编:276000,传真:。(3)网络提交。网址:2.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为申请人出具材料接受单。接受单内容涉及:材料名称、接受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接受单由申请人即时领取。(2)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提交申请的,材料接受单由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1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人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二)受理1.材料补正(1)属于窗口受理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所有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领取。(2)属于信函、传真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告知,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由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人员以电话或网络形式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3)属于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

12、告知,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厅窗口人员以电话或网络形式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审批系统自动生成受理告知书,并随即打印。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涉及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 0539-8311516网络查询网址: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获取方式: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2.决定书类型:食品生产许可证,本证有

13、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五)流程图见附件1三、救济途径(一)投诉。1. 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4)接受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2.投诉受理市食药监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解决。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台负责对市食药监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解决。3.投诉解决(1)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解决;(2)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解决;(3)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

14、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4)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4.投诉解决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5.投诉渠道市食药监局窗口(政策法规科)电话:05398310156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台:05398053088电子邮箱:信箱: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编:276000(二)行政复议1. 行政复议事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1)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1号,联系电话:0531

15、88562023(2)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59号,联系电话:(三)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兰山区沂蒙路199号,联系电话:05398325568四、表单填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见附件2(二)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三)撤回行政审批申请表见附件4(四)行政许可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规定,予以实时更新。附件1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换证及涉及实地核查的流程图 承办机构:政策法规科(

16、行政许可科)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2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 申请人名称 生产场合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初次申请 延续换证 变更(格式文本,自行下载,按法律规定和后附注意事项填写)注意事项1. 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2. 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规定笔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3. 申请人署名、印章的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一致(印章复印无效)。4. 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按照相应审查细则的规定填写。5. 一个申证单元一套申请材料,一套申请材料不得包含多个申证单元。6. 计量单位应使用行业通用的

17、法定计量单位。7. 申请人提交本申请书一式3份。8申请生产许可证变更时,只填写变更部分内容。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目录1. 申请人陈述2. 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3. 申请人治理结构4. 申请人生产加工场合有关情况5. 申请人有权使用的重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6. 申请人有权使用的重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7. 申请人具有的重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览表8. 申请人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其文本申请人陈述1. 本申请人公司名称已经预先核准、登记注册。附有效期内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2. 本申请人已组成治理结构。附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

18、明复印件3份。3. 本申请人已获得必要的生产加工场合。附生产加工场合有关情况、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重要参数)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各3份。4.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合周边环境符合相关规定。附周边环境平面图3份。5.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合各功能间布局符合相关规定。附各功能间布局图复印件3份(标尺寸、面积等重要参数)。6.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合已拥有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附设备设施清单,关键设备标有参数(其中委托检查的,附委托检查协议)3份。7. 本申请人生产工艺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附示意图复印件3份。8. 本申请人已拥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附一览表3份。9. 本申请人已制定必要的质量安全管理

19、制度。附制度文献清单及文本各3份(其中拟执行公司标准的,需提供备案的公司标准)。10. 本申请人按审查细则规定,提供附件相关材料3份(如有时)。 11. 本申请人拥有的以上资源,符合规定条件,可以适应申请生产的食品品种,单班生产八小时:日产量可以达成 、月产量可以达成 、年产量可以达成 。本申请人承诺:乐意对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署名/盖章: 年 月 日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申请人基本条件汇总申请人名称或预核准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换证申请和扩项申请时填写)生产场合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济性质营业执照编号(如有时)公司代码(如已设立时)重要管理和

20、技术人员数生产厂房建成时间占地面积 米2建筑面积 米2申请生产食品情况申证单元及食品品种明细申证单元: (食品品种明细 ) (可附页)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或公司标准标准号:(列出所有项目)年设计能力吨年实际产量(公司已设立时)吨申请人治理结构 职责 身份证(明)文献号码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投资人 注:本表需附治理结构图。申请人生产加工场合有关情况序号申请人各生产场点、工艺、工序名称该生产场点、工艺、工序所在地该所在地有权使用证明材料注:1. 本表所报工序必须覆盖审查细则规定的各工艺规定;2. 本表需附功能间平面布局图示、工艺流程图示、设备布局图示。申请人有权使用的重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序号设备设

21、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使用场合生产厂及国别生产日期完好状态购置或租用日期,购置资产证明或租用证明申请人有权使用的重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类别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精度等级数量检定有效截止期使用场合生产厂及国别生产日期自行购置的仪器、设备以上申请人自行检查时填写以下申请人委托检查时填写委托检查的(同时附委托协议)仪器、设备申请人具有的重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职务职称文化限度、专业负责领域工序申请人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其文本序号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相应文本编号附件3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公司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申请变更项目申请变更因素变更后情况概述申 请 人年 月 日

22、(盖章)市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审查意见属于重大项变更,应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批准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年 月 日(盖章)填表说明:1、 此表一式三份,总局、省局、市局各存档一份,并将变更情况及时录入数据库。2、 公司名称变更时,在“公司名称”一栏中,具体填写变更前后的对的名称,格式为:(新):XXX (旧):XXX3、 各市局结合区域监管工作,认真核查公司变更情况并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公章后作为附件上报。4、 检查方式变更申请同样合用此表。附件4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撤回申请书 本单位(本人) (名称)于 年 月 日向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提交的 申请因 ,现请

23、求撤回申请,请予批准。申请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备注: 年 月 日附件5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委托 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代为提出 申请。受委托人在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中签署的一切文献,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委托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6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补正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书申请公司名称 申请事项签 收 人告知申

24、请人补充材料日期 经办人及电话接受办理日期 原申报材料存在问题及应补充达成的规定 临食药xx许补字 号 说明:你单位申报的所有纸质材料应同电子版材料一致,补正纸质资料的同时应补正电子版材料。 申请人补充的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开具许可事项受理告知,并按相应规定计算办理时限。 本表由受理窗口填写,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留受理科室。前者由申请人或联系人签收。 附件7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 受理决定书 第 号 : 你(单位)提出 的申请和所提供(出示)的材料,符合该项目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本机关将于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

25、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签收人: 签收日期:注:自作出本受理决定之日起,请遵循声明义务,随时接受实地核查。附件8: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告知书编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申请,已于 年 月 日受理。由于 因素,5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查期限延长十日,将于 年 月 日前作出决定。特此告知。 (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附件9告知书一、为减少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本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二、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获得批准:1

26、.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2、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规定的,应当符合该规定;三、获得许可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四、服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 月 日附件10承诺书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我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除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特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规定开展经营活动;2不低于食品生产许可申办时标准规定生产经营食品;3. 所有提交的资料所有真实有效4.服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我将遵守以上所作出的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且经指出仍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我将承担相关责任。申请人(签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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