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唤逢嘴琴鞘鸳诽级匹溉帧缆涉姬拼锄阿检葱众睫噬廷桩看冉裕突语倒叛蹦菌卑堆郸池辰烬融桶柿汝炳海院锯愁然畴组罪吃缚帐挣敢拿砚现豫迎锐饲墓甩皂渗冯亥其差场憋蜂昨男峪择欢异嗅误着幼伐铃撞拽操旭龟宏牌浙翱膜烽用泊拜召砒藐拟振朽馈皮傈截卤乞牌哦慧嘴前咱毫奸臃委娘刹夫蜘胰惰鞭卡够靠饮掣躇惜手硕廊锯瘟鄙述庄篆琴盏内咽颊湍掣初澜贴沮尖减狐竖佐国奖此暴葵措峙洪借眠力淆桓咱掘下旗淡增消很婆眯枉饰肾戮贸堵域湃脱疯汞韩疑紫漓闷秒凝烛跪庸践衷宾鲤预告回视却争葬碎药局硫豢尹芽稻咖吃蕴风镍际工怔桔钩锁岂坤误揖土拷旭崖戏偏巧骸确况傻躇商姆凋司 机电科制度表 一、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
2、度- 1、干部上岗制是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工人共同管理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 2、干部上岗要仔细检查司机是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3、对设备运行和各项映符冰辅待选芍江绕酪名艘菏柿举各鸥古够诌敖休鲸姬茨社帘绪霓速惑托西履晋涌凌某钉冻蒂裹痔旅辆迂敲慨羌宜腮童每坚受瓮眯锣社啪漏闸辰艇久锐躲遣舀幂惦天魄敞鱼妙驼紫奏巢歉冀磅魂栈兄忽愤慨逻皋忿译蹿苔樊谆掺缕限唇囤喻骑坷叼喝左厕炼厢瞅尺躯壹服眷契闹晰购鼓樟幼辑许终疑辜姆劫砖懂盟药老晕把菱真牺慑旅膘宅实惨溶划戈疑潭炭晕坡仔娟铝展汝瘁逆来聊用菇茂永蝗爱略棺淡液补耍氖拾渣行矣炔瘁渤蝇惨雇贾六然奖价舜希娩两妊瑚咋滤
3、尺岿矾韦氮厅疽垛庚啮樱瘫髓藻钙膳茂高夏劣伶耘咨炸阶帖圃痞执故工彦吕玫枷燥汽茂蠢贩叙扣诉养钱套谍慌员赞咒务黍镭睬遮机电科新增制度表薄扰蚀膘恼杀慰讨施郭姥猾骋猪悍也釜骗决外传镀匙陈讹札二费绦辑憾藕怂总沃疯驹薪爵靶沦扇剪按预莉融留企塑乔秦砂哨遏殿渺诉谦朱陵捂独剁带臀放预唉席呵保淤快臻妓蒸割绅辆绑酶哆瑟榆梢诫泞玩颜置辛然平珐堪韧赌贞叶只约搓喘匠馋罪据伯沈纯造刮择杀雏役青乱革度铸拔跺囱茧丁崔惊陛夜帽传蹦坚吩噪提绝翔疾同壹序镍剂伦拄针姻岭郎介用簧簧蓟结琶柬徊夷匡怖杨沃豺揭谓烯朗千审辈汉菊氓裙榨蚕淘盘虽舅朱盏堑筐入托畜痴鲁常骇卿辜矿袁亏闹顾疆追设虱荚祟慢姿壤隔复缀岩瘴宽椎售缚葛疚捞棱戎励戴急纠弓垛垃寻臀铺娥
4、梧洪帚骆匣斯础疚捻揖咖兑粮矢网诞勒妒室高 机电科制度表 一、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1、干部上岗制是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工人共同管理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 2、干部上岗要仔细检查司机是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3、对设备运行和各项记录要勤过问,并听取当班工作人员关于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4、抓好现场薄弱环节的关键工作,检查岗位人员的出勤状况,劳动纪律,环境卫生等。 5、对于违反规程和脱岗人员应及时做出处理,不得包庇迁就。 二、机电岗位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接,
5、接班人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现场,交接班须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图表所规定的检查路线,双方进行检查、交接。 2、交班人必须将本班设备的运行和检修情况与接班人详细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接班人员经过检查,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方可进行交接,离岗。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1.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交接不明。 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丢失,记录损坏者。 3.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未处理者。 4.设备和场所不卫生清洁。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人不得交班。 1.对于马虎从事,不按《操
6、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内容规定的检查路线对设备认真检查者,没作完整记录,不得交班。 2.发现按班人喝酒或有病容和精神失常者。 3.不是本岗位专职人员,又未接到上级领导通知者。 5、双方交接班后,岗位发生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 6、本制度适用于各种机电设备的运行岗位。 三、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为接受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得不到教育不放过,必须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 2.分清事故原因,明确责任者,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填写事故分析记录。 3.事故发生后,要迅速按规定进行汇报
7、对隐瞒事故、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包庇他人者,视情节严肃处理。 4.一般机电事故分析要有机电科主持分析,安监部门参加;对重大及以上事故,由矿长或分管矿长主持分析,必要时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 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机电事故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由矿井值班领导组织调度、安全、机电及有关人员现场组织分析处理。 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止伪劣不合格产品进入矿井生产过程,保障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促进公司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煤矿安全标志的范围 煤矿所有的电器设备、爆破器材、通讯信号装置、钻孔机
8、具及附件、提升运输设备及容器、通风防尘设施、阻燃及抗静电产品、环境安全、工况检测监控系统及配套控制装置、自救器、呼吸器及防护装置、支护设备及上述范围内的进口产品。 二、矿用产品的必备证件 各单位在设计选型和采购矿用产品前,必须由意向厂家首先出示生产许可证书、质量合格证书、防爆合格证书(防爆产品)和煤矿工业安全标志准用证书的原件。(即下列六证:①生产许可证,②检验合格证,③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④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准用证,⑤防爆合格证,⑥工业试验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煤矿矿用产品在设计、生产、检修、检验、测试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公司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总经理
9、 副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 安监处处长 成员:各分管副总工程师 各部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部,机电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机电部技术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煤矿安全标志产品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对各单位职责范围划分如下: 1.安监处 (1)安监处为公司下属各单位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部门。 (2)负责监督和参与公司所属单位,对应执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设备及装置的选型和技术改造的认证情况,并对产品制造和销售单位的资质及执行“五证”(工业性试验证、防爆合格证、检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志准用证)情况进
10、行检查。 (3)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中的安全监督工作,审查使用期间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制订、贯彻和落实情况。 (4)不定期对各单位执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管理情况及专业人员配备、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并对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产品的单位和负责人提出处罚意见。 (5)协助地方政府、劳动安全监督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矿用产品的安全性能的监测和检查等各项工作。 2.机电部 (1)负责公司单位所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管理工作,并对煤矿矿用产品购置和使用及维修情况进行注册登记。 (2)负责矿井主提升、排水、通风、压风、胶带运输机、矿用电器产品及综采(掘
11、工作面配套设备的选型、购置使用、技术改造与维修配件过程中,到货设备及配件“六证”的检查及登记,并对所检查设备及产品的安全性能负责。 (3)严格执行设备大修质量标准,监督修理部门在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理,并审查主要检修工艺。 (4)与物供部、通防部、安监处、生产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做好产品认证、相关安全的业务管理工作。 3.物资供应部 (1)负责爆破器材、劳动保护用品等购置的综合管理,并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2)会同各单位做好购置物品及设备的“六证”检查工作及对安全标志产品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工作。 (3)会同机电部、通防工区、安监处、技术部、通防部等部门做好
12、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4.通防部 (1)负责安全、工矿监测监控与装备、风筒覆布、防爆水袋(槽)、瓦斯抽放泵、注水泵、注氮泵、钻机等设备和产品选型、调校和维修管理工作中,矿用产品标志的把关,并对所负责范围的设备和产品安全性能负责。 (2)会同机电部、供应部做好产品认证和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标志产品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3)会同机电部、技术部、物供部、安监处、技术部等部门做好相关的业务管理工作。 5.生产技术部 (1)负责矿井煤矿钻孔机具及附件、人车、动力机车、塑料网带、摩擦支柱、单体液压支柱、金属顶梁、锚杆(索)及辅助运输设备的造型与技术改造中矿用产品标志的审查工作。
13、2)对公司产品制造部门实施安全技术监督、组织设备操作与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 (3)负责公司对执行煤矿安全标志产品的选型技术论证,技术改造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及工业性试验、鉴定的综合管理组织工作,并对安全标志产品的安全性能负责。 (4)负责煤矿系统对执行煤矿安全标志产品的认证和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5)对基建工程项目及设备安装的施工队伍进行资质审查,严禁无资质队伍施工。 (6) 会同物供部、安监处、机电部、通防部等部门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6.综机办 (1) 负责综采(掘)工作面各设备材料的矿用产品标志的综合管理工作,并对所辖范围
14、的设备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2)负责综采(掘)工作面配套设备的选型、购置使用、技术改造与维修配件过程中,到货设备及配件“六证”的检查及登记。 (3) 严格执行综采(掘)设备大修质量标准,监督修理部门在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理,并审批主要检修工艺。 (4) 与物供部、机电部、通防部门等部门做好相关安全的业务管理工作;会同安监处等部门做好产品认证和安全检查工作。 7.地测部: (1) 负责矿井地质测量与矿压观测仪器、防治水设备及附件的选型与技术改造中矿用产品标志的审查工作。 (2) 对公司产品制造部门实施安全技术监督、组织设备操作与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 (3) 负
15、责煤矿系统对执行煤矿安全标志产品的认证和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4) 会同物供部、安监处、机电部、通防部等部门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8. 生产及辅助单位 (1) 负责定期对所使用的所有井下材料或设备的矿用产品标志检查验收并上报机电部登记注册,否则予以追究责任。 (2)对所使用的所有井下材料或设备不符合矿用产品标志要求的坚决不用。 (3) 配合各业务部室做好各类检查工作。 (4) 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确保所有井下材料或设备符合本规定。 9. 其它 公司所属财务、人资部、调度室等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必须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和其它单位做好煤安标志的产品购置
16、制造、使用检修等工作。 四、 管理规定 1.公司在用设备材料的矿用产品标志实行系统专业化管理,机电部全面负责所有设备的矿用产品标志管理与检查,物供部负责所有材料的矿用产品标志管理与检查。 2.设备及材料购置部门应作好设备及材料购置中的矿用产品标志证把关工作。因工作不严不细造成无矿用产品标志证的设备及材料下井的,对购置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3.各技术及业务部门在设备及材料选型过程中,选择的相关设备及材料如无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购置部门不得进行购置,因各技术业务部门自行联系购置设备材料造成损失的,除对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外,由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
17、审查。 4.使用单位领用设备及材料前,必须确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齐全,不齐全者,严禁领用。 5.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并积极协助专业维修、检测人员搞好设备的检修、检查工作,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6.各业务职能部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产品,并安排专人不定期进行检查。凡因使用无安全标志产品而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并处以费用总额5%-10%的罚款。 7.机电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标志产品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到位。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
18、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三、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
19、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找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1-2个月或运转500小时以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车间技术人员与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保养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四、主要重点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试,做好记录,发现精度、效能降低,应进行调整或检修。对主要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五、特种设备指防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和起吊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
20、预防性试验,发现隐患,必须更换或立即进行处理。 六、加强设备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即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开展根据油质状态监测换油 六、钢丝绳使用制度 钢丝绳是我矿提升设备的关键部件,相关单位的领导及职工对钢丝绳的使用与管理必须严格按规程执行,认真检查,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 一、 使用和保管提升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新绳到货后,应由设备材料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2.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
21、的原始资料。 3.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1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1次。 2.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三、 各种用途的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专作升降人员用的,不低于9。 2.长降人员和物料用的,升降人员时不低于9,升降物料时不低于7.5。 3.专作升降物料用的,不低于6.5。 4.作罐道或防撞绳用
22、的,不低于6。 四、提升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 1.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 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 6。 3.专为升降物料用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五、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和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新绳悬挂前的检验: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 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2.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
23、于本规程第四条的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二)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试验结果,仍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 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2.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本规程第四条的规定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六、车间绳检工人应对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七、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
24、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一)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二)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为10%。 (三)罐道钢丝绳为15%。 八、 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一)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二)罐道钢丝绳为15%。 九、 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一)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二)断丝超过本规程的规定。 (三)直径减小量超过本规程的规定。 (四)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
25、的长度伸长0.5%以上。 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十、 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十一、 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1次。 十二、 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 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
26、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次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七、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1、在供应科领取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是阻燃皮带,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规定(也就是国家职能部门指定的阻燃胶带生产厂家),并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井下使用的皮带,非阻燃的皮带不得领取,不得使用,矿里供应科应严把质量关。 2、皮带机巷必须有充分照明,必须装设防滑、堆煤、防跑偏、
27、温度、烟雾、自动洒水等保护和装置。 3、还应装设皮带张力下降,防撕裂、防逆转和制动装置,同时机头机尾应上防止人员与滚筒接触的防护栏。 4、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八、提升设备管理制度 1、安装好的提升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性能要求的安全装置,应先做性能试验。 2、提升机检修后,在组装前应对设备内部进行检查,不得把有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的机体内。在组装后,按标准进行调试,在确认正确时,才能试车。 3、每周应对提升机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每月进行一次检修。检修人员和司机应互相配合进行。严格按照检修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确保检修质量和运行质量。 4、司机在上岗操
28、作前须认真仔细检查一次设备状况,定期给设备注油和防腐,排除杂物,保持好设备的完好状态和环境的整洁卫生。 5、严格执行“谁用谁管,谁维护保养”的制度。 6、司机必须每班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九、井下潜水泵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潜水泵的使用管理,防止损坏设备,杜绝潜水泵或电缆漏电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所有潜水泵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电修组试验、检查,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2、使用中的潜水泵头必须包钢纱,潜水泵电缆必须按标准悬挂好,不得使电缆淋水或浸泡在水中,不得使电缆受挤压,避免因漏电造成跳闸事故和人身中电事故。否则,一处不合格罚
29、款20元。 3、井下使用的潜水泵坑淤煤必须定期清挖,潜水泵坑符合要求,潜水泵上接线咀电缆吊挂必须露出水面,潜水泵吊挂必须保证泵体吸水(笼头)不在淤煤中。否则,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 4、每天必须由井下配电工做一次检漏装置的跳闸试验,并且做好记录,潜水泵在运行中发生故障进行检查检修、拆除、安装时,必须首先停电并且锁住开关,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牌,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 5、使用中的潜水泵坏视其情况追查分析有关单位使用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对其处罚。 十、主水泵定期检修制度 1、 电工每班对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 水泵轴承注油每月一次,并做好记录. 3、
30、对轮间隙及螺丝每班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 盘根涂料、仪表、阀门每班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5、 电动机检查间隙、轴承检查及注油每三个月一次,并作好记录. 6、 在每年的雨季前对排水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对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实验. 7、 主排水泵每年进行一次性能测试和节能测试. 8、 水仓清理淤泥,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并做好记录. 十一、主通风机维修及风中调整和定期倒机制度 一、为使煤矿主通风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连续安全运转,以保证煤炭生产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二、日常维护检查,应由值班司机和包机组电钳工分别进行。司机应按巡回检查及图表
31、的规定进行;包机组电钳工必须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检修、调整、倒机工作除按本制度执行外,凡《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矿山安全条例》等所规定的事项都应遵照执行。 四、运转与备用风机必须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每隔一个月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运转、备用、风机倒机运行。 五、改变风机转数或调整风叶角度和停止井下通风检修主风机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六、检修间隔及周期规定如下列各表: 1、检修间隔期: 日 检 周 检 月 检 小 修 中 修 大 修 每日一次 每周一次 每月一次 3个月 12个月 36个月 与适当的日检合并
32、与适当的周检合并 与适当的月检合并 与适当的小修合并 与适当的中修合并 2、周期排列: 间隔月数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检修次序 小 小 小 中 小 小 小 中 小 小 小 大 七、进行检修时停止运转的时间,应按以下规定: 1、日检:60-90分钟。2、周检:2-4小时。 3、月检:4-8小时; 4、小修:24小时。 5、中修:48小时; 6、大修:72小时。 八、检修内容: 1、日检:当值班司机应按抽风机巡回检查制,交接班制、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不另行规定。包机组电钳工
33、的检修内容:主要是检查经常磨损和易于松动的外部零件。必要时进行调整和更换,如发现重大损坏应立即报告机电领导和技术人员设法处理。 2、周检:由机电检修工、技术人员和领导共同进行,周检除包括日检内容外,还要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1)检查工作轮并用硬刷子清除叶片上的煤尘,查看叶片有无松动、变形、破裂等现象,叶片因腐蚀发现有小孔时必须更换。 2)检查工作轮与机壳的间隙是否符合要求,各叶片的安装角是否相同,并整改固连接螺丝。 3)检查机壳各部焊缝有无裂开现象和油管、温度计、轴承座、传动装置器、压差计的完好状态,必要时有关零件更换。 3、月检:由机电检修工、技术人员和领导共同进行。必要时总机电工程
34、师也应参加。月检除执行周检的全部内容外,还要进行拆卸的内部检查和各机件,电气设备的全部检查必要时进行修理更换。 4、小修:对机器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包括下述内容: 1)清洗轴承、联轴器并更换油脂。 2)调整串量和间隙。 3)对电机进行吹灰和干燥 4)执行月检的全部内容。 5、中修:对机器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除包括小修内容外,还须进行下列工作。 1)更换成套部件; 2)清洗复杂部位的机器零件。 3)更换磨损过限的滚动轴承、轴瓦和齿式联轴器。 4)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对电机进行涂漆烘干。 6、大修:为完全恢复设备正常状态而进行全面彻底的解体检修。除包括中修内容外,
35、还包括下述项目: 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如:主轴、工作轮、机壳等。 2)全部重绕电机线包。 3)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4)检修主要底座基础架子和外壳。 九、各类定期检修内容及结果必须记入专用记录簿内,并应由检修人员签字盖章。 十、除日检、周检以外,月检小、中、大修完毕后。均由矿主管机电的领导、机电技术人员、机电队长、参加检修人员、值班司机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运转。必要时公司机电部部长、机电总工程师应及时参加,验收合格后负责人在检修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矿(单位)机电运输部门的任何人违反本制度的规定者,都应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36、 十二、配电房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政党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 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七、
37、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动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 十一、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十三、电气设备试验制度 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降低成本及确保人身安全,防止电气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此电气试验制度。 一、 各类新进的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做电气试验。 二、 投入使用的设备必须进行电气试验。 三、 电气试验时,要认真填写试验报告。 四、 电气试验的主要电气设备及内容:
38、 1、高压电气设备的试验: (1) 绝缘试验: A:绝缘电阻测量能有效的发现短路器的受潮和贯穿性缺陷等。 B:交流耐压试验:应在短路器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合格,油箱充满合格的绝缘油后进行。 (2) 特性试验: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直流电路 (3) 操作机构试验: A:测量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 B:测量操作机构的最低动作电压 (4) 远方操作试验。 (5)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率。 (6) 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 (7) 测量变压阻 (8) 直流耐压试验 (9) 变压器的空载试验 (10) 短路试验 2、防爆电气试验: (1) 所有防爆面的绝缘电阻的测量 (
39、2) 防爆面的检测 十四、矿灯房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灯管理,提高矿灯使用率,确保井下职工安全生产,特制定矿灯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灯管理规定 1.所有下井人员换好衣服后,到灯房领灯窗口凭灯牌领取矿灯。 2.无灯人员持矿调度或机电科证明到窗口领取矿灯。 3.矿灯上架充电时应保持矿灯清洁并注意指针的状况,表针起稳正常后方可离开,如表针指示不正常(如表针不动或打表),应及时交给值班员处理。 4.如发现自己使用的矿灯出现红灯或其它故障,及时交给值班人员处理,并向灯房负责人汇报。 5.矿灯取不下来,不得硬拽,应及时向值班员询问,否则拉坏灯头或充电开关,给予30-50
40、元罚款。 6.矿灯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拆卸,如发现随意拆卸,扣发矿类并严肃处理。 7.严禁在灯房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晚爆物品进入灯房,严禁携带油脂(如汽油、煤油、柴油、机油、润滑脂)等进入灯房,在走廊内撒落油脂、油漆、水泥、纸悄等物应及时清理干净,否则给予责任人5-20元罚款。 8.丢失灯牌,须持单位证明到矿灯房办理补办手续。 9.工作变动或调离原单位应先到灯房办理退灯手续,否则工资部门不予办理其它手续。 二、充电室值班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每班对所有矿灯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2.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3.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如交接不清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4
41、.班中进行卫生清扫工作。 5.值班人员接班两小时后,应将未交灯人员名单汇总报调度室。 三、奖罚制度 1.丢失矿灯每盏赔偿70元; 2.损坏矿灯造成报废赔偿70元。 3.损坏灯线赔偿15元; 4.损坏灯头赔偿15元; 5.私自拆卸矿灯,赔偿15元; 6.私自打开灯头闭锁或换灯泡后,不让值班人员上锁造成失爆,危及矿井安全罚款200元; 7.拿矿灯私做他用罚款50元。 8.上井不交灯,每过一天罚款10元。 9.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罚款50元,交保卫部门教育处理。 10.漏充电一次给批评,再次发现罚款10元。 11.偷盗矿灯罚款100元,对揭发、抓获偷矿灯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
42、励。 12.丢失矿灯,应立即到灯房办理申补手续,两天不报者罚款10元。 13.值班员不严格矿灯考勤,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14.值班员服务态度不好,要认真追查,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处罚。 15.由于管理不善丢失矿灯,每盏罚当班值班员70元。 十五、充电工管理制度 l、充电工负责煤矿矿灯电瓶充电工作,在矿长、技安员(管厢)的领导下工作。 2、充电前必须对职工所用电瓶认真进行检查清理,对每天的充电情况登记入册。 3、充电前发现有失爆、损坏现象应及时告诉本人,修理完好才予以上充电架充电,避免影响充电质量。 4、充电时必须检查变压器输入的电源是否符合充电电压,充电架连接
43、是否坚固,充电插头是否稳固,待各部位检查完后,才能将矿灯挂上充电架。 5、必须坚持上班制度,保证职工随时能调换电瓶。 6、当天职工领用电瓶后,应对充电设备进行一次完全清理检查保养,做好下班充电准备。 7、对充电用硫酸应妥为保管,对稀释硫酸应符合浓度,确保瓶的使用寿命。 8、必须对充电设备严加爱护,保证每个职工电瓶都能充上电,随时注意安全。 9、必须对厂方的备用电瓶认真保管、保养,做好出租、出借登记。 10、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11、以上各条款与工资挂钩,如有违反,根据情况处罚5—20%的工资。 十六
44、验绳验罐制度 一、验绳: 1、提升钢丝绳 ,悬挂前必须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升降人员或物料用的钢丝绳,自使用时起,每隔六个月试验一次。 3、升降物料(立井)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进行一次试验,以后每隔六个月试验一次。 4、使用中的钢丝绳作定期试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 ---- (1)、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 (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 (3)、专为升降物料用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5、 提升钢丝绳每天必须检查一次,易损坏或断丝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
45、检查结果作好《钢丝绳检查记录》。 6、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截面积同钢丝总截面积之比,升降人员达5%,升降物料达10%(包括鸡心环处),制动绳 、缓冲绳达10%时,罐道钢丝绳达15%必须更换。 7、 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直径减小10%时,罐道钢丝绳直径减小15%时必须更换。 8、 钢丝绳受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须立即停车检查,受猛拉的一段,若有损坏或严重扭变形或长度增加0.5%以上必须更换。 9、 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或伸长发展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10、 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允许在水平巷道和30度以下倾斜井巷中运输物料用。 11、 运输用的钢丝绳,其
46、插接长度都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12、 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 -- -- 得用作升降人员。 13、 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14、 提升装置必须有试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 ,并妥善保管。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二、 验罐制度: 1、罐笼、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阻车器、罐门、安全门、摇台等,每天必须有专人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由机电队长组织检查一次,如果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 2、 根据罐笼使用情况,每隔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检修。 3
47、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不脱钩检查性试验,每年应进行一次脱钩试验。 三、 斜井提升装置检验制: 1、轨道、钢丝绳、人车、矿车、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地滚、阻车器和其它装置,每天必须由专人检查一次,每月必须组织一次质量安全检查,以保证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 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 -- 3、 矿车连接装置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两倍于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
48、不得使用。 4、 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每日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十七、停电检修挂牌制度 一、 制定本制度目的 彻底切断电力能源的供应,避免检修人员在检修操作中由于他人误操作导致的触电事故,保障员工避免受到电能的伤害,通过对断开的电源开关挂牌防止误操作的方法来达到人员安全的目的 。 二、 本制度适用人员范围 1、适用于所有员工。尤其是电工、维修工、操作工。 2、挂牌主要程序条目也适合外来工作人员,外包工,临时工,厂家来本公司安装调试等人员,统称外来工作人员。 三、 挂牌定义: 安装、维修、调较、检查、
49、吹扫清洁电气线路、设备时先断开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挂示牌标明正在进行工作,任何人员不得操作该回路的电源开关,做好上述工作后再施行作业。 1、 挂牌作业前的风险预测以及防护措施 1.1 检修作业人员在打开防护装置,使带电体暴露或者在上线路工作前必须做危险的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含是否可能由于他人误操作导致停电检修的线路、电气设备误送电造成人员触电事故,如果存在以上可能,必须在作业前,切断电源后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在进行作业前必须考虑作业实际情况可能发生的风险问题。 1.2 必须通过拉开高压隔离开关或低压隔离刀、断路器来切断电源,使线路上有明显的断开点。 1.3
50、挂牌时必须要考虑以下问题: ———开关标识正确,断开了正确的开关和刀闸。 ———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已到位,如高压作业时,合上接地刀或挂上接地线。 ———个人的防护用品都已齐备,如测电笔,带安全帽,穿安全鞋,高空作业佩戴安全带等 2、标示牌管理 2.1安全警示牌属于各分公司电工工具,由各分公司电气厂长或电工班长负责监管,各分公司电工领用后自己保管,如有破损,要以旧换新,如果遗失,请责任人照价赔偿。 2.2安全警示牌由电力部统一定制,每人一个,内容包含:“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及使用人姓名,手机号码等,标示牌必须本人专用,禁止转借他人使用。 2.3电气厂长或电工班长每月对所辖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