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关系篇
第一章 员工关系与沟通
事业部提倡内部融洽,友好,和谐的人际关系,致力于建立一种参与,平等,沟通的工作氛围.
投诉渠道
员工认为部门及个人有违反事业部各项规章制度或损害事业部,员工正当合法权益的行为,均可依据规定的途径提出投诉,投诉范围涵盖任何业务操作行为.
事业部提倡实事求是的投诉原则;提倡员工通过内部途径解决投诉问题;提倡员工署名投诉,但对匿名投诉也同样对待;提倡员工直接向事业部投诉.
员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直接向公司提出投诉:
拨打内部投诉热线电话7236
投递或邮寄信件,发送投诉传真.可将信件直接投入公司设于厂区各主要场所的任何一个意见箱内,也可通过邮寄方式
2、将信件寄至经营管理部或审计监察中心;
到审计监察面谈;
接到员工投诉后,事业部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作出处理决定.
具体内容参见《员工投诉管理办法》
员工关系之人事关系
每年7月份,事业部为参加工作满1年,经学校分配派遣的大中专毕业生员工办理毕业生国家干部转正手续.
美的工作满一年,属大专学历以上的员工,可申请调入人事关系与户口,费用自理.
人事关系在事业部的离职员工,应在离职起3个月内自行将本人人事关系调出事业部或转往顺德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挂靠手续,费用自理.
员工关系之集体户口
事业部为在北窖镇无固定住房,迁入本地户口的员工办理集体户口,经营管理部(或
3、各产品公司营运管理中心)负责.
具体内容详见《员工集体户口管理办法》
员工关系之离职
员工辞职要提前30天递交书面报告,领取员工辞职审批表,离职人员手续办理通知单,工作交接表,资产交接表并按管理程度进行办理和审批,经理级以上干部,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及敏感岗位员工须经审计监察室审计后方可离职.对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事业部将酌情扣发其薪资.且辞职人员需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面协议方能离职.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事业部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事业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与事业部之间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及其他劳动合同附件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劳动合同规范文本由事业部结
4、合法律规定预先制定.
合同类型及期限
序号
类型
签订对象
合同(协议)期限
试用期
1
《劳动合同》
季节工,生产工
1,季节工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2,生产工合同期一年至二年;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不约定试用期;
1,非生产工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
2,管理岗位员工;
1,普通员工合同期三年;
2, 高层及业务骨干人员三年;
新员工试用期三个月;
2
《特聘合同》
1,特殊专业人才
2,国际化人才
3,其他战略人才
1,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再次签订转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试用期一般一个月;
3
《劳务合同》
已退休
5、人员,内退人员等
1,协议期一年
合同签订,变更
新员工入职15日内,事业部完成与新聘员工合同的签订手续.
各单位变更劳动合同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内部调动的合同签订.在美的集团内部跨经营单位调入事业部的员工,事业部应与新调入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美的工龄须连续计算,原单位给调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事业部不再约定试用期.
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前30天,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员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原合同期满视为劳动合同终止.
合同解除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部不能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
6、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员工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在美的集团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提供虚假简历与证件资料或其他欺诈手段订立本
7、合同的;
员工失职,徇私舞弊,使公司一次直接损失超过1500元或季度累计超过3000元的;
一个月内不履行请假手续,不来公司上班连续3天以上,一年之内累计6天以上的;
在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不按公司规定进行工作汇报或有不实的工作报告的;
私拿公司,客户或第三方财物的;
擅自离职或未经公司同意自动离职的;
泄露公司客户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的;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或者经事业部及各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并相应支付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由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 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2)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具体内容参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咨询电话:6973 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