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颁布单位】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 19970710 【实施日期】 19971001 年月日珠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年月日公布 年月日起施行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拥有技术秘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科技投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合法拥有的技术秘密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包括以物理的、化学
2、的、生物的或者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设计、工艺及流程、数据、配方、诀窍等。 企业合法拥有的技术秘密来源是: (一)以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合作、技术引进或者其他合法途径获得; (二)经自行开发研究或者委托开发研究获得。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保密措施是: (一)企业对技术秘密明确划定密级和范围; (二)企业与知悉或者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及有关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或者提出书面的保密要求并经签名确认; (三)企业对技术秘密的存放、使用、转移等采取了合理、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控制手段。 第五条 企业没有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致使有关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泄露的,不受本条例保护。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
3、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德的技术秘密,不受本条例保护。 属于国家技术秘密的,适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条例。 第六条 不同企业独立开发出同一非专利技术的,无论时间先后,均可自由使用、转让或者披露该技术。 第七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企业技术秘密保护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企业技术秘密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协助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对侵犯企业技术秘密案件中的技术问题进行鉴定。 【章名】 第二章 企业技术秘密管理 第八条 企业应当制定有关技术秘密保护的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使本企业的技术秘密管理制度化。 企业自行开发或者委托他人开发的科研项
4、目,应当在立项时确定是否需要保密。 第九条 企业可以参照下列标准自行确定技术秘密的密级: (一)技密级: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或者生存与发展具有特别重大影响的; (二)技密级: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或者生存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 (三)技密级: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或者生存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 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技术秘密,其密级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十条 企业可以根据技术的生命周期、成熟程度、潜在价值和产品市场需求等因素,自行确定技术秘密的保密期限;没有确定的,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技术秘密明示确认: (一)书面形式的技术秘密用标识“”标在首页的左上角,“”前标明密级,
5、“”后标明保密期限; (二)非书面形式的技术秘密用前项规定的标识方式标在易于识别的地方; (三)对涉密的计算机及相关技术,应当采取防辐射等有效措施进行加密; (四)对于不易标识的技术秘密应当用其他有效方法予以确认。 第十二条 企业技术秘密的密级以及保密期限如有变更,应当在原件上作出明显标志并及时通知保密义务人。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对涉及技术秘密的科研、办公、生产车间等场所,按涉密的程度,确立不同的保密等级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泄露技术秘密。 【章名】 第三章 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保密岗位和密级与员工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协议;也可以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有关的技术秘密保密条款。技
6、术秘密保密协议或者条款可以在员工任职之初签订。 企业在对外交往中可以根据技术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保密的书面要求,或者与之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技术秘密保密协议或者条款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保密的内容与范围; (二)保密的期限;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协议或者条款的员工在保密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技术秘密,不得泄露技术秘密;约定的技术秘密已经公开的除外。 第十七条 有关部门组织对企业进行鉴定、评审、论证、评估等活动时,企业有权提出保密要求,参与者负有保密义务,并应当遵守企业
7、技术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可以与知悉或者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是指企业与员工约定该员工在离开该企业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或者自己从事同一产品的生产经营。 第十九条 竞业限制协议必须是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协商,采用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并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 (三)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四)违约责任。 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在员工任职之初签订。 第二十条 竞业限制的期限根据员工涉及的技术秘密的密级、所处保密岗位或者受到的特殊训练等情况而定,一般为至年
8、;超过年的,应当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的,竞业限制的期限为年。 第二十一条 在竞业限制的期限内,企业和员工可以根据约定或者协商提前终止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二条 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在竞业限制期间应当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向该员工支付补偿费;没有约定的,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竟业限制协议自行终止: (一)技术秘密已经公开的; (二)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三)企业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 第二十四条 企业依法合并、分立时,除另有约定
9、外,变更后的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技术秘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企业依法终止时,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竞业限制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处理。 【章名】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企业技术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企业技术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企业技术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企业技术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企业技术秘密的; (四)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第(一)、(二
10、)、(三)项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技术秘密的。 第二十七条 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侵权行为之一,给被侵害的企业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企业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人因调查该项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侵权行为造成技术秘密公开的,赔偿额应当按该技术秘密的全部价值量计算;其全部价值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定。 第二十八条 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侵权,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有关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明知或者应
11、知他人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不能到其单位任职,仍然录用该人的,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可以对该单位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侵犯企业技术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就技术秘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发生纠纷,可以根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章名】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技术秘密保护,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三条 技术秘密的内容在国内外传播媒介上披露或者在国内被公开使用的,视为该技术秘密已经公开。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合同
12、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
13、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
14、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
15、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
16、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
17、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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