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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docx

1、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摘要法治思维和方法是现代社会最有效的治理模式,是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基层社会的开放性和流行性越来越大;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存在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社会治理法律制度不健全;涉法涉诉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组织自治、群众参与等多元化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完善社会法律制度,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关键词法治思维;社会治理;社会组织作者简介李敬华(1972-),女,汉族,河北省秦皇岛人,唐山师范学院,中级政工师,本科,研究方向:党的建设。中图分

2、类号 D616 A 1006-8031(2018)04-0061-02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工程,也是当前国家治理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是现代社会最有效的治理模式,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途径。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是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选择我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超大型的社会,正处在深刻的社会转型中,各种社会矛盾的相互叠加,基层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超过任何国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是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选择。(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方

3、法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党的执政地位以合法性为基础,法治化实现合法性基本途径。改革开放以来,党深刻总结执政六十多年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汲取当今世界先进的社会治理理念,摒弃了人治思维和方法,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法治思维和方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形态相适应,有利于巩固黨长期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二)法治思维和方法是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的需要。法治的本质和意义,在于人类在法律面前实现了人人平等,任何权力都要在法律之下运行,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人类社会实践证明,法治是最佳治国理政方式,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特征。公平正义是法治的基石。没有公平正义,社会就

4、不会真正和谐稳定。法治思维和方法的核心要义,是保障和维护公平正义,反映了人类的价值追求,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三)法治思维和方法是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的需要。我国正处在深刻的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相互叠加,社会新情况、新矛盾、新挑战超过以往任何时期。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智能化和信息化正在深度融入社会生活,深刻改变着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现在社会管理的领域,不仅仅是活生生的现实社会,也有虚拟的网络社会。在自媒体高度发达的时代,社会热点事件随时可以在朋友圈中发布传播,迅速引起公共媒体关注,产生放大效益,发酵成为社会舆情事件,甚至会迅速传播到国外被敌对势力所利用。随着社会开放的扩大,西方一些不

5、良社会观念在一些青年群体中蔓延,艾滋病、同性恋等呈上升趋势。社会人口流动加快,出现大量的流动人口和“社会人”,社会治理出现空白领域。(四)法治思维和方法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落实,人们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愿望更加强烈。社会治理的实质,是调整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社会治理面对的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群众之间的利益冲突,是最敏感的社会神经。面对大量而复杂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利益矛盾,要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增进社会和谐是社会治理的难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基层社会矛盾、调节利益纠纷、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群

6、众在每一个事件或案件的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维护好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面对各种社会矛盾,法治思维和方法是人们唯一能够有效平息事态、化解矛盾的正确方法。二、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国经济转型与社会转型相互交织,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相互叠加,社会治理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一)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存在职能“缺位”现象。长期以来,基层社会管理部门,普遍存在事权和财权不匹配问题,社会治理投入不足,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跟不上现实需要。基层社会管理部门没有足够支配的经费,无法提供有效的社会服务。因为经费匮乏,基层组织重管理、轻服务现象严重,用收费、罚款代替服务的现象严重。一些基层社

7、会职能部门,平时不关注群众利益诉求,遇到群体性或突发事件,就习惯性地怀疑是“坏人挑动”或幕后黑手,采取盯、抓、堵、看的传统维稳方法,甚至动用警力对付群众,其结果往往会激化社会矛盾,造成各地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这些问题暴露出基层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存在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二)政企、政事、政会三不分问题严重。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强力推进政企、政事和政会三分开改革,但是,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地方“三不分”问题仍然没有彻底解决。一些中介组织与相关行政机关没有彻底“脱钩”,保持着专项利益输送关系,暗中承接被取消的政府审批权,代替行政收费,变相充当行政部门的利益“代理人”,企业和

8、经营者不经过中介服务,就无法取得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加重了企业负担,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三)涉法涉诉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群体信访举报是我国的特有国情。一些群众遇到矛盾纠纷和利益侵害问题,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存在“信访不信法”的旧思维,认为“打官司”成本太高,程序复杂,时间过长,宁愿选择越级上访,由此形成群众上访和地方政府拦截上访的恶性循环怪圈。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公民信息被大批量泄露,有组织的互联网信息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触目惊心。另外,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引发的恶性案件和极端事件率居高不下。(三)社会治理法律制度不

9、健全。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需要健全的社会法律制度作保障。我国社会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不少现有的社会法律制度都面临着修订完善,一些社会法律制度仍然空白。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方面的法律制度一直空白,至今还没有制定出公民权利保障法,这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基本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缺少具体法律制度来体现,导致某些公民权利空泛化,也给西方敌对势力提供了攻击理由和借口。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我国改革开放正在进入一个新时代。面对社会治理面临的新特點新挑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组织自治、群众参与等多元化的社会治理体系,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一

10、)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基层政府拥有强大的社会治理能力,任何时候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都占据主导地位。基层政府必须将以人为本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将传统社会治理与法治思维和方法结合起来。推进基层政府部门责任法定化、程序规范化,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加大对官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现象,为基层社会治理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据民政部公布的资料,到2016年,我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达到66.48万。面对几亿社

11、会流动群体和没有直属单位的“社会人”,单靠政府是无法有效实现社会治理的,必须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建立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和社区群众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主体的社会治理体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是当今社会治理的新趋势。当前,首先工会、青(学)联、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组织、养老院、环保组织等社会组织要进行去行政化改革,让社会组织成为独立的社会主体。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制定符合各类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政府则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来助推社会组织大发展,也要给予扶持,以此提高发挥好各类社会组织中的作用。(三)健全化解社会矛盾的处理机制。群众是基层社会的主体,是最大的社会

12、矛盾体。实现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健全三个机制。一是要建立群众合理诉求表达机制。表本文来自于www.zz-nEws.Com达利益诉求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建立诉求表达机制的目的,是搭建起来一个畅通的群众遇到问题能反映的渠道和诉求平台。要在传统诉求表达机制的基础上,更多开辟网络举报,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二是建立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人民群众之间的小矛盾小纠纷主要通过社区居委会来调解,就地及时解决,大一点的矛盾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引导群众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三是健全利益保护机制。主要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

13、公平正义。(四)健全完善社会治理法律制度。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浩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健全完善社会治理法律制度是必要的前提和保障。一是修订完善现有社会法律制度,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社会法律制度,内容已经过时,需要及时修改。二是抓紧制订新的社会法律制度。社会福利法和我国社会福利水平还很低,项目不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很不完善,社会福利法的立法工作尚未启动。我国已经进入小康社会新阶段,制定社会福利法的条件已经具备,全国人大应当尽快列入立法计划。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问题突出,各地救助标准不统一,各部门重复救助现象严重,民政部有关儿童、老年人、妇女及残疾人救助的单行政策法规法律层级低,须制定一部社会救助法。社会救助法一旦出台,必将促进社会救助事业达到新水平。注释习近平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2-12-05.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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