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或开采方式)
申请登记书
申请人: (章)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采矿权人:填写申请变更矿区范围(主采矿种、开采方式)采矿权的法人单位或个体。
地址:采矿权人单位所在地地址(填至县级)。
矿山名称:采矿权人为开采矿产资源所开办矿山的名称。矿山名称前应冠以采矿权人的全称。
变更原因: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简要说明变更原因。
开采矿种:填写原开采主矿种和
2、申请变更开采的主矿种。
矿区范围坐标: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变更前和变更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并注明(1)共有多少拐点圈定:(2)变更前和变更后矿区开采深度的起止标高。
矿区面积:按矿区实际面积,填写变更前和变更后其平方公里数。
资源储量:填写已审批的变更前和变更后不同级别的资源储量数据。
生产规模:按规划或初步设计的生产能力,分变更前和变更后填写。
保留期限:由审批机关填写。
采矿权人
电话号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矿山名称
原采矿
许可证证号
原采矿权
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3、 年 月 日
变更原因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开采矿种
开采方式
矿
区
范
围
坐
标
(填入国家直角坐标)
序号 X-坐标 Y-坐标
序号 X-坐标 Y-坐标
开采深度: 米至 米标高
开采深度: 米至 米标高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平方公里
资源储量
资源量
基础储量
开采规模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核
实
意
见
(印章) 年 月 日
市
(州)
国
土
资
源
局
复
核
意
见
(印章) 年 月 日
审
批
机
关
意
见
(印章) 年 月 日
保留期限
年 月 至 年 月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