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文明养犬管理规定为加强小区宠物豢养管理,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小区不提倡养犬;二、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请养犬人自觉遵守;三、凡本小区内饲养犬类的养犬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四、禁止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养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养犬人应每年定期对所饲养犬注射相关狂犬病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以防各类疫病发生。 六、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犬类,避免饲养犬只狂吠影响他人;家中无人时,应将犬只妥善安置。七、养犬人应文明遛犬并携带宠物粪便袋或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所
2、排泄的粪便.八、遛犬时,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九、犬只进出电梯、上下楼梯时,小犬抱在手上,大犬绳索拉紧。 十、携带爱犬户外活动时,应为爱犬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需戴上防护口罩,避免伤害或惊扰他人。十一、不要让爱犬在小区楼道、电梯、绿化带等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若有排泄物,请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保持小区内环境卫生。十二、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十三、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十四、犬在小区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应由养犬人自行负责。十五、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养犬人应主动采取息事宁人的姿态,约束或处理自家犬,平息纠纷。四川锦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