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室精细化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编制目的3第二章 适用范围3第三章 编制依据3第四章 项目部试验室任务、管理方针3第五章 试验室基本职责3第六章 检测工作管理4第七章 对检测人员的要求4第八章 各施工队试验人员及仪器设备的配备要求4第九章 工地试验检测及频率5第十章 施工控制6第十一章 工地试验室资料管理7第十二章 工地情况及试验人员职责7第十三章 仪器检定7第十四章 措施7第十五章 说明8试验室精细化管理管理办法第一章 编制目的为了贯彻工程技术质量法规,满足政府项目相关要求,不断提高试验室管理水平,让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标准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章 编制依据1.
2、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2.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3.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4.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5.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6. 钢筋混凝土用钢 带肋钢筋7.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9. 公路工程试验规程汇编第四章 项目部试验室任务、管理方针第一条 任务项目部试验室负责检测鉴定本合同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合同要求;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选择;填料鉴定;填土密实度;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及其他物理力学性能的检测工作;对超出试验室检测范围的试验项目的委外工作。按规定做好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及检测过程控制,保存检
3、测资料记录。按规范及标准规程要求进行进货检验、检测,指导监督检查材料,施工参数的正确使用,积极开展检测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设计和施工提供检测资料和技术依据,积累检测成果。试验室全体试验人员本着以服务为主的工作原则,同时各施工队必须配合,共同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第二条 管理方针所有试验检测按相关规范规程进行;对本合同段内各项试验检测频率和各项检测项目按相应规范、标准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业主和监理要求执行;秉着科学、公正、严谨的态度为施工生产服务。第五章 试验室基本职责第三条 鉴定各种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协助有关部门选定料源。第四条 进行施工控制和监
4、督检查,指导施工生产,参与有关部门的质量事故处理。第五条 参与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标识、保管和正确使用;按设计、规范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试验,并做好过程控制,保存试验检测记录。第六章 检测工作管理第六条 严格按照各种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对原材料按规定取样送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严禁用于工程中,按照规定制作各种检查试件,杜绝漏检事件发生。第七条 各施工队及拌合站用于工程所需的材料必须与项目试验室及试验员联系,以便及时有效地进行质量监控和必要检测。第八条 工地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4小时脱模后应及时送项目试验室作标准养护。试件需编号,写明强度等级及制作日期,并填写试件检查
5、报告等资料。第九条 所用的钢筋必须提前2天以上取样送项目试验室,严禁先施工后送检。第十条 路基填土必须提前10天以上对填料取样送检,严禁边施工边送检。第十一条 各施工队所用水泥每批须提前5天进货,并取样送项目部试验室,至少3天结果合格后,由试验室通知使用。第十二条 由于送检不及时或无检测依据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事故单位负责,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惩。第十三条 送检试样必须详细填写检测委托单及相关登记记录。第十四条 检验人员要积极学习本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检测工作能力。第七章 对检测人员的要求第十五条 凡参加检测、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考核后同意制发的岗位合格
6、证,未经考核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第十六条 必须具备工程质量检测、材料试验基本知识和法定计量单位基础知识。第十七条 掌握被检产品的标准(国标、部标、行业标准与合同要求),检验工作按有关规程进行。第十八条 检验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对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第十九条 检测报告采用统一表格,应填写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不允许更改和涂写,签字一定要由本人亲自签署,报告必须用碳素墨水或中性笔填写。第二十条 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第八章 各施工队试验人员及仪器设备的配备要求第二十一条 各施工队结合各自工程具体实际情况,为满足工程质量过程控
7、制需要,必须配备相关的实验仪器设备以及不少于一名专业试验人员,试验员必须能够熟练掌握工地必须的常规现场试验检测项目,并熟悉相关检测标准。试验仪器设备必须由专业试验人员操作,任何非专业人员不得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各队现场负责人和试验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试验人员做好原材料取样及现场检测工作。试验设备是试验工作的物质基础,因此对相关的设备必须建立帐、卡物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检定制度、维护维修登记制度。试验仪器设备可参照以下列项予以配置:桥涵施工队必须配备20组以上的混凝土试件模具(150*150*150mm)、一套坍落度桶;路基施工对必须配备满足路基现场检测的常用设备:案秤1台、灌砂筒1套、标准砂5
8、袋及无水酒精1箱;以上各种试验设备可以汇总后报项目部试验室同意联系购置,费用自理。第九章 工地试验检测及频率第二十二条 凡发往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在开工之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标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总监办、驻地办、项目部试验室将不定期抽检,凡试验不合格材料,一律清退出场。第二十三条 现场常用材料取样规定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散装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次,且总量不得超过500t,不足500t亦按一批次验收计,对于袋装水泥每验收批次不得超过200t,不足200t亦按一批次验收,且从不同部位
9、的20袋以上水泥中共抽取12Kg试样;散装水泥以500t为一取样单位,随机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取出等量水呢,经拌和均匀后,在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为检验试样,不足500t也为一取样单位,水泥进场后,收料人员首先应查看其质量承诺书、发货单是否齐全,货车上铅封及铅封上号码是否正确,应及时通知试验室,由试验室联系监理人员到现场验收并取样后,方可卸货。物资部应及时将水泥28天的试验报告反馈到试验室。砂:砂取样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400m3为一验收批次,不足400 m3亦为一验收批次,且从5个以上不同部位共抽取50Kg(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试样进行试验。收料人员首先从外观上判断其质
10、地级配,是否中粗砂;初步判断出是否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等指标;凡外观鉴定不合格的料拌合站应拒绝收料,并及时通知驻站试验人员配合进行收料;若拌合站私自接收不合格材料,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项目部每次将予以不少于1000元的罚款。碎石:碎石取样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400m3为一验收批次,不足400 m3亦为一验收批次,且从5个以上不同部位共抽取100Kg(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试样进行试验。碎石进场时,收料人员须查看其针片状、含泥量是否超标,材质是否均匀,风化石含量多少等;凡外观鉴定不合格的料拌合站应拒绝收料,并及时通知驻站试验人员配合进行收料;若拌合站私自接收不合格材
11、料,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项目部每次将予以不少于1000元的罚款。外加剂:对同一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类别的外加剂,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厂同批次为一验收批次,应从多个桶中取样,混合均匀后及时送试验室。石料:以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岩石为一取样单位,岩石试样应满足试验室制取24个50mm*50mm*50mm的试样要求。石灰:以60t为一验收批次,每批量生石灰取样总量不少于24Kg,每批袋装或散装生石灰粉或消石灰粉取样总量不小于10kg.钢筋、锚具、板材:以同一品种级别、同一直径和同一炉号的钢筋、锚具、板材每批不超过60t为一取样单位,每组试件6根(块),其中拉伸、冷弯个3根(块),钢板加工成5
12、00mm*40mm,钢筋拉伸试件长度:6.5-25mm为550mm,25-32mm为600mm,冷弯试件的长度:5d+150mm。焊接钢筋:在同条件下完成的焊接接头,以300个作为一批(不足300亦按一批次),从中截取3个抗拉试件进行拉伸试验,对焊需取抗弯试件。双面搭接焊取样长度8d+Lh+2Lj Lh=搭接长度 Lj=夹持长度(200mm),双面搭接焊焊缝长度5d,单面搭接焊焊缝长度10d,焊缝厚度0.3d,焊缝宽度0.8d,焊缝外观质量:1.焊缝表面平整,不得有较大的凹陷、焊熘。2.接头处不得有裂纹。3.接头处钢筋轴线的偏移3mm。4.横向咬边深度0.5mm。5.在长2d的焊缝表面上,气孔
13、数量不大于2个,夹渣面积小于6mm2。土工及防水材料: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进行外委试验,严禁未检材料用于工程施工,土工布每批至少抽取2次,土工格栅每批数量不超过500卷抽检一次。第十章 施工控制第二十四条 砼、砌石工程:混凝土、砂浆施工前,经工程部现场技术人员开具砼生产通知单,报送试验室或现场试验员,经试验监理确认后,由试验室开具施工配料单,经技术负责人审签后,送交拌合站方可施工,拌合站在对混凝土施工工艺上按规定进行,对生产出的混凝土负责,混凝土在送输过程及到达现场的时间应严格控制,不允许加水及停止砼罐旋转。施工队自拌砂浆施工过程中,要随拌随用,禁止使用超时及过夜砂浆,如砂浆发现质量问题,由
14、施工队负责处理。拌合站接到配料单后,按配料单上规定的用量和规格,进行计量配料,并在配合比标识牌中表明砼强度等级、配料用量及使用部位,并按实际进料情况随时更新原材料标识牌。第二十五条 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1. 每一批次的水泥、外加剂、掺合料在进场后需由物资部书面立即通知项目试验室,并保留相关质量证明材料,试验人员到场确认,抽检合格方可使用。2. 水泥、砂、碎石、水、外加剂的称量应有计量器具,对于集中拌合在进料前应分别按照施工配合比进行计量,水泥、掺合料、水误差在1%以内,砂、碎石误差在2%以内。3. 混凝土搅拌时间应按规范要求执行,参用外加剂混凝土搅拌时间不得少于180秒,普通混凝土搅拌时间不少于
15、120秒,严格控制水胶比和坍落度,未经试验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加减用水量。4. 搅制的混凝土要基本卸尽,在全部混凝土卸出之前不得再次投入混合料,更不得采用边出料边进料的方法。5. 拌合站应购置不同重量的砝码,每天由驻站试验员对电子秤进行自校,高标号混凝土每次开盘前均应校正,并做好记录。第二十六条 根据验标和业主招标文件要求,混凝土工程制取试件应符合以下规定:1. 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混凝土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制取试件。2. 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每单元结构物应制取2组。3. 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时,每80-200 m3 或每一工作班组制取2组。4. 上部构件,主要构件长16米以下应制取一组,16-3
16、0米应制取2组,30-50米制取3组,50米以上不少于5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不少于3组。5. 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3组,桩长20米以上不少于4组,桩径大、浇筑时间长时,不少于4组,如换工作班时,每工作班要制取3组。6. 不同构筑物的不同工程部位,制取不少于3组。7. 根据施工需要,另制取几组与结构物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作为拆模、吊装、张拉预应力等施工阶段的强度依据。第二十七条 砌石工程试件制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应分别随机制取试件。2 重要及主题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4组,每3块为1组。3 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2组。4 砂浆试件由施工队自行制取,项
17、目部试验室随时抽检。第二十八条 桥涵基础由各工区主管工程师通知试验室对基坑进行承载力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各桥桩基完成7天后,由各工区主管工程师通知安质部或试验室联系检测。第二十九条 路基填筑原地面清表后,队试验员应及时联系项目部试验室对原地表取样作标准击实,并做好试验记录。路基填料每5000 m3取样一次,如遇土质变化时,应及时取样送试验室试验,应在准备填筑前15天将土样送试验室试验,每个土样不少于150Kg,填石路基填料,应在准备填筑前10天将试样送试验室试验,每个试样不少于100Kg,并要求取有代表性试样。施工中认真检查核对填料的种类和实际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填土含水量、松铺厚度和
18、碾压遍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及时予以纠正。填石路基,应严格控制填料粒径、松铺厚度、碾压遍数和夯击工艺。路基填土压实度、填石路基孔隙率和沉降观测由队试验员负责自检,自检按4点/200m取样,自检结果报试验室,由现场质检工程师联合试验室负责通知监理工程师抽检,抽检合格后在进行下道工序。凡高监办、中心试验室、指挥部或质检站抽检不合格的层次,由项目部试验室联系高监办、中心试验室、指挥部,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严禁擅自处理。第三十条 其他材料(桥梁、路基等委外检测材料)对于其他委外材料,项目部试验室按批次频率统一安排外委检测,待外委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严禁私自处理。第十一章 工地试验室资料管理第三十一
19、条 试验资料是该工程质量的具体体现和评定标准,是验工计价的重要依据,因此工地试验资料必须做到由专业试验员填写,资料(包括原始资料和正式试验报告)填写必须准确、齐全、及时、规范。各施工队应对各自的施工生产建立台帐、分类归档,方便资料的整理和查找。各施工队及拌合站每月25号之前必须将当月工程量相对应的资料配合项目部相关试验人员整理后送交项目部试验室,以备统一归档保存。第三十二条 各种试验的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资料完整,齐全和字迹工整。第三十三条 各种检测数据计算和检测报告必须三级复核、签名认可,不得弄虚作假。第三十四条 试验报告要准确无误,不得涂写,填写有误时,必须重新填写。
20、第三十五条 表格按要求使用,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数字修约与处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第三十六条 试验室资料员应每日与工程部及安质部核对现场施工台账,杜绝资料漏报。第三十七条 各种试验记录与报告,应分类妥善保管,不得有缺损或丢失,以便竣工和移交。第十二章 工地拌合站情况及试验人员职责第三十八条 拌合站分工;根据工期和场地情况,我项目部主要结构物有K7+806下穿铁路桥,改毛盖板桥,改毛回转匝道及4座人行天桥。生产标号有C15、C20、C25、C30、C40、C50等。主要试验负责人为肖龙,主要职责为:配合物资部做好原材料进场检测工作,对混凝土配合比严格监督,按规范要求进行试验检测工作,深入施工现场进行
21、监控,定期标定地磅和计量仪器,做好混凝土取样工作。第十三章 仪器检定第三十九条 仪器设备严格按照公司程序文件、管理手册和本项目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中的要求进行管理。凡需送检的仪器一定要按检定周期送检,自校仪器要按自校周期检定,已检仪器要在明显位置张贴检定标识,严禁使用超期和未检仪器。第四十条 对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及检定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建立档案。第四十一条 各施工队应配足相关现场检测仪器,有关强检仪器送计量局检定,自校仪器送项目部试验室校准,严禁使用不检不校仪器。第十四章 措施第四十二条 所有材料待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使用,严禁私自处理使用,因造成工程质量损失的一切后果按1000-2000元罚款。
22、第四十三条 对于混凝土、砂浆工程,应严格按照试验室出具的配合比施工,严禁擅自施工。混凝土搅拌必须由项目部驻现场试验员统一控制,搅拌过程中随机抽取试件,试件制作规范,保证频率,严禁出现不合格试件,如因试件不合格出现的质量问题,其责任人按1000-2000元每人/次处罚。第四十四条 路基填筑工程应层层上报,报检应遵循施工队自检-项目部试验室检验-监理工程师抽检程序进行。待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部施工。不允许出现自检不合格就通知报检,更不允许出现不报检就进行下部填筑,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一切后果按1000-2000元罚款。第十五章 说明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抵触,执行上级文件。第四十六条
23、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项目部试验室。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富源南路道路工程合同段试验室 2012年7月15日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
24、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
25、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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