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信部干事考核制度一 考核目的:为加强本部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体育锻炼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体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机电工程系学生会网信部考核制度。二,考核部门:机电工程系团总支网信部。三,考核对象:网信部所有干事。四:考核时间: 自录用之日起,进行不定期考察.五,考察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个人考评和附则三个部分,适合网信部所有干事成员。第二条 考核方法(一) 建立机电工程系学生会体育部干事档案(二
2、) 每学期对个人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加分的形式给予鉴定第三条 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一)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各位干事应充分重视 (二)网信部干事自录取当月须建立考核表(三)网信部分管领导以及部门负责人负责各干事的考核工作第二章 个人考评第四条 考评形式,网信部干事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六条 考评细则(一) 品德分 (15分)(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计10分)(2)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学雷锋活动及其他义务劳动,表现突出,
3、每次加0。5分,最高不超过1分(3) 因好人好事受到系、校、市及市以上表彰每次加1分、1.5分、2分,最高不超过4分(二) 成绩分 (15分)(1) 成绩总分在班级前10名者,计10分;11到20名者,计5-8分;21名以后者计0-4分(2) 获一、二、三等奖学金者,依次加1.5分、1分、0。5分;(3) 在各项活动中,获系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1.5分、1分、0.5分;获校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2分、1.5分、1分,获市及市以上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3分、2分、1.5分(4) 以上附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5) 考试一门不及格者扣5分,两门不及格者扣10分(三) 纪律分 (25分)(1)
4、 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个人修养,举止文明(计8分)(2) 团结同事、同学,树立学生会良好的干部形象 (计7分)(3) 积极参加学生会及部门会议、活动,不旷勤,不迟到,不早退(计10分)(4) 以下情形在一学年内违犯者,每次扣2分a) 在校内穿奇装异服b) 在校内抽烟c) 在校内公共场合,异性过分亲昵d) 在教学区嬉戏打闹,大声喧哗e) 理奇异发型f) 除生活区及体育课外,在校内穿背心、拖鞋 g) 服务同学时,有不雅举动者(如:理头发、掏耳朵等)h) 在校内乱扔垃圾、纸屑i) 会议期间仪态不端正者(5) 在一学年内违犯者,每次扣5 a) 聚众酗酒b) 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c) 例会期间,扰乱会议(
5、包括: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6) 以下情形在一学年内违犯者,每次扣10分a) 拒不服从上级安排b) 泄露学生会内部文件或活动的相关机密c)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d) 无故不参加例会及各种工作活动e) 重大失职,对学生会声誉造成影响f) 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学生会声誉g) 以学生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 () 学年内请假次数超过规定的,每超过一次扣1分() 以上所扣分数最高不超过25分(四) 工作分 (30分)(1) 工作态度端正,责任感强,热情度高,协作性强(计8分)(2) 工作能力强(包括:工作构思、策划、组织安排、创新能力、应变能力) (计7分)(3
6、) 工作业绩优良(包括:工作质量、效率等) (计5分)(4) 组织观念强(包括:组织忠诚度、团结协作精神、与上下级关系) (计5分)(5) 对体育部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加1-2分(6) 对体育部有突出贡献,加1-3分(7) 以下情形在一学年内违犯者,每次扣5分h) 工作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i) 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j) 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8) 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每次扣10分(9) 以上附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所扣分数最高不超过30分(五) 其他考核分 (15分)(1) 分管领导可根据成员表现加15分(2) 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可根据成员表现加1-3分(3) 干事评比
7、中,获奖干事可加0.5-1分 第三章 附 则第九条 考评程序(一) 个人考评(1) 个人根据干部考核表进行个人自评(2)部门负责人根据干部日常考核加分减分记录,进行相应加减分(3)部门分管领导对各成员进行复评。(4)主席团进行考评审核,并对各干事进行最后审核签字(三) 奖项授予(1) 对于考评中,分数最高个人将授予部门最佳干部奖(2) 对于先进个人奖和优秀工作者,由各干部提出申请,通过申请表,由部门成员投票决定第十条 考评资格(一)部门成员都有权参与考评(二) 对于考评中,考评不合格无资格参与先进个人奖的申(三) 在先进个人奖和优秀工作者个人奖项申请中,以下情形之一者,无资格申请(1) 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补考或重修(2) 学年内有违纪行为第十一条 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严厉处理第十二条 以上奖项评定后,送组织部备案第十三条 如对考核过程及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