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委监委关于对执纪审查安全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评估工作的情况报告市纪委办公厅:按照市纪委监委通知要求,现将我县执纪审查安全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 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们以办案安全“零事故”为目标,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的底线思维,坚持做到了严惩腐败案件与安全文明执纪审查相统一,确保了执纪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制度执行情况一是完善安全工作制度,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为保证执纪审查工作安全,我委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同时,先后制定完善了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书、谈话场所管理制度、办案人员工作纪律等制度,全面保障执纪审查期间的工作安全,
2、以制度建设促进和提升审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审查制度,扎实落实安全要求。在执纪审查期间,对于审查谈话和研判确定为重要的调查谈话,明确由机关2名以上人员进行,每次谈话不超过6小时,杜绝后半夜谈话计划.因工作需要,需将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谈话场所时,要求调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执行.重要的调查谈话全部安排在配有监控和录音录像设备的办案点进行,审查组人员负责对谈话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不允许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影像资料由审查组人员制作两份,一份自行保管,一份报案管室备份。纪检监察五室、六室和分管领导每季度检查整理1次录音录像资料。今年以来,执纪审查室共使用审查谈
3、话室7次,其中询问3次,谈话4次,制作保存录音录像资料光盘4份。三是建立审查安全责任制,保障被审查人合法权益。审查期间,审查组都把建立审查安全责任制作为了审查工作的一个必要环节,制定工作计划时就已经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组组长为审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指定专人担任审查组安全员,对审查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对期间出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监督纠正,通过审查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安全员的监督,不断促进审查组严格遵守审查工作纪律。同时监督提醒审查组人员耐心、全面听取被审查人陈诉,保障其必要的饮食营养和休息时间,并提供医疗服务,避免被审查人出现情绪波动,心理封闭、思维转变等不利于审查工作推进的现象。目前为止
4、,我委在审查期间,没有出现过一起审查组人员违反办案安全纪律的行为。(二)安全保障情况一是保障谈话场所安全.为防范因环境嘈杂、流动人员较多而影响被谈话人的思想情绪,我委的谈话场所设在县城外午城镇水堤村内一建筑楼房的一层,共有办公用房5间,其中包含1间办公室、1间休息室、1间指挥中心、2间执纪审查谈话室,谈话室内的办公家具、电源、电线、电器、支架和墙体全部以软包形式包裹,窗户内侧加装防撞安全网,内配监控和录音录像设备,指挥室负责谈话全程的录音录像工作,审查安全员负责对谈话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审查组以“一次审查一份预案”的原则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案管室负责谈话场所的日常管理,定期对电器
5、设备检修维护。在机关办公楼1楼设谈话函询室1间、初核谈话室1间,并悬挂入党誓词,摆放党章、准则条例知识百问,未进行软包,未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二是保障审查工作全程安全。审查谈话前,各审查组都制定了包含审查安全措施在内的谈话方案,明确了安全责任,从接到被调查人开始,就用配备的安检棒对被调查人进行全身检查,防止其身上带有危险物品;在被调查人从住宿地点到谈话地点谈话期间,以及再回住宿地点这个过程中(包括其吃饭、休息、上厕所),审查组都安排了专人进行全程陪护;谈话结束后,审查组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由专人将被调查人交由其领导或亲属照看。县纪委与县人民医院建立绿色救治通道,在对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较
6、差的被调查人谈话时,县医院先行对被谈话人进行全身检查,并指定急救中心派1辆救护车和3名医护人员现场等候,出现问题及时救治。三是保障谈话对象的安全.审查谈话开始前,审查组会对谈话对象的身体、心理、性格、家庭等情况进行摸底了结,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研判,以决定谈话对象是适合到谈话点进行谈话,还是适合开展“走读式谈话,确定为“走读式”谈话的,审查组会先填写申请表,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开始制定谈话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而后开展下一步工作,坚决杜绝随意扩大和改变“走读式”谈话对象范围的现象。截止目前,我县未开展过电话约谈。(三)加强审查人员管理一是及时传达上级精神.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办案安全,及时学
7、习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采取机关集中学习、班子成员领学,科室主任讲学、党员干部自学等方式,坚持每天班前1小时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省纪委“三条禁令”和市纪委“4个1”工作制度.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结合“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手写学习承诺90余份,以室为单位每月组织1次审查安全学习研讨会,机关干部手写严守“三条禁令”承诺书30余份。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邀请市纪委业务骨干就执纪审查、办案安全等内容,集中培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80余人。三是健
8、全完善相关制度.审查组建立安全研判制度,在执纪审查过程中,每天开早会分析研判,晚上进行安全总结,查缺补漏,并在谈话结束一周内对被谈话人进行回访,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消除个人疑虑和不良社会影响。同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3月份纪检监察一室在问题线索核查中,发现一名被调查人与核查组组长张敏住一个小区,本人立即提交回避申请,规范执行回避制度。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评估工作(一)县纪委监委基本情况监察体制改革后,县纪委监委共有内设科室13个,其中行政科室11个,事业科室2个;共有编制42个(不包括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其中行政编制33个,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7个,现实有人员34人(包括县委常委、
9、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其中处级1人,科级15人,科员18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共8人,其中纪委书记、监委主任1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1人,纪委常委4人(2人兼任监委委员),监委专职委员2人。(二)迅速传达贯彻,积极部署落实改革评估工作6月28日收到省委下发的山西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方案(晋办发201747号)文件后,县委高度重视,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门进行传达学习,并深入讨论落实办法.县委李书记明确要求要细化评估内容,明确责任,逐项准备。县纪委监委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对照方案明确的统计评估项目及指标,进一步细化县委、人大、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检察院任务指
10、标20类87项,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县纪委监委及时提请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研究落实,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迅速将涉及评估的过程性资料和经验总结交县纪委监委办公室,统一整理装订成册,迎接省市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领取任务后,逐项对照,责成专人具体落实。(三)县委以上率下,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一是县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县委召开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会议5次,县委常委会议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正风反腐、重要时间节点查纠“四风”等,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次。县委常委会听取了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上半年管党治党工作情况.书记专题会议
11、听取巡视巡察专题汇报4次,并逐人逐事提出分类处置意见8条。县委常委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开展提醒谈话53人次。二是县委书记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县纪委监委每季度整理信访举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情况,详细列表报县委书记阅示,并将全市每月执纪审查通报情况及时报县委书记阅示。今年以来,县委书记亲自批办管党治党方面文件21份。批准谈话函询、立案审查、重处分决定8人次.亲自对班子成员、“一把手”提醒谈话12人次。三是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2016年12月8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传达中央、省、市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全面动员部署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改革开展以来,县委常委会
12、研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6次,听取纪委、组织部、检察院各阶段改革推进情况8次。县委书记亲自批示改革试点工作文件5份.(四)全面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具体做好5项工作。认真传达部署。县委、县纪委、县检察院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层层召开专题动员会。成立一个机构.组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县委李亚丽书记任组长,人大、纪检、政法、组织、检察等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制定两个方案。结合省市指导意见,制定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监察委员会人事安排方案.排出一表一
13、图.结合省市要求,排出“时间表”、“施工图”,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及时沟通协调。县纪委积极同市纪委沟通联系,不断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明确县监委班子职数,上报审批,经酝酿讨论,提出了县监委班子初步人选。纪委召开常委会议2次、纪委监委会议4次,认真传达省市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及时研究我县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阶段具体工作.二是摸排具体情况。重点摸清4个情况。摸清人员基本情况:县检察院职侦局有工作人员10名(其中央政法编制3人,工人2人,机关超编5人)。符合转隶条件的3人,其中职侦局局长接近退休年龄(58岁),身体不好,本人不愿转隶,且与县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存在近姻亲关系。经检察院推荐,请示县委
14、同意,选任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协理员、检委会委员、检察员曹荣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摸清案件查办情况: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职侦局共立案侦查11件12人,全部侦查终结.摸清办案装备情况:职侦局在县检察院原有业务用房7间,办案设备10台件。摸清人员思想情况。县纪委、县检察院先后3次同涉改人员谈心交流,摸清涉改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转隶意愿,做好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合理设置机构.认真落实3项工作。一是划转编制。严格落实“不增加机构、不增加职数、不增加编制”要求,积极协调县委组织部、县编办,于4月10日下发关于县监察委员会机构编制等事宜的通知,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县检察院按25。8%的比例
15、划转8名政法编制到县纪委,增设第五、第六2个纪检监察室。二是机构融合。经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成立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检察院2名转隶人员定岗到纪检监察四室、六室。县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职能纳入县纪委办公室,案件管理中心职能纳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三是明晰职责。严格落实任建华书记来临调研讲话精神,按照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分离要求,经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纪检监察一室、二室负责包联8个乡镇;三室、四室负责包联114个县直单位和省市驻隰单位;五室、六室承担执纪审查职责;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室负责审核把关。目前信访、案管、案件审理和执纪监督、执纪审查部门的人员编制数占机关人员编
16、制总数的61.8;一线执纪执法人员编制数占机关人员编制总数的35。3;执纪监督室有8人,执纪审查室有4人,比例2:1。四是组建挂牌运行。按照程序规定,组织好3个会议,3月10日在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县监委主任;3月13日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监委2名副主任和4名委员,成立监察委员会;召开县监委第一次干部大会,在县委门口增挂监察委员会牌子,启动运行.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协调县委院内原武装部大楼办公,为独院独楼,共有办公室28间,实用面积699。33平米;在旧物利用的前提下,新配置一批办公座椅和电脑,5月15日完成搬迁,开始正常办公。五是加强学习培训。
17、抓好外出学习、专题培训、知识测试3种方式,先后选派纪检干部29人次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邀请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和县法院院长,集中培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80余人;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了“4个1”工作制度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五)过细摸底排查,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通过认真摸排汇总,目前全县监察对象3950人,与改革前相比增加3161人,比例4:1。其中党的机关185人、人大机关35人、政协机关25人、审判机关50人、检察机关34人、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8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29人、群众自治组织从事集体事物管理675人;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
18、公管理人员963人。全覆盖后,监察对象中中共党员有2047人,非党1903人。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有1180人,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366人。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675人,监察对象全部覆盖到位.重点聚焦“关键少数”,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66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5人,“一把手”162人,科级干部627人,全部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并及时更新。(六)认真学习实践,规范履行监委职能职责一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今年4月份以来,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处分3人次,函询“一把手”4人次,处分科级干部1人次。在具体工作中,
19、我们参照市纪委“4个1”工作制度规范执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流程开展工作,配套文书均已参照制定规范。4月份以来共谈话43人次,查询6次,询问15人次,调取证据3次.二是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结合省市各级领导讲话和培训讲座,我们认真学习探讨实践省市纪委“4个1”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信访举报受理制度、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反馈制度、问题线索管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常用文书报批制度、案件移送衔接制度、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上级制度规定。明确要求核查组收到问题线索后,在30日内提出处置意见;谈话结束或收到函询回复后,在30日内办结;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必须严格的文书审批
20、,审查时间为90天;案件审理工作30日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过批准可适当延长;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通知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并抄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并在30日内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或班子成员及本人宣布,4月份以来,县乡纪委监督党组织宣布处分决定8个。(七)保证案件质量,严格规范调查措施自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我委共谈话43人次,查询6次,询问15人次,调取证据3次。按规定对被核查人采取措施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4次,录音录像资料由案管室和执纪审查室分别进行保管.2017年4月至6月全县受理信访举报39件,环比下降41,同比下降15%;其中本级受理18件,上级转办21件.处置问题线索
21、89件,同比增加45,环比增加218;立案33件,同比增加18%,环比增加230;结案33件,同比增加18,环比增加230;处分33人,同比增加18%,环比增加230%。运用“四种形态”处置78人次,第一种形态处置45人次,同比增加45人次,环比增长543;第二种形态处置30人次,同比增长30%,环比增长30%;第三种形态处置3人,同比增加3人,环比下降67。(八)部门积极配合,努力做好纪法衔接工作县委政法委组织政法机关严格贯彻执行“1+4”10项制度,成立了由县政法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支持推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执法检查室牵头,主动同监委沟通协调。建立了县委政法委支持配合监察体制
22、改革试点联席会议制度,召开2次联席会议,协调推动政法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在查办职务犯罪中的有效衔接。组织培训2批35人次,明确要求政法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自行再制定其他制度,各单位内部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也不得与“1+4制度相冲突。2017年4月至今,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检察机关及时移送监委问题(案件)线索12件。县公安局配合县监委查询外籍户口证人2人次;县司法局配合县监委到曲沃监狱询问在押犯人1人次。(九)强化监督制约,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明确班子成员分工.监委成立后,我们按照“查审分离”的原则,及时明确班子分工,由2名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别负责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执纪审理,2名常委负责
23、执纪监督工作,1名常委负责信访举报和案件管理工作,1名常委负责办公室、党风室、审理室工作,1名专职监委委员负责宣传教育工作,1名专职监委委员负责执纪审查工作。二是健全规范内控机制。严格执行执纪监督集体研究制度,经线索处置专题会议研究形成线索处置方案,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执纪监督专题会议研究。4月份至今我委召开执纪监督会议7次,处置问题线索53个。执纪审查实行一案一指定原则,由纪检监察五室、六室3名同志和分管委员具体负责,严格按照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第34条规定,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研究。4月份以来,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2次,研究案件2个.在执纪审查过程中未借调过人员,未成立临时党支部。三
24、是规范涉案款物管理。严格执行涉案款物管理有关规定,设立专用账户,由纪委常委王三林专门负责保管。6月份,我们对十八大以来涉及涉案款物的案件进行认真自查,执纪审查中涉及涉案款物的案件共61件,涉及金额916778元,做到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及时缴入国库。四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积极组织家访活动,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机关全体人员进行家访,制定家访安排计划、明确家访具体内容,认真填写家访登记表,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本周全面结束,确保家访全覆盖。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外出报备、办案回避、案件保密等制度,确保纪检干部在履职过程中懂程序、讲纪律,严格按规矩办事、按规定
25、办案。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虽然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转隶顺畅,融合有序,运行平稳,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县纪委监委人少事多,工作任务重,机关干部工作压力大,一定程度上影响案件查办进度;二是具备专业法律素养的工作人员少,目前委机关通过司法考试的仅有4人。三是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对“4个1”工作制度的学习运用还不够规范,基层纪检机构执纪审查工作仍显薄弱,基层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亟待提升。结合当前正风反腐新形势、新要求、新部署,就监察体制改革方面,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着力提升政治素质.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6、,坚持每天班前一小时集中学习,坚持班子成员领学,科室主任讲学、党员干部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积极选派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结合“兜底培训要求,适时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市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严格执行省市“4个1”工作制度,对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不足,积极研究解决,规范制度,严格执行.三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通过考录、选任、调任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队伍。加快县直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纪委(纪检组)规范化建设,抓好基层,打好基础、练好基本功。进一步完善监委各项工作,健全内控机制,严格遵守省纪委“三条禁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外出报备、办案回避、案件保密等制度,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2017年7月5日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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