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内部协议甲方:乙方: 营业执照: 身份证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 第一条 协议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隶属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
2、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以上两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利用建筑业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
3、,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年 月 日签约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