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桶装水供水协议书甲 方:合同签约地点:乙 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在商品交易及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协议:一、 乙方以购销方式提供预包装纯净水给甲方办公、会议场所指定饮用水品牌。二、 供货及配送:1、 甲方根据市场需求提前 天或天以上以书面订单或电话形式与乙方确认订购乙方商品的具体规格、数量、送货时间及地点,且每次订货总数量不低于桶,月订货总数量不低于桶因订货数量不足所造成延误送货或无法供货等,后果自行负责,乙方投诉电话2、 乙方根据甲方的订单要求并确认后,安排或委托乙方在地区之特约经销商/特约分销商/销售人员(以下简称乙方配送商),由
2、乙方配送商负责在工作时间内(早上08:00-晚上18:00)按甲方指定时间内(允许提前或延后幅度不超过四个小时)将所需商品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3、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商品后,须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收及盖章确认并留存客户联以便核对。三、合同期内供货规格及价格:品名规格统一零售价(RMB)元协议价格(RMB)元四、货款结算:1、结算方式:2、乙方开户行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3、甲方公司名称: 甲方公司电话: 甲方公司地址:五、乙方权利、义务:(一) 权利: 1、乙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及品牌的形象需要,如需要调整包装时,无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但调整包装后的商品单品价格按协议规定单品价格核算
3、。(二) 义务:1、乙方指定配送商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甲方。2、 乙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质监部门质量卫生现行标准,可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关于协议内双方购销产品之卫生检验报告和每批次产品出厂自行检验质量报告书.如因质量问题(经地方质监部门复检确认)引致甲方损失的,经鉴定,乙方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责任。六、甲方权利、义务:(一) 权利:1、 如乙方提供产品经地方质监部门复检确认存在质量问题,并引起投诉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经鉴定可向乙方提出补偿要求。2、 如乙方所配送产品规格、数量与甲方订单产品规格、数量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重新
4、按订单规格、数量配送.如延误甲方饮水,引起员工不满的可要求乙方做出相应的补偿,具体额度双方协商.(二) 义务:1、 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包括价格、数量等)泄露给第三方,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向甲方追究责任的权利.2、 甲方同意配合乙方对每次的送货单上确认并签字盖章,且同意每月与乙方进行供货内容(包括数量、规格、金额等)的核对。3、 如甲方有向乙方租借饮水机、水桶等物资,甲方应如数归还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周转水桶丢失将按50元/只收取相应费用。七、其他补充事项:八、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协议到期,在乙方的价格、服务及其他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甲乙双方若无异议则自动续约。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二份.甲 方: 乙 方:签 约 人: 签 约 人:地区负责人: 地区负责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投诉电话:日 期: 日 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