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泥购销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经销销售甲方“粤海"牌各等级袋装散装水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二、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产品
名称
牌号
商标
规格
厂家
生产
厂家
数量
(吨)
单价
(元/吨)
总金额
(万元)
备注
水泥
PC32。5R包
2、装水泥
5000
月约需量
水泥
PC32。5R散装水泥
200
月约需量
水泥
PO42。5R包装水泥
7500
月约需量
水泥
PO42。5R散装水泥
2000
月约需量
合计
14700
注:价格随行就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按甲方销售区域价格执行。
如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价格双方另行协商。
三、付款方式:现金或预付款,款到发货。
四、乙方销售范围: 工程项目.
五、交货及运输方式:
1、交货地点:乐
3、昌市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仓库,包上车.
2、运输:由乙方自行组织车辆提货,运费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销售合同年度总量 176400 吨
七、乙方待遇:
1、享受甲方在乙方范围销售范围内所签合同量的各种优惠政策。旺季水泥分配额度以淡季销售数量和所签合同量来分配.
八、产品数量与验收、质量及数量异议
1、甲方供应的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水泥》GB175-2007水泥质量标准。
2、交货时水泥质量的验收以甲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在提货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交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
3、乙方提货时有权要求在甲方同编号水泥中取样,双方共同签封后由甲方保存90天。乙方在提货时不要求在同编
4、号水泥中取样,视为认可甲方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90天的同编号水泥封存样。
4、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应在7天内向甲方提出。甲、乙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封存样送省级及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5、乙方提运散装水泥时,磅差允许范围为千分之四,即:散装水泥数理误差少于千分之四,则甲方免责;超过千分之四,双方应派专人当场验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数量短少,则甲方给予补足。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供应的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水泥质量标准。
2、甲方应确保合同供给。包装水泥装车的破包率控制在5‰以下.若水泥出现供需矛盾时,甲方应
5、根据合同量和片区销售做好水泥指标分配工作,以及做好今后服务工作。
3、在市场调价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使乙方在实际动作中便于操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在甲方门口炒卖水泥,不能将甲方供给的水泥销往甲方其他较高价位的区域。乙方如有上述违约行为,经甲方查实后,乙方除补足差价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300元/吨的违约金,如乙方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并终止合同(差价款和违约金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2、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利益,乙方不得在市场无序竞争和低价抛售甲方品牌水泥,如发现乙方在市场低于成本价(成本价=开票价+运杂费(本市场平均运杂费)),
6、销售给终端客户,经甲方查实后,视为违规,乙方违规销售水泥应向甲方支付100元/吨的违约金,如乙方多次违规且影响较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并终止合同。
3、乙方向终端用户销售甲方水泥时,应将水泥的使用方法及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事项告知终端用户,如水泥终端用户在使用水泥时出现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
4、因乙方违约,可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在甲方给予的经销权,甲方可取消经销资格并终止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