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进护理人员管理制度一、 新进护理人员范围1. 新进护士(本院工作三年以内的规培护士)2. 护理专业实习生(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3. 进修护士二、 工作要求1. 科室带教组长在科护士长的指导下对新进护理人员进行带教管理工作。2. 新进护士必须指定专人带教,带教人员应加强新进护士的专科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带领她们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3. 新进护士应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若擅自进行护理操作或违反各项工作制度及操作流程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4. 新进护士应尊重和服从上级护士、带教老师及护士长的安排。 三、 培训制度 1. 新进护士应参加由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时间
2、周期为一周,培训容包括:护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护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护理安全、医院感染控制、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护理法律法规等。2. 所有新进护士岗前培训结束后写出个人心得体会. 3. 新进护士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结束后由护理部组织理论考试,若考试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三个月,直至聘期理论考试合格为止.4. 新进护士规培时间为三年,护理部、科室护士长对新进护士实施延续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护理程序的应用、专科护理常规及病情观察、标本送检方法、药物的保管及应用、病房各项工作程序及要求、核对医嘱的方法、急救流程的示范、急救仪器的使用等。 5. 规培期间由护理部统筹安排科室轮转,每轮转一个科室必须进行科内理论及技能考核。6.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聘期考试合格的新进护士,本人提交独立执业申请,经科护士长综合考评合格后方能独立执业。7. 对培训后仍不能独立承担执业的新进护士,则按院内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