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护士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新护士的管理,确保新护士培训工作有效进行,使新护士顺利完成培训工作,特制定新护士管理制度如下:一、 新护士为通过我院聘用考核的新入医院两年内的护士,新护士来院报到后,由护理部统一安排岗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二、新护士要遵守医院及科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安排参加医院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活动。 三、新护士完成岗前培训后,需在安排科室试工一个月,试工完成后由所在科室进行理论及专科操作考核,并由科内护理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科室在新护士试工期满一周内将考核表上报护理部。四、新护士试工完成第二个月纳入规范化培训,时间为两年,第一年完成基础知识培训,第二年完成急救知识培训,由护理部统一计划
2、安排培训进度.每月一次理论授课和操作技能培训。五、新护士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换班和替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岗前培训和规培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休假。如有特殊原因,事假不超过1周。一天以内向护士长请假;超过一天以上者应到护理部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应由医生开病假证明,并到护理部办理手续。六、上班要求提前15分钟到科室做好准备工作。排班由所在科室统一安排,不得代班或随意调班,确因故需调班者,应经护士长同意. 七、护理部、科护士长应经常了解新护士的思想情况,关心关爱新护士,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八、新护士在护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应给予表扬,参与每个季度的星级护士评比。医疗作风恶劣,犯有严惩错误者护长应及时向医院提出意见,按医院管理制度予以处分。 九、新护士应严格遵守培训计划安排,护士长在排班时要兼顾新护士培训时间需求,培训期间无故迟到或缺席者,取消评优资格,科室扣相应绩效,并书面说明原因上报护理部。十、新护士因个人原因未如期完成规范化培训,返回工作岗位后向护理部申请补回规培内容,规培未完成或考核不合核超过三次当年不予职称聘任及层级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