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五节 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保护环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全体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2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各级负责人,是各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负责人,对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保证员工健康负责。1。3集团各级单位应采取有效技术、防护措施,使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同生产经营同步发展。1。4各级责任人,应把环境、职业健康管理纳入生产管理中,把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和生产同时安排、计划、检查、总结和评比。1.5公司鼓励员工学习和实践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行为。1.6各级部门和人员对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
2、,有权批评、制止污染和破坏行为,有权检举和报告。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办公区域及活动或过程。3、职责 3.1 各分、子公司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3。2各分、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品、废弃物销毁、工业废水处置以及产生职业危害噪声、粉尘等污染源防治等管理工作。3。3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水、电、煤、汽等资源管理工作,对工业用水要实行定额管理,减少资源浪费,工业污水要清浊分流,对有毒有害废水按国家规定控制排放,努力实现闭路循环,消除跑、冒、滴、漏。3。4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负责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中毒和污染事故管理.4。工业
3、废弃物管理4。1凡产生废渣(物)等工业废弃物的单位,都必须对废弃物进行严格控制,分类存放,确定专人管理,集中处理。4。2锅炉废渣由锅炉车间负责具体管理控制。要充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不得随意倾倒。4.3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过程中的废品、废弃物,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分类存放,确定专人集中管理,统一集中处理。4。4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要执行各公司所在城市环卫管理的有关条例,确保环境影响最小.5.工业废水管理5.1凡产生工业废水的单位,都必须对废水进行严格管理控制。各部门应在保障清洁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节约用水,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业废水量;对发生的有毒有害废水保证全部回收入网或集中处理,不得任
4、意排放。5.2 炸药及其制品生产中的冲洗废水采用生物处理或活性炭处理法.雷管生产废水采用锅炉水磨除尘酸碱中和法处理.5.3生产车间、生产管理部门要保证工业废水全部回收进入废水收集池,统一处理,即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跑、冒、滴、漏。5。4安全管理部门要保证炸药废水处理,定期清理废水收集池,保证做到达标排放。5。5当废水处理设施出现问题时,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放,管理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排除故障。5。6雷管生产废水应对具有爆炸性的物质彻底进行化学处理,使其完全失去爆炸性能,PH值检测合格,方可排入回收池,严禁不处理直接排放。6.锅炉尾气管理6.1公司锅炉运行中
5、所产生的尾气,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尾气处理设施要保证和锅炉同时运行。6。2锅炉各种除尘设施应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当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如暂时不能修复时,应请示领导,停炉处理。6.3对部分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尾气处理设施,公司应安排计划,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或逐步改造治理.7. 职业防护管理(防尘、防毒、防噪)7.1凡上岗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7。2凡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的设备,都应安装良好的通风除尘装置,达标排放。7。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7.4对作业场所产生的
6、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7.5对生产区噪声源要采取消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消除各类设备的噪声污染,使生产区噪声符合工业卫生标准。7。6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合政府职业防治部门进行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定点清单,并将评价与监测结果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台帐。7。7各生产车间对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区应进行治理,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对于因设备或工艺存在的困难或尚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应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7.8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注意作业环境的变化,定期参
7、加身体健康检查.8。设备维护保养管理8.1环保设备、除尘、通风、降噪等设备,归口使用部门管理,并负责维护、保养工作。8.2各项环保、职业健康设备设施要正确使用,不得带病运转,严禁违章操作,做到预防维修。8.3使用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对在用环保、职业健康设备设施做到不定期检查,定期保养。8。4定期巡查,如果有损坏现象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维修。防止发生环境事故、人员中毒等事故。9.事故处理9.1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管道泄漏,废水渗漏、溢出、人员中毒等事故,所在部门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9。2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或组织进行处理,制定预防措施,并进行事故调查,对有关责任人或部门进行处罚。9。3如发生重大污染或人员中毒事故,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和集团公司以及上级相关政府管理机关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措施,防止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