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 工 合 同(简易)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该项目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概况1、施工内容: 2、施工地点: 3、承包方式: 4、合同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5、工期要求:自2017年 月 日开工至2017年 月 日竣工;第二条付款方式:1、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的5%即 元,在质量责任缺陷通知期(12个月)满后14日内(无息)付清.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本合同项工作内容
2、应满足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以及验收标准的要求,质量合格。工程最终验收根据业主、监理(如有时)施工现场确认。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二、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样品,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业主监督.三、乙方施工完毕后,做到人走场清,让业主满意。第三条其他约定 1、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对安全生产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2、乙方在施工中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如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火灾事故,乙方对由
3、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乙方须对本工程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设备、材料、人员等进行投保,否则乙方须对本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承担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甲方免负该等责任。 4、乙方必须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如雇员因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所引发纠纷,导致雇员围堵施工现场、罢工等恶略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不再支付任何施工费用。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不能作为承包人违反相关规定拖欠工人工资的理由。 5、本合同一经签订,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税费调整、人工费涨价、运输费用变化等任何条件发生变化,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甲方提高价格,不得进行任何费用追加。 6、凡发生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电话: 电话: 年_ _ _月 日 年_ _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