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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管理制度.doc

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及时发现有毒有 害、可燃气体泄漏,防止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公司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车间及相关管理部门.3、职责3。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所在生产车间是仪器日常使用 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仪器及被监测系统(控制点)的正常运行, 保管和看护好安全设施;对日常泄漏点及时检查,对报警后泄漏点处 理负责,对轴流风机保养、维护、备用更换负责。3.2安全生产部是组织协调并监督处理的责任单位。接到报告后 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处理,监督检查并负责具体落实。3.3安全生产部及动力设备部是仪器技术业

2、务管理的责任部门。对 仪器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对仪器、线路及附属设备防爆有监管检 查责任。定期和不定期校验,建立校验检查档案,确保仪器可靠准确, 每周对仪器巡检不少于一次,并在仪器室填写巡检记录,负责定期对 岗位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3。4安全生产部是仪器使用和被检测点(系统)的检查监管责任 部门。每天检查一次,并对仪器是否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检,被检测点 是否处于可控状态行使监管权和考核权。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 暂时停止运行,拆除维修必须报安全生产部审批后方可进行。3。5相关岗位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懂得固定式探测器和便携式报警 器的性能、会操作使用,并及时记录、反馈和处理各种报警事件。4

3、、内容4.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设置要求(1) 在线的报警器完好率应达到100。(2) 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执行可燃气体和有毒 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有关规定.4。2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1) 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2) 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3) 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 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4) 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5) 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4。3报警器安装现场所应注意事项(1) 被测气体的密度不同,室内探头的安装位置也应不同.被 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

4、时,探头应安装在距屋顶30cm外,方向向 下;反之,探头应安装在距地面30cm处,方向向上.(2) 露天探头的安装可根据被测气体的密度而选择安装高度浼 特别注意的,一点式探头应安装在下风侧.(3) 周围环境(雨水、清扫水)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4) 报警器的周围不能有对仪表工作有影响的强电磁场(如大功 率电机、变压器)(5) 报警器声、光报警控制系统,应安装在工作人员易看到和 易听到的地方,以便及时消除隐患。(6) 报警回路的连接电缆要加保护套管,在探头的接线处最好 加金属软管,并注意要与工厂的防爆等级一致。(7) 便于维修和校验.4.4将检测报警器纳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管理

5、。4。5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验与校准(1) 报警器的定期检定,每年不得少于一次。(2) 报警器定期校准周期为每季度进行一次,技术监督部门检 定的季度除外.(3) 报警器定期检定、校准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应符合计量 检定规程要求. 原则上,要采用经计量认证与被检测气体相匹配的标准样气. 相同的被测介质所选的标准样气不同,报警点也不同。 校验前,探头的周围环境应无干扰气体。如果有,要先拆下防 雨罩,充入一定量的洁净空气后,再连续通入样气,以保证校验的准 确性。4。6可燃气体报警器使用和维护方法可燃气体报警器的种类和型号较多,但是基本电路原理是相同的. 因此其使用和维护的方法也较相似.(1)

6、检测元件与补偿元件的使用寿命通常为35年。在使用条 件合理和维护得当的条件下,可延长其使用寿命.(2) 对于有试验按钮的报警器,每周应按动一次试验按钮,检 查报警系统是否正常.每2个月应检查标定一次报警器的零点和量程.(3) 检测器为隔爆型防爆设备,不得在超出规定的范围使用。检测器不得在含硫的场合使用。检测器应尽量在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 炸下限的条件下使用,否则,有可能烧坏元件。(4) 热线型半导体式检测器不得在缺氧的条件下使用。不要用 大量的有毒有害、可燃气直冲探头.4。7仪器所在生产车间要建立可燃气体报警仪运行记录台帐,当 班岗位操作工按要求巡检,填写相关数据,制定并落实防泄漏措施, 做到谁维修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监督巡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 责。4.8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浓度接近低限报警值或达到报警值 时,所在车间要查明原因,确保无泄漏;显示为0时,也要使用手持检漏仪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9便携式报警仪,必须按照使用说明操作和按要求定期进行校准.4。10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使用和管理中,由 于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4.11本规定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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