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对装修公司管理规定 一、装修范围 业主(办公公司)应严格按照申报并经批准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装修,应委托具备装修施工资质的专业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二、装修申请 业主(办公公司)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装修、维修和改造,必须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装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并提交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及装修施工资质证书等资料。 三、装修审批 1.业主(办公公司)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审批表各款内容,并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7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上报物业管理处,同时交纳装修管理的有关费用(装修押金),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标准。 2。业主((办公公司)收到批复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公司负责人到管理处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
2、手续后,方可装修施工。 四、施工管理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切实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处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装修公司及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行业规定,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由装修公司申请.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节假日必须停止施工,特殊情况以管理处通知为准。 5.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由管理处颁发的临时施工工作证,随时接受并配合管理处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6。装修单位内每50平方米配备CO2干粉灭火器一个(2),且须放置在显眼易拿的位置。 7.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住
3、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在与管理处协商后,在管理处监督下,由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9.空调机应按本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损坏墙体及公共设施等. 10.不得任意改变窗架、玻璃、阳台内墙砖色调及外墙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阳台外围不得加窗封闭。 11。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装袋清运,每天应将垃圾放置在指定地方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它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必须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2.装修期间,应注意做好防火等各项工
4、作,应尽量减少在装修楼宇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及有毒物质,如因存放及使用不当而给小区、其他业主(住户)等造成损害的,一切后果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13.装修期间,应注意做好装修人员的施工保护工作,如因施工不当或保护措施不足造成施工人员及他人生命财产受损的,一切后果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五、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住户)和装修公司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派人进行查验。 2。隐蔽工程必须在封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处可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处验收人员在装修竣工验收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行复验,直至合格。经3次验收不合格者(影响楼宇结构、安全及其它住户生活的),管理处可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4.装修验收合格1个月后,经管理处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押金退回业主(住户)或装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