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护理文件管理制度1.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基本书写规范及有关医疗配套文件规定进行医疗文件管理。护士长负责病区医疗文件的管理,主班护士负责具体整理保管工作,各班医护人员均需按照管理要求执行。2.住院病人的医疗病历和护理病历中各种表格应按规定顺序排列整齐,要求记录及时据实、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伪造或遗失,用后归还原处。3.病人不得擅自翻阅和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只许携带病历摘要。需要复印病历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报经医务科批准.确保病历档案保密性、安全性.4.主班护士须每天整理病历一次,护士长每周检查各种文件的整理和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归档前的护理文件,护士长按有关标准进行审核。5.病人出院或死亡后,护理病历与医疗病历由办公室护士按序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及时送病案室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