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期权协议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法定代表人:乙方(受益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甲方为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以免费赠予方式奖励乙方获得甲方持有的公司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第二条股权期权生
2、效日双方约定的股权期权生效日为: 年 月 日;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满3个月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转让预备期。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可参与旁听公司的董事会,了解公司基本状况,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享有公司 %股东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第四条乙方丧失获得股权期权资格的情形预备期的考核标准1、 乙方被公司聘任为_,应当保证完成当年的业务指标,业务指标为_(例如:完成公司指派的软件研发工作,无重大过
3、失)2、 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第五条乙方丧失获得股权期权资格的情形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期权的获得资格: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3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4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7违反设计工资/股权/技术等信息保密
4、协议导致信息外泄的.8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第六条行权甲乙双方应当在约定的股权期权生效日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第七条股权转让协议/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乙方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1. 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只能依次转让给(公司法人)在(法人)不接受其股份时依次转让给(负责人),(负责人)不接受时再转让给其他股东,每股转让价格双方协商,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价格。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
5、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3. 甲乙双方无论任何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时,乙方需要依据第七条第一点完成转让其股份的手续.第八条关于免责的声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3。
6、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股权变化时,甲乙双方作为同一单元同事承担股份变化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附则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本协议内容如与有限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为准。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盖章)乙方:(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