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火场通信 精品文档 现场通信是指消防队为保障灭火救援战斗指挥和协同作战,而在灾害事故处置现场建立的通信网络。 (一)现场通信的组织 一个消防中队独立作战时,现场通信在中队指挥员的领导下,由中队通信员具体组织实施,保障指挥员与前沿阵地、战斗分队(班)之间,现场与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之间的通信联络。两个以上消防中队协同作战,上级指挥员未到场时,辖区消防中队通信员负责组织现场通信,增援消防中队通信员协同配合,上级指挥员到场后,由上级通信人员组织现场通信。燃烧面积大、参战力量多、处置时间长的灾害事故现场成立灭火救援指挥部时,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组织现场通信。 (二)现场通
2、信的基本方法 灾害事故现场应充分利用有线、无线、计算机网络、卫星等现代通信手段,实现语音、数据和图像通信。应配备智能无线通信组网管理平台、通信中转台等装备,整合现有的通信技术,实现统一指挥、集中控制、跨网络跨频段通信、传输现场图像等功能。 专职消防支(大)队应配备移动消防通信指挥中心(车),并与本级指挥员同时出动,保证重大、特大灾害事故灭火救援现场通信组网的需要。当发生持续时间长、参战力量多或者较为复杂的重大、特大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时,应使用图像传输装备向上级报送现场信息。在易然易爆、嘈杂等灾害现场,应使用防爆无线电台及耳麦或头骨、喉结等送话装置。根据需要,可使用现场的有线电话、传真机
3、等通信设备向上级报告情况,还可使用手势、旗语、灯光、哨音等辅助手段进行通信联络。 现场无线通信应严格遵守“属台服从主台、下级台服从上级台”的原则,严格按照无线电台的呼叫、回答、发话、收话、结束等通话规则实施,建立良好的现场通信秩序。现场无线通信网进行信道调整时,应按照上级台组织指挥、下级台请示服从、预先约定调整等方式实施。 (三)现场无线通信的联络规则 1、收话、发话一般要求 (1)收话时,持台人员应听清灾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遇险人员数量、处置措施、特别提示等重要内容,听到模糊字句,不能随意猜想,应及时核对,请对方重复。为保证实战中能准确无误地收听,持台人员平时应熟悉指挥
4、员的口音,能听懂方言土语,掌握消防常用语。 (2)发话时,持台人员对有关灾害事故问题的描述要简洁、准确、无误;发话的声音、速度、音调要平稳均匀;吐字要标准、清晰、流利,词句要间隔分明,前后连贯;操作电台要熟练、规范。 (3)电台的呼号通常用数字表达。数码的读音见表6一1 数码 1 2 3 4 5 6 7 8 9 0 读音 腰 两 三 四 五 六 拐 八 勾 洞 2、单工通话规则 (1)呼叫程序。 对方电台呼号(3次);自己电台呼号(后面加“呼叫”两字2次);回答(1次)。如果有话,可在“回答”前加发“这里有话”;如果无事,可加发“这里无事”或不说。 例如,设A台呼号为“O1”,
5、B台呼号为“02”, B台呼叫A台。有话的呼叫:“01,01,01,02呼叫,02呼叫。这里有话,回答。” (2)回答程序。 对方电台呼号(3次);自己的电台呼号(在呼号前加“我是”,或在呼号后面加“回答”2次);回答(1次)。如果同意收听对方话文,则在“回答”前加发“发话”。如果自己也有话而且更急,则在“回答”前加发“稍等,这里有话”。 例如,对方有话,同意收听的回答:“02 , 02 , 02,我是O1,我是O1,回答。”对方有话,自己有更急的话时回答:“02,02,02,01回答,O1回答。稍等,这里有话,回答。” 沟通联络后的呼叫、回答和程序可以从简,只须发双方呼号各1
6、次或只发自己呼号1——2次就可。例如“O1,我是02”,或者“我是02”。 (3)发话程序。 自己电台呼号(呼号前加“我是”,1次);请收话(1次);话文(1次);回答(1次)。例如,A台发话:“我是O1,请收话,……(话文),回答。”若发话中出现错误的字句,应说:“错了,……(纠正错误,继续发话),回答。”发话中,如需要停顿,则应先发出“请稍等”。如停顿时间过长,则在继续发话前加发“请注意”或自己电台呼号(呼号前加“我是”)1——2次。 一般情况下,要征得对方同意再发话。有较急的话可以在呼号回答后即发话,但这时必须通信联络情况良好,确知对方能够收到;有时有较急的话但又联络不通,可
7、以盲发或要求他台转发,盲发时应呼叫多遍,话文重复多遍。 (4)收话程序。 自己电台呼号(呼号前加“我是”,1次);明白或照办(1次);回答(1次)。例如,B台收话:“我是02,明白。回答。” (5)转话程序。 A台有话给B台,但无法联络或信号太差无法通话;而C台与A台、B台都能顺利通话,则C台可以承担为A台转话至B台的任务。 例如:A台:“……有话给B台,请转话,回答。”C台:“……请发话,回答。”C台收妥A台话文后,向A台回答“明白”或“照办”,然后转话。待B台收妥后,C台立即将B台收妥的时间告知A台。 (6)改频程序。 ①联络中如突遇干扰难以继续正常通话时,可以按照呼
8、频表或预先的规定申请改频。程序为:自己电台呼号(呼号前加“我是”,1次);请改用x x频道(1次);回答(1次);再见(1次)。 ②对方要求改频,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应表示同意,并结束联络。程序为:自己电台呼号(呼号前加发“我是”,1次);同意(1次);再见(1次)。 例如,A台:“我是O1,请改用x x频道,回答。”B台:“我是02,同意,再见。”A台:“我是Ol,再见。” ③联络结束后,双方立即用新频道重新联络,不结束联络不得改频。若改频后在新频道联络不通,应回到原频道上沟通联络,另行改频。 (7)结束联络。 双方联络完毕,应发出结束联络用语“再见”。若在灾害事故现场,应将电
9、台置于“监听”状态。 3、双工通话规则 双工通话以单工为基础,具有可以同时收话的特点,所以通话规则简化了很多,通话效率大大提高。双工呼叫程序与单工相同,但在通话中可省去“回答”两字。听到呼叫自己电台后可以直接插话,表示“听到了”,并报告自己的电台呼号。如果呼叫方听到被呼叫方的回答,可停止呼叫,表示呼到了。此时即可沟通联络。发话、重复、核对等都可随时进行。 例如,A台:"02,02,02,01呼叫,O1呼叫。"B台:“听到了,我是02 0 " A台:“听到了,这里有话。"B台:“请发话,、、、、、、 }} A台:“请注意,……(话文)。"B0台:"02明白,再见。” (四)现场无
10、线通信网的应急调整 1、现场无线通信网应急调整的手段 现场无线通信网应急调整的手段主要包括改频、并网、转信和启用备用台。改频是指退出原工作频率,转至备频或指定频率工作。并网是指将两网或多网合并为一个网。转信是针对联络对象较远,直接通信联络有困难时,利用中间电台人工转话沟通联络。启用备用台是指开通启用现场指挥部备有的特殊规格电台。 2、现场无线通信网应急调整的方式 现场无线通信网应急调整的方式主要包括主台指示属台调整、属台请示调整和主动调整。主台指示属台调整,是指主台根据需要决定实施改频等措施时,在网内指挥各属台按规定方法实施调整。属台请示调整,是指当现场通信联络不畅时,属台提出
11、调整请示,经主台同意并按主台规定方法实施的调整。主动调整,是指当通信网遇干扰无法继续工作,也无法有组织地进行调整,与主台失去联络时,失联电台可主动调整到同网兄弟台频率,重建联络。 (五)现场简易通信的联络方式及信号规定 在缺乏有线和无线通信工具,以及无线通信受到干扰或屏蔽无法工作的情况下,或灾害现场有时噪声较大,通信器材难以发挥作用,或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使有线、无线通信设备遭到破坏而无法修复,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人工联络的简易通信方法,如利用哨音、灯光、旗语、手势、扩音器等有效地进行近距离内的通信联络,传递灭火救援相关信息。 1、现场简易通信的联络方式 现场简易通信,主要包括灯光
12、手旗、哨(号)、绳索以及口述或手写和手势等联络方式。 (1)灯光。一般采用防水强光电筒灯光或便携式多用途应急灯灯光。灯光照度要高,稳定性要好,散射角度适当,使用时要对准联络对象的方向,一条信号要发多遍,并控制好节奏和间隔,便于对方观察接收。 (2)手旗。手旗采用布料或丝绸制成的手持旗帜,一副手旗由红、绿(红、白)两面组成。由信号员按照规定的姿势操作,传递统一的旗语信号。打旗语时,应选择地势较高、视野情况较好的地点。 (3)哨(号)。现场常用的是普通的金属哨子,其声音清脆、音响连续,有一定的穿透力;也可采用军用双音塑料号角,由信号员按照规定的信号表吹奏。 (4)绳索。绳索应选用
13、耐火性能良好的绞合绳。主要用于进入地下空间、船舶、巷道等执行侦察任务的战斗员之间的联络。由前方人员操作使用,后方接收信号的人员要注意观察和感觉,并适当保持绳索的张度,以便正确辨识信号。 (5)口述或手写和手势。口述或手写及手势是火场上常用的联络方式。一般由人员徒步或使用交通工具与受命者面对面口述或手写及手势示意,以保证信息的准确传递。 2、现场简易通信的信号规定 现场简易通信主要依靠声、光等物理手段传递信息。因此,拟制信号表和规定联络方法时,要充分考虑人的眼、耳等器官的功能,力求简明易辨,并结合本地的传统习惯作以规定。音响和灯光的信号应以长、短和急、缓区分。手势和旗帜应以上、下、左
14、右等方位和旗面颜色区分。编排信号代码应尽量形成一定规律,以便于记忆和使用。 (六)现场通信的要求 现场通信是灭火救援现场信息传递的重要保障。有效组织现场通信,是建立良好的通信秩序和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证。 (1)消防支(大)队现场通信工作,要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由专门人员组织实施。通信人员应按通信保障方案的要求建立现场通信指挥网,整合现有的通信设备,实现统一指挥、集中控制、跨网络跨频段通信、传输现场图像等功能。 (2)消防支(大)队移动消防通信指挥中心(车)必须与本级指挥员同时出动,参加灭火救援的支(大)队的通信人员应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3)消防支(大)队现场通信保障应按照本级任务,设立专职通信人员,在现场指挥员的领导下,负责本大(中)队的通信保障和信息传递工作。 (4)各级通信人员要充分发挥通信技术装备的作用,灵活使用各种通信手段,建立良好的现场通信秩序;保持灾害现场各指挥层次、各参战力量之间,以及灾害现场与指挥中心之间的通信联络,避免现场通信混乱及信息传递不畅。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