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的建议 前言:从2012年7月1日起,本市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2*号)和关于在北京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号),本次改革主要涉及原营业税差额征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当月,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税货物及劳务的上期留抵税额两大会计处理难点。同时,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大多对增值税相关会计核算不熟悉,会计核算错误将直接影响核算成果,并会给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带来难度。为确保本市营业税
2、改征增值税试点顺利进行,特就会计科目设置、一般账务处理方法和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方法,拟定本建议供广大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参考。财政部正在拟定相关会计处理办法,如对上述事项制发新的规定的,以财政部的规定为准。 根据国家现行的会计准则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93】财会字第83号)、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22号)及现行增值税政策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市增值税纳税人应税服务增值税会计处理建议如下: 一、会计科目设置 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挂账税额”四个明细科
3、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借方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贷方应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或终止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应冲减的进项税额,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
4、字登记。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免抵退税规定计算的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当期应免抵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月终,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发生服务终止或按规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减的增值税额应冲减销项税额,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向境外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或按规定直接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出口业务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
5、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月终,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多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时转入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期初留抵挂账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当月,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6、应税货物及劳务的上期留抵税额。二、一般账务处理方法:(一)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二)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海关提供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
7、额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三)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已经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
8、”、“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四)兼有增值税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实施当月将应税货物及劳务的上期留抵税额,转入“期初留抵挂账税额”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期初留抵挂账税额”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或负数)科目。月末,按规定计算的允许在当期抵扣的期
9、初留抵挂账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期初留抵挂账税额”科目。(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服务终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一般纳税人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提取的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六)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
10、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七)一般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不计算营业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凭有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服务的免抵退税。 1、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免抵退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2、收到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科目。3、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补交已退回税款的,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11、 (八)非正常损失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九)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按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十)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的,借记“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
12、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十一)月份终了,一般纳税人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当月上交本
13、月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十二)一般纳税人享受限额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按规定扣减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小规模享受限额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按规定扣减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十三)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存款银行”等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
14、及技术维护费,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存款银行”等科目。(十四)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的:1、分公司、子公司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的在所在地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上缴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初,分、子公司要将上月各自销售额(或营业额)、进项税额及应纳税额(包括增值税、营业税)通过传递单传至总部。2、公司总部收到各分公司、子公司的传递单后,按照传递单上注明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内
15、部往来”等科目;将全部收入汇总后计算销项税额,减除汇总的全部进项税额后形成总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再将各分公司、子公司汇总的应纳税额(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作为已交税金予以扣减后,形成总部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十五)小规模纳税人月份终了上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十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三、适用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1、一般纳税人提供按规定可以实行差额
16、征税的应税服务时,按照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照应提取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2、一般纳税人接受按规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时,在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当月,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减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3、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按不同应税项目设置明细科目。4、纳税人应设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扣除项目辅助账逐笔记载并核算
17、实行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见附件)。5、月末,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扣除项目辅助账“不含税销售额”计算提取的“销项税额(应纳税额)”与“实际计提的销项(应纳)税额”的差额,计算当月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红字或负数)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或负数)科目。(二)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按规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时,按照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照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
18、入”等科目。2、小规模纳税人接受按规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时,在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当月,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减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3、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按不同应税项目设置明细科目。4、纳税人应设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扣除项目辅助账逐笔记载并核算实行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见附件)。5、月末,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扣除项目辅助账“不含税销售额”计算提取的“销项税额(应纳税额)”与“实际计提的销项(应纳)税额”的差额,计算当月应冲减的应纳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
19、本”(红字或负数)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红字或负数)科目。四、施行日期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 月 日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
20、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21、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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