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GSJXH-JJBA-005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工程公司第一章 总 则为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范劳务管理的规定,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稳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公司在京承接的所有项目凡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 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工程,均适用本制度。第二章 劳务费基本管理制度一、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要做好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各项目部劳务分包工作的监管,杜绝不签订分包合同就允许分包企业进场施工现象。签订合同前审核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等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合同必须包括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应当明确的
2、所有内容。二、除按照北京住建委要求建立工资保证金账户外,分公司将建立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劳务分包企业劳务费,专用账户的预留资金按照分公司产值的 15预留,确保按月拨付劳务分包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工资。三、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支付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并且只能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不得向“包工头”支付。四、用工管理部要做好对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确保民工月工资支付数额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余下未支付部分,应当监督劳务公司在每季度末足额支付。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杜绝讨薪群体性事件发生。第三章 劳务费结算支付程序一、施工过程中劳务费结算支付程序1、每月10日前,劳务分包管理部监督劳
3、务分包企业将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上月所在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报劳务分包管理部进行书面确认,各部门及所在项目部在进行书面确认时,自收到报送的书面资料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并在每月15日前完成。用工管理部负责进场务工人员实名化管理的监管工作,负责现场人员花名册与工资发放表的核对,并将经核对过的信息反馈劳务分包管理部。2、劳务分包管理部依据实际情况填报劳务费支付单,附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财务管理部审核。 3、财务管理部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支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在公司劳务费支付单签署意见后报财务负责人,经财务负责
4、人确定无误并签认后,从劳务费预留户中按规定向分包企业支付劳务费,并确保自书面确认结算资料至全额支付已确认的劳务费不超过5日。4、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用工管理部及劳务企业所在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限期收回有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一份,留存用工管理部备查。5、财务负责人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6、以上结算及支付程序需在每月20日前完成。7、劳务费按月结算及分期支付的劳务费最低限额为应付合同价款的80%,且以保证劳务分包企业按月发放民工月工资数额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限。二、合同执行结束
5、劳务费结算支付程序1、合同执行结束后,各部门对劳务企业的结算资料的审核流程及配合参见施工过程中劳务费结算程序。2、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各部门应在收到劳务分包企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各自审核任务并由劳务分包管理部书面回复劳务分包企业。3、结算程序完成后,财务管理部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支付过程中,做到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因久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 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
6、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
7、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