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泸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规定(试行),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确立、变更的备案申报工作,适用本细则。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指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第四条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重
2、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 单位应当以文件的形式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自确定或者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申报。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当通过泸州消防服务网进行备案申报。第六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表;(二)身份证复印件;(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确定、变更文件;(四)单位与消防安全管理人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复印件。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消防安全培训,取得国家认可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消防培训合格证书。第八条 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公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姓
3、名、职务、照片、联系方式、消防安全职责等信息。第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工作进行指导,依法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情况实施监督抽查,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确立、变更未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申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第十条 本细则由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
4、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
5、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