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市生鲜食品发展的现状和问题一、超市生鲜食品发展现状西方是超市的鼻祖,也是超市生鲜食品经营的开创者。西方人对饮食抱以现实和理性的态度,注重食物成分和营养功能,按照身体所需进食,这是西方饮食文化的显著特点。同时西方生产力水平高,食品保鲜和加工技术发达,使得生鲜食品最早得以在连锁超市中产生、发展起来。日本超市生鲜食品经营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才大行其道。日本是个十分讲究饮食文化的国家,习惯于食用新鲜食品,对生鲜食品的要求很严格。50年代,由于日本的食品保鲜技术水平较低,传统的保鲜技术与方法是在有悠久历史的传统小店铺里以师徒传授方式延续,难以推广普及,所以当时的日本超市十分缺乏新鲜食品,以经营生鲜食品为
2、主的超市发展缓慢,而其他类型的连锁超市发展很快。近30年来,由于保鲜加工技术的突破,日本的超市生鲜经营发展很快,以生鲜食品经营为主的中小型超市颇受消费者欢迎。日本在生鲜食品经营上的精细化程度很高,对东南亚国家的超市生鲜经营技术影响较大。1969年在台湾开业的顶好超市是最早开始供应新鲜蔬菜、肉类、水产和禽类等生鲜食品的台湾超市,由于对生鲜食品的特性缺乏认识,以及生鲜供应链方面的问题(如货源不稳定),质量和价格难以把握,造成采购成本较高,整体经营效果不佳。直到80年代,经营生鲜商品的超市才在台湾开始盛行。1996年由沃尔玛、家乐福和万客隆等欧美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在中国首开超市经营生鲜食品的先河,但是
3、由于中国特殊的生鲜消费环境和习惯,以及不完整的生鲜供应链系统,早期的生鲜经营面临着非常大的难题,缺乏标准化的农产品,没有完整的冷链供应,也没有规范的供应商,更没有深加工冷链食品的消费方式和消费市场,生鲜食品的经营是非常困难的。经过几年的努力和发展,我国生鲜食品经营得到了应有的重视,其主力商品的地位得以逐渐确立,生鲜食品配套产业群开始形成。超市的经营者逐步认识到,引人生鲜食品有助于形成经营特色,增加销售额。各地的大型超市竞相尝试开辟“冷柜式菜场”或生鲜食品区,生鲜食品经营的比重呈逐步上升势头。在上海、北京、武汉、广州、深圳、洛阳等大中城市,这种趋势已日渐明显。据统计,上海超市经营生鲜食品的比重达
4、到25,部分超市达到40以上,在近900家食品超市中,经营生鲜食品的达500多家,仅蔬菜一项年销售就达4万多吨。上海华联超市于1995年率先引入生鲜食品经营,随后成立生鲜部,并组建了生鲜食品加工配送中心,目前经营生鲜食品的门店已由最初的几家发展到137家,经营种类达17个大类700多个品种,其中新鲜蔬菜日销量达10吨之多,日配送包装盆菜近两万盆。在北京,一些超市也扩大了生鲜食品的经营比重。位于朝阳区的宝记超市和宝佳超市的生鲜食品营业面积占超市总营业面积的30以亡,供应的生鲜食品有上百个品种。二、我国超市经营生鲜食品存在的问题我国超市经营生鲜食品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
5、和探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经营定位问题一些超市在经营生鲜食品上存在定位“误区”。有的超市只是把生鲜食品引入视为招客手段,没有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去有效经营;有的超市经营者对消费观念、消费水平及细分市场等缺乏充分考察和调研,盲目上马,迅速扩张,造成了生鲜食品经营困难。2成本、价格问题生鲜食品经营先期投入较大(如冷藏、保鲜设施、经营场地等),加工成本较高(如净菜去皮、切块、包装和冷藏等),这要求经营者既应考虑生鲜食市经营技术水平低、管理者素质不高等原因,特别是超市连锁经营没有有效开展,致使许多超市业在经营生鲜食品中存在着集货、加工及配送等问题,加之现有保鲜、冷藏设施设备不足或不配套,生鲜食品在流通
6、中损耗较大,因而其销售价格居高不下,成了只能进入少数高收人家庭的“贵族食品”,普通消费者不敢问津。3规范经营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超市生鲜食品经营比重太小。原国内贸易部颁布的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明确规定,连锁超市经营商品中肉类、禽蛋、蔬菜、水果、水产品及粮油食品的面积应占全部营业面积的30以上。但各地不少超市均未达到这个标准,一些超市的生鲜食品经营区,实际上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摆设,陈列生鲜食品品种少,也不产生多大的销售额;有的超市经营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的面积逐渐缩小,购买者人数日渐稀少。附近居民对肉类、禽蛋、蔬菜和水产品的需要,仍是通过集贸市场或菜市场得以满足。另一方面是运作不规范。
7、大多数超市内部没有建立起生鲜食品质量管理和业务流程的控制体系。许多超市为了减少损耗,采取了降低商品质量标准的做法。过期商品不及时下架,将过期商品重新包装、贴上新出品日期标签后继续售卖;不标明商品出品时间或有效期;生鲜品的陈列保鲜条件达不到规范要求;商品陈列整理不及时,影响陈列效果等等,不一而足。这些不良现象直接导致顾客对生鲜商品的可信度下降,顾客光顾的频率也会明显下降,经营状况逐步陷入“次品一不景气一更次品一更不景气”的恶性循环。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
8、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9、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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