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54.50KB ,
资源ID:3857051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85705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1、=再苦再累,只要坚持往前走,属于你的风景终会出现=某供电分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为加强分公司费用管理,严格控制差旅费成本,根据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陕地电发200974号),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中: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第二条 差旅费的借款办法出差人员借款,借款金额按(往返车费+住宿费预计出差天数)计算,按照公务借款规定(暂行)的审批程序借款。前次借支差费无故尚未报销者,不得再次借款。驾驶员差旅费按每人5000元备用金周转,在年末决算期间内及时归还备用金。第三条

2、城市间交通费1、公司领导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等交通工具,如员工随同领导一同出差,报销时可按领导报销标准对待。2、员工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或软卧,应事先履行审批手续,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否则超过同程规定交通工具的费用自理。3、乘火车,从晚20:00至次日凌晨7:00之间,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12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50%补发给个人。4、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5、到外地

3、参加会议、培训班的人员,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第四条 住宿费1、住宿场所原则上选择定点接待场所,由单位统一招标定点接待场所。住宿费采取限额报销的形式,超支不补。住宿费标准 单位:元/天*人级别标准区域省外省内市公司领导230元/人天200元/人天中 层 190元/人天 160元/人天员 工160元/人天130元/人天2、出差人员由对方单位对口接待或住在亲友家,以及没有发票或正式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3、会议住宿费根据会议安排,凭发票报销。4、出差人员于西安出差,当天返回者奖励50元。5、鉴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的差异,到国内直辖市、省会城市及

4、沿海改革开放城市出差,按照住宿费限额标准的1.5倍控制。其三类城市划分参照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确认。6、市公司领导住单间,其余人员两人住一个标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可选择单间住宿或标准间包住,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两倍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第五条 伙食补助费一、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票据或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票据报销。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为:某境内25元,省内(不含某市)30元,省外50元。二、出外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回单位后如实申报,不实行伙食补助费包干办法。三、对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

5、,可凭车票增加伙食补助费20元;在此基础上连续乘车时间每满6小时可再增加20元,依此类推。四、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长途汽车或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可加发伙食补助费20元。五、驾驶员报销伙食费以派车单及相关票据为依据,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按月报销伙食补助费。第六条 公杂费出差人员的公杂费以城市间交通票据或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票据报销。公杂费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为:省外30元,省内(出某区域)20元。公杂费主要用于补助市内交通和通讯等支出。工作人员去省外出差,在当日18时到次日8时到达目的地的,可凭单据报销一次目的地的市内出租车费;市公司领导出差所

6、在目的地的市内出租车费凭票实报实销。第七条 其他规定一、因工作需要出差的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填报出差申请单,在报销费用时附经审批同意的出差申请单以确定出差时间。二、市公司人员到县公司出差,费用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行支付,回单位后凭票据报销。三、驾驶员随公司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除油费、过路费和车辆修理费由驾驶员报销外,其他一切费用由带车人员报销。四、某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月120元包干使用。五、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出差人员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在外省出差需事先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准,省内出差请示分管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六、员工出差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的部分自理,并扣除绕道及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八、员工出差期间,非工作开支的费用自理。九、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招待费用,必须事前请示分公司领导,在报销招待费用时将经总经理签字同意的招待费用审批表附在费用报销凭证中,方可报销招待费。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起执行,原报销办法废止。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某分公司财务经营部。不是因为有希望才去努力,而是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