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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doc

1、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手册仙游县物价局二九年一月目 录1、前言32、仙游县物价办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告知53、仙游县物价办关于成立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的告知64、仙游县物价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85、仙游县价格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126、仙游县物价办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试行)167、仙游县物价办集体讨论决定案件裁量制度(试行)188、仙游县物价办关于规范价格行政自由裁量公开制度199、仙游县物价局执法人员守则2010、仙游县物价办价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2211、仙游县物价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意见.。2512、价格违法案件解决流程图

2、(一般程序)38前 言为了贯彻执行仙游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行方案(仙政办2023178号)的有关文献精神,扎实推动我县价格工作依法行政,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监管有力、服务热忱”的价格执法队伍,我办成立了以办党支部书记、主任林金建为组长,副主任郑风明为副组长,综合、价格检查、价费、成本调查、价格认证等相关职能股、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平常工作;出台了仙游县物价办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试行)、仙游县物价办集体讨论决定案件裁量制度(试行)、仙游县物价办执法人员守则、仙游县物价办失职失责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保证我办规范行政

3、自由裁量权取得实效。在相关股、所、中心的配合下,办公室专职人员认真对照行政执法职权,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结合价格执法实际,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裁量幅度,对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决幅度、实行种类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制定出可操作性的执行标准,力求让裁量标准准确明了。经认真梳理、细化,现把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裁量结果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仙游县物价办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仙游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文献仙价202322号仙游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告知本办各股、所、中心:为了规范我县价格行政执法行为,

4、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推动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办和防止腐败体系实行纲要和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行纲要的规定,以及全县防止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规定,经办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办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请相关单位从20O9年1月5日起至20O9年2月15日集中开展对涉及我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全面清理摸底,编制出内容详实、职责明晰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制作程序严谨、执法有序的流程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和创建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营工作机制和模式。二九年

5、一月五日仙游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办文献仙价20234号仙游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的告知 本办各股、所、中心: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行方案的告知(仙政办202317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工作,保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有效贯彻,经研究,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林金建(主任)副组长:郑风明(副主任)成 员:林秀国(综合股股长)陈更生(检查所所长)黄彩胜(价费股股长)苏梅程(成本调查队队长)陈开泽(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综合股股长林秀国兼任,成员由综合股、检查所、价费股、成本

6、调查、认证中心组成。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解决平常工作,并协调、督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行方案的贯彻。二九年一月五日仙游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办文献仙价20235号仙游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本办各股、所、中心:为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价格行政执法体制,促进我县价格行政执法机关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价格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行纲要以及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仙游县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行方案的告知精神,

7、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贯彻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行纲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内容,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合法、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规定,从源头上防止滥用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转变物价部门机关工作作风,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推动依法行政。二、目的任务通过制定标准,建章立制,推动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合理行使,全面提高价格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推动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为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发

8、明良好的法治环境。三、实行环节(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上旬)。我办通过召开全县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专题会议等方式,积极动员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及时报送县效能办、县法制办。(二)细化梳理阶段(2023年1月上旬2023年3月上旬)。在法律、法规、规章许可范围内,在认真梳理价格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将价格行政处罚内容的每个裁量项目划分为为若干等级,列明给予每个等级处罚的具体情形。并将梳理细化结果于3月底报县法制办。(三)量化拟定阶段(2023年2月上旬2023年3月上旬)。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对每一等级拟定相应的处罚种类和相对固定的罚款数额、比例和

9、倍数,力求达成科学、准确、详尽,努力保证自由裁量权的裁量标准必须可以执行、便于执行。在县法制办、效能办、编办对量化结果进行认真审核、把关通过后,争取于3月底前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四)建立健全评议考核机制阶段(2023年1月上旬2023年3月上旬)。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办和防止腐败体系实行纲要的规定,建立健全价格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自由裁量权审核、重大或复杂行政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执法听证、过错责任追究等监督和执行措施,保障价格行政自由裁量权合法、公正行使。(五)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3月中旬2023年4月中旬)。积极准备,迎接县有关部门的验收。三、实行原

10、则(一)合法性原则。实行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不得超越法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和范围。(二)过罚相称原则。实行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要准确领略和把握法律的立法宗旨和目的,不能教条地援引法律条款,要结合各类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限度等对的合用法律规定,既不能畸轻畸重,显失公正、公平,也不能放任自流,徇私舞弊。(三)公平对待原则。实行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应当坚持“同案同罚”,坚持同类情况相同对待。对违法情节、性质、事实、社会危害后果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价格违法行为,合用的价格法律依据、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同。坚决制止以当事人

11、的态度论罚,防止出现不同情况相同对待与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等随意处罚的现象。(四)处罚与教育并重原则。实行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应当坚持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价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在裁量中既要实现处罚的目的,又要实现社会管理的效果。要把当事人纠正价格违法行为作为执法首要目的。四、工作规定(一)统一结识,加强领导。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贯彻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行纲要的具体措施,是促进价格部门机关作风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公开、公正,打造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县价格执法部门充足结识到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意义,严密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将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12、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准时完毕工作任务。(二)加强学习,认真领略。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是一个全新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规定高、专业性强,要通过这次工作,积极与县法制部门沟通,不断学习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领略工作目的和精神,准确把握工作方向,保质保量做好上级交给工作任务。(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仙政办2023178号告知规定,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总结,及时上报报告材料。 仙游县物价办 二九年一月五日 仙游县价格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价格主管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对的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国家计委价格主管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本规

13、则。第二条 价格主管部门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检查所对查处多收价款金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以及情况较复杂的案件的均应提交县物价办案审会研究,其余案件应根据本规则的有关规定由检查所进行审理。第三条 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第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价格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重要负责人的也可以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案审会参照本规则组织。第五条 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也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案件审理委员会

14、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与。案件承办人应当列席会议,其他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主持人拟定。第六条 案件审理委员会委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七条 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对符合第二条规定的案件,应当在十日内提请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案件审理委员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会议。必要时,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十五日。第八条 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在会议召开三日前向案件审理委员会提交调查终结报告等与案件有关的书面材料。第九条 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重要内容为: (一)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 (四)证据是否充

15、足、确凿; (五)合用依据是否对的; (六)定性是否准确; (七)办案程序是否合法; (八)行政处罚建议是否恰当; (九)需要审理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议程和案由; (二)承办人承述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定性依据、行政处罚建议及当事人的意见; (三)委员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承办人及有关人员询问; (四)委员发表意见; (五)主持人宣布会议决定。 第十一条 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讨论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违法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二)确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解决决定; (三)违法事实不

16、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证据局限性、合用依据错误或者程序违法的,退回价格监督检查机构重新调查; (五)作出的其他决定。 第十二条 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根据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拟出责令退还多收价款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履行其他法定程序。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次提请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 (一)当事人提出新的可以成立的事实、理由、证据的; (二)依据本规则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重新调查的; (三)其他需要再次讨论的。 第十四条 案件承办人应当制作案件讨论记录,并交参与人核阅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第十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不按

17、规定设备案件审理委员会和不按规定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的,由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案件审理委员会委员和案件承办人在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时,应当对审理事项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案件讨论情况。违反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平常工作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 第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的“三日”、“十日”、“十五日”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仙游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试行)为保障价格法律、法规和规

18、章的正的确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合用于仙游县物价办价格行政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二、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对价格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价格行政处罚行为实行的监督。三、行政执法监督坚持以下原则:(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二)实事求是;重调查、重证据的原则;(三)在合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四)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善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四、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一)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执法是否持有效的执法证件;(二)行政

19、执法合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准确;(三)自由裁量权是否按规定实行;(四)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五)行政执法决定是否按规定规定作出;(六)是否存在不履行法定义务和显失公正的行为;(七)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八)投诉、举报案件是否及时调查解决;(九)应当移送的案件是否依法移送;(十)案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十一)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五、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形式:综合股负责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并组织实行。六、对具体的违法行政行为,按照下列规定解决:(一)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应予以纠正或撤消;(二)合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准确的,应予以纠正;(三)行政执

20、法行为违法的,撤消、变更或责令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四)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令限期履行;(五)投诉、举报案件不准时调查解决的,责令限期调查解决;(六)行政执法人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根据仙游县物价办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程序:(一)综合股提出综合性执法监督检查或专项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报办主任批准;(二)组织监督检查;(三)对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提出解决意见,报办务会讨论决定;对需要查实的违法行政行为,报办重要领导并组织人员调查核算;(四)监督违法行政行为责任单位或人员及时纠正。二九年一月仙游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集体讨论决定案件裁量制度(试行)一、违法事

21、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照裁量意见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报分管领导。二、行政执法人员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对照裁量意见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上至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由检查所集体提出,交办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三、行政执法人员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对照裁量意见对公民处以一千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必须交办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由案审委成员表决通过决定。二九年一月

22、仙游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规范价格行政自由裁量公开制度一、 本单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裁量种类、法律根据、运用范围、裁量标准、处罚幅度,通过仙游县政府政务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 把本单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裁量种类、法律根据、运用范围、裁量标准、处罚幅度,制作成简便易懂的宣传手册向公众进行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三、 本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裁量结果,社会公众可以通过12358电话查询。二九年一月仙游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执法人员守则为规范全办工作人员价格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央纪委、省、市关于实行党内廉政建设工作规定以及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23、,特制定如下制度:一、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尽职尽责。二、要严格遵守党纪、政纪规定,不准接受下列单位或者个人的钞票、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l 管理和服务对象;2、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3、外商、私营公司主;4、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准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收受上述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钱物,对无法拒收的礼金、礼品,要及时交综合股登记,由综合股按规定予以上交解决;不准

24、接受有关单位、部门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准未经组织批准擅自接受个人或单位邀请,或异地办理证照到国(境)外旅游。三、在公务活动中,不准从事有碍于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不准接受也许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到服务单位、被查单位或基层单位、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在执行公务中收受任何土特产。四、严禁从事非法营利活动。任何股、室、中心和个人不准运用职便规定公司、事业单位办理专项委托业务工作,并从中获取报酬;不准在为所属单位提供管理和有关服务工作中,以个人或假借别人名义索取、领取各种报酬。不准个人违反规定经商、办公司,或者参与别人经商办公司,谋取利益;不

25、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和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不准运用职便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五、要自觉做到有令就行、有禁就止,保持政令畅通。始终廉洁自律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做到“浮财不能贪,规章不能违,法纪不能犯,工作不能松,自律不能忘”。同时,要管住自己的口,不该说的不要说;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不要去;管住自己的笔,不该签的不要签。六、坚持述职述廉制度。执行公务活动中,要及时向办领导报告本单位人员在价格管理、服务工作等情况,对本单位人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需要给予责任追究的,按规定报告办重要领导,支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对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有关整改意见、建议,督

26、促本办单位认真研究和贯彻整改措施。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股、所、中心每年年终必须向办里书面报告本股、所、中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并在办务会报告,接受监督。对不履行本级责任制的,由办重要领导于以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由于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本级责任制,导致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由办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仙游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 价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价格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价格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促使我县价格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和减少执法过错

27、的发生,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的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办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价格执法过错,是指价格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但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合用于我办所有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其价格执法过错,依照本办法追究责任。 第四条 价格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执法过错。 (一)违反规定,擅自进行价格检查、解决或超越职权范围查处案件的; (二)为包庇价格违法单位或个人,隐匿和销毁违法证据,更改案卷文

28、书,不如实记载调查询问笔录的; (三)执法人员不如实报告案情,或领导人员把关不严,致使案件定性不准的; (四)在实行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或对有关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强制措施中,违反法定程序的; (五)擅自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处罚决定,不执行法院判决或上级机关做出的复议决定的; (六)私自侵吞或挪用罚没款的; (七)对价格违法单位或个人的处罚不使用法定罚没收据的; (八)不如实检查,对案件解决不妥,给国家、公司、消费者导致损失的; (九)合用听证程序的案件,当事人规定听证,而不按规定组织听证,导致严重后果的; (十)运用职权索取或收受财物,导致案件不能依法解决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规定,应

29、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 第五条 对有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一)责令书面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扣发奖金; (四)本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延期晋级; (六)调整价格执法工作岗位; (七)行政处分。 以上处罚条款,可根据执法过错发生的因素、性质、限度、后果,及过错负责人的认错态度,单处或并处。 第六条 责任追究的划分。 (一)执法过错责任由执法过错人承担。二人以上共同导致执法过错的,依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责任; (二)由于承办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等因素,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三)审核人、批准人对执法过错应当纠正而没有纠正的,追究

30、审核人、批准人的责任,同时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四)领导集体审批发生执法过错的,重要追究主持人的责任。 第七条 由于故意或者过失导致执法过错,给当事人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执法过错负责人应当承担所有或者部分补偿责任。 第八条 凡有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综合股查明情况,报办务会研究解决,并对过错负责人下达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解决决定书。 第九条 本办法由仙游县物价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三月一日起颁布实行。 (二)仙游县物价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意见仙游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意见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限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1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31、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第九条规定:“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八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减轻罚款,是,可以对其处

32、以低于处罚规定规定罚款幅度的罚款,但最低不得低于相应条款规定的下限数额的百分之十。”轻微A没有违法所得或积极退还多收价款,能积极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免予罚款。B初次违法,确属业务生疏导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0.5倍;没有违法所得处5千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百元罚款。一般A初次违法,没有导致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倍;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千元罚款。B初次违法,导致一定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8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

33、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C初次违法,导致重大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2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严重A屡查屡犯,导致一定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但能积极消除影响和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1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B屡查屡犯,导致一定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4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3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C屡查屡犯,态度

34、恶劣,导致重大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限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2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规定: “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轻微A没有违法所得或积极退还多收价款,能积极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免予罚款。B初次违

35、法,确属业务生疏导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0.5倍;没有违法所得处1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百元罚款。一般A初次违法,没有导致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倍;没有违法所得处1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千元罚款。B初次违法,导致一般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15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C初次违法,导致重大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4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

36、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严重A屡查屡犯,导致一定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但能积极消除影响和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2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B屡查屡犯,导致一定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4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6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C屡查屡犯,态度恶劣,导致重大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停

37、业整顿。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限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31、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在依法降价解决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 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价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4、运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5、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6、采用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

38、取暴利;8、法律、行政法规严禁的其他不合法价格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轻微A没有违法所得或积极退还多收价款,能积极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39、。免予罚款。B初次违法,确属业务生疏导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0.5倍;没有违法所得处1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百元罚款;对行业协会处5千元罚款。一般A初次违法,没有导致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倍;没有违法所得处1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千元罚款;对行业协会处5万元罚款。B初次违法,导致一定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15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对行业协会处8万元罚款。C初次违法,导致重大不良影响和危害

40、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4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对行业协会处20万元罚款。严重A屡查屡犯,导致一定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但能积极消除影响和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2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对行业协会处10万元罚款。B屡查屡犯,导致一定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4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6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对行业协会处30万元罚款。C屡查屡犯,态度恶

41、劣,导致重大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对行业协会处50万元罚款。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限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4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运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运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运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

42、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行业协会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队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消登记。”轻微A没有违法所得或积极退还多收价款,能积极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免予罚款。B初次违法,确属业务生疏导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0.5倍;没有违法所得处5千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百元罚款;对行业协会处3千元罚款。一般A初次违法,没有导致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倍;没有违法

43、所得处5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千元罚款;对行业协会处3万元罚款。B初次违法,导致一定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8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对行业协会处5万元罚款。C初次违法,导致重大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2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对行业协会处20万元罚款。严重A屡查屡犯,导致一定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但能积极消除影响和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

44、款;没有违法所得处1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对行业协会处10万元罚款。B屡查屡犯,导致一定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4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3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对行业协会处30万元罚款。C屡查屡犯,态度恶劣,导致重大不良影响和危害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万元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对行业协会处50万元罚款。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限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5采用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采用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轻微A没有违法所得或积极退还多收价款,能积极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免予罚款。B初次违法,确属业务生疏导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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