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生各种制度)精品文档计划生育各项制度汇编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目 录1、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制度12、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制度23、人口理论学校的制度34、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45、避孕药具计划编报制度56、基层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制度67、避孕药具仓储管理制度78、避孕药具检查评比制度89、避孕药具宣传培训制度910、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规范 101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1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制度1、计划生育工作在西夏区计生委、办事处党工委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实行经常化、科学化、规范化、法律化管理。2、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开展普及人口理论知识,避孕节育知识,优生优育知识教育。3
2、、对本辖区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布置,半年与年终有检查总结,表彰奖励计划生育工作的单位,对于有超生的计划生育单位,给予坚决处罚。4、坚持实事求是,编制年度确切的人口计划,逐级分级下达。5、协调辖区各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6、准时准确上报季报、年报及各类报表。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办法。2、上报报表做到及时,数字准确,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表面整洁,签章齐全。3、要有半年、年终计生报表分析。4、报表与统计帐、卡、册相符,帐、卡、册记录准确。5、申报年度生育计划要及时、准确、真实,符合要求。
3、人口理论学校的制度1、宣传人口理论知识,贯彻党的人口政策。2、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水平的计生宣传队伍。3、培养计生干部增强计划生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和业务水平。4、培养辖区单位居委会干部及全体育龄妇女掌握人口理论知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晚婚晚育的好处。5、每年办培训班2-4期。6、人口理论学校要教育学员必须认真学习做好笔记,不准随便缺勤,做到有事请假。7、每年对培训的学员进行一次考核,优秀学员要进行表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1、居住在本辖区流动人口的婚姻、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等情况,必须接受本辖区各部门的监督检查。2、凡外来居住或从业的育龄人员,要持原籍
4、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本辖区内办理有关手续,没有证明者,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暂住证户口,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3、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档案。4、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妇要接受本辖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落实可靠的节育措施。计划外怀孕的要采取补救措施,对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要给予经济处罚并暂停其使用有关执照的证件。5、出租房屋的房主接待已婚育龄人员时,要检查计划生育证明,临时户口和营业执照,“三证”齐全方可长期留客。6、房主要与长期居住的已婚育龄人员签定计划生育合同,并定期向辖区单位、居委会汇报。因房主不负责任或故意包庇而造成计划外超生的,要给房主经济处罚。7、辖区内的公安、工商、税务、卫生
5、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避孕药具计划编报制度1、避孕药具计划必须按照“避孕节育为主、因人制宜、结合措施、择优择购、国家计划指导,方便群众,减少浪费”等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进行编制。2、编制计划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为工作方法,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编制避孕药具要求计划。3、编制计划要全面掌握各种信息资料,如使用药具人数、库存数量、经费指标、生产动态、品种、规格、型号、价格及变化,群众使用习惯等,全面分析,做到计划编报合理。4、计划编报要做到字迹清楚,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无涂改,并附有文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上报。5、按规定程序上报计划,计划编制好
6、后,要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基层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制度1、基层避孕药具发放必须坚持专人管理,计划发放,保证供应,方便群众,减少浪费,精心指导,提高避孕效果和经济效益的方针。2、建立健全基层发放服务、网络。县级设计计划生育管理站。乡镇、街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药具发放管理人员,村、居委会、车间应配有兼职发放员,居民小组视情况配一名兼职药具发放员。3、实行计划免费和市场零售的“双轨制”供应。免费发放以快为主,以女方为主。零售应在县级医药、商业、卫生部门和基层供销社设立网点,以保证流动人口用药。4、依药具需求计划,自上而下逐级发放。县向乡每2-3个月发放1次,街道每月发放1次
7、,药具发放点每月定时,定量发放到使用者。5、定期进行随访调查。村级应建立服用药具查访登记卡,每月随访一次,并做好记录,乡药管员每季以部分使用者进行抽查,县级每年组织1-2次服用效果调查。6、定期组织宣传培训,县级组织培训,县级对街道单位药具发放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每年至少一次,街道对药具使用等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药具发放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用对象服用药具的自觉性。避孕药具仓储管理制度1、仓储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科学养护、安全存储、保证质量、降低损耗、收发迅速、避免事故。2、本着“先进先出”、“上轻下重”等原则,按品种、规格、有效期远近、过期报废等分库。分区存放,堆码整齐,陈列有序,垛距、整高。3、
8、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做到四无(无害虫、无鼠害、无蛛网、无杂物)。4、定期清仓查库,做到帐、卡、物三相符。5、避孕药具的报废、报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不合格药具处理规定执行,年损耗不得超过库存总数的2%。避孕药具检查评比制度1、各级避孕药具管理人员检查评比,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基层避孕药具管理工作。2、定期对药具管理实际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后进单位给予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3、年初工作有安排,半年工作有分析,年终工作有总结。4、认真总结推广避孕药具管理的先进经验。避孕药具宣传培训制度1、积极宣传国家有关避孕药具的方针政策及政策规定,宣传避孕
9、药具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避孕药具的避孕原理,使用方法以及副反应处理等知识。2、负责制作避孕药具各种知识宣传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生动形象的避孕药具知识宣传教育。3、定期组织同级和下级药具管理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药具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规范1、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是指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予的职权所作出的行政行为。2、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公正、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依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10、。3、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的国家公务员;(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3)经过专业法律培训并取得执法资格。4、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5、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时必须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国务院部委规章、具有规章制定权的政府制定的规章作为依据。6、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7、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
11、应当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执法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按规定出示证件,说明执法依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执法人员不得因此加重对当事人的处理。8、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询问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予以答复。9、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责令其检讨,或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依法应当办理的有关申请拖延、拒绝办理,或者弄虚作假,对依法不应当办理的有关申请擅自办理的;(2)超越职权或者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3)滥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
12、权的;(4)玩忽职守,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5)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刁难、勒索或者对抵制、检举、控告其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打击报复的;(6)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执行公务的;(7)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10、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赔偿义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1、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关都要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2、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事项必须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公示:(1)公开发行的报刊;(2)政务公开栏;(3)公开场所或办事大厅、办事机构;(4)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建立的公共网站。3、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包括:(1)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2)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法定职责;(3)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依据;(4)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奖励和社会保障以及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5)有关证件工本费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其标准;(6)计划生育行政许可的内容及有关办事程序;(7)办理相关证件或实施行政许可的时限;(8)办理结果。4、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还应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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