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公积金转移流程
精品资料
社保公积金转移
一 社保
转出(咨询电话:028-87706700)
1) 省内
l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函
l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手写的委托书一份)
l 办理后至转入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l 办理地点:成都市社保局三楼七区74号窗口
2) 省外
l 持本人省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手写或打印的委托书一份)
l 办理后到转入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l 办理地点:成都市社保局三楼七区1号窗口
转入(咨询电话:028-87706
2、700)
1) 省内
l 开具接收证明
A. 单位职工在我局已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B. 劳动合同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C. 原社保局缴费查询单复印件、传真件均可
l 办理地点:市社保局三楼七区3号窗口
2) 省外
l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l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手写或打印的委托书一份)
l 现参保地社保机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需加盖单位公章,他人代办需本人签字)
l 与现在参保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l 办理地点::市社保局三楼七区2号窗口(
3、咨询电话028-87706700)
附件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注意:医保3月内,社保没有时间限制
整理的社保转移的思路:
转出:
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无须单位经办人办理。以下流程均需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手写的委托书一份)。只可转移养老、医疗和失业。
l 医疗:社保局3楼,到窗口开具《参保凭证》,两个月之内转移
养老:社保局3楼,到窗口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无时间限制
失业:社保局1楼,到窗口开具《》,分为转年限以及转享受失业险两种,无时间限制。
l 转出员工的单位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参保凭证》(原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函
l 到以上表格中步骤
转入:
l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l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手写或打印的委托书一份)
l 现参保地社保机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需加盖单位公章,他人代办需本人签字)
举例:转出欧阳明霜
二 公积金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
(一)操作规定
1、住房公积金转移包括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两种业务类型。内部转移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发生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的单位之间的转移,且职工个人客
5、户号一致。外部转移是指职工调入的新单位在成都公积金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
2、内部转移:原单位应自职工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直接到缴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3、外部转移:原单位应自职工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报经中心审批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4、单位合并、分立,原单位自办妥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应到缴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二)操作程序
1、职工应将转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号、个人客户号、新单位缴存银行的准确信息提供给转出单位公积金经办部门,由
6、转出单位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2、转出单位领取下列表格并按照规定填报。
《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归集表15)一式五联
领取方式:由于表15作为记账凭证,只能到成都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服务大厅领取,不能进行网上下载和复印。
3、转出单位提交申报资料。
内部转移(未转网厅单位)直接向缴存银行提交以下资料:《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归集表15)一式五联(原单位加盖公章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表格填写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工个人客户号、转出单位缴存登记号、转出缴存银行、转入单位缴存登记号、转入缴存银行等信息);
内部转移(转入网厅单位):
7、向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客户号、新单位客户号、新单位名称,即可办理转移。
外部转移应向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异地转移申请一份;
(2)职工个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经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原件一份;
(3)转出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一份。
3、内部转移业务,由转出缴存银行直接受理,单位填写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各项信息均正确的,银行发送转移信息成功;向转入机构发送转移信息失败的,转出单位应核实所填制信息的准确性,以保证成功转移。银行转移业务办理完成,加盖转出银行业务章,将《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
8、金归集表15)返回单位一联;
4、外部转移业务,由成都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后,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审批表》一式四份,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签字确认,加盖中心缴存审核章,退单位一份,已发放了联名卡的职工由中心会计部门统一实施转移;未发联名卡的职工仍需单位开具支票到缴存银行办理转移。
5、已办理托管的职工在新单位入职的需办理转移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原单位开具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归集表15)个人凭证联、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号、个人客户号信息直接到中心托管窗口办理,具体流程同上。
特别提示:不同客户号的同一职工办理转移应先到中心办理个人客户号合并业务,经中心审核后再按照以上流程到银行办理内部转移,具体流程详见个人客户号合并操作流程;中心综合业务系统上线后,单位办理内部转移业务直接填制《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归集表15)办理,单位不再开具转账支票。
公积金转移:
转出:
接收单位接收函 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异地)申请》(加盖转入公司公章)
转入:
《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w-30)两份
身份证复印件
————开具公积金接收函
社保转出员工流程:
咨询电话:社保12333
成都公积金中心: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谢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