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46KB ,
资源ID:3813681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81368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典当版).doc)为本站上传会员【胜****】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典当版).doc

1、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年 月 日当户(债务人)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应收账款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质物状况1.1 甲方自愿以其对 享有的应收账款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应收账款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该应收账款”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担保范围 2.1 当物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

2、在决算期内按照约定连续发生的一系列的借款当金(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

3、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每一笔借款币种、金额、综合费用及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均以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的具体合同、借款借据、当票或其他凭证为准。 第三条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 3.1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3.2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及综合费用率和利率等内容以借款借据或当票为准。 第四条 最高额决算期与质押登记4.1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的决算期间为二年,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笔贷款具体起止日以甲方向乙方开立的收款凭证(即借据)或

4、当票上标注的日期为准。4 .2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该应收找账款的他项权利证明交付乙方,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4.3 质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致,即从质权生效之日起到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第五条 质物占管质押期间,甲方应将有关债权产生的任何合同、送货单等原件交乙方保管。第六条 质权的行使6.1 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6.2 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质物或直接收取应收账款,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6.3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6.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

5、何障碍。第七条 处置质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7.1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过户费等)。7.2 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7.3 当金本金。第八条 特别约定质押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威胁乙方利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押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第九条 通知与通讯9.1甲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子邮件 。9.2乙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子邮件 。9.3任何乙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

6、邮箱,必须在变更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第十条 管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11.1实现质权的费用不在最高额担保范围之内。11.211.3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12.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12.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2.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应收账款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十三条 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关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质物清单应收账款质押清单编号出质人名称质权人名称应收账款基本情况描述产生应收账款的合同及名称合同履行程度支付方式账期金额上述应收账款质押清单经出质人与质权人核对无误,本清单作为编号 应收账款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及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附件。出质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授权代表:年 月 日质权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授权代表:年 月 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